”好久不见!“还在商场门口,我远远看见徐言从电梯上下来,三步并作两步张开双臂朝她跑过去。大大一个熊抱之后,才停下来正经看她。
她看起来有些不一样。额头上多了一条藏青色的发带,发型变成有些俏皮的法式小卷发,一身黑色紧身针织衫,肩膀上有金属扣装饰,配一条深蓝色,看起来充满活力又精致。半年前我们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每每在门口碰到她,她都是一身运动装束,黑色皮筋在脑后随意绑起一个小马尾,讲话速度很快,走路也快。在大家都不过多交流的公司里,我们像两个异类。同样的外向性格,爱聊天,爱交朋友,所以很自然处到一起,时常下了班一起吃饭,席间说些工作无关的闲话。
我记得那天我正在处理事情,手机震动一下,我瞄一眼,她的号码给我传来一条消息,我也顾不上看。等到忙完手头的事情,我解锁手机,看到她同我告别。我回消息问她打算,她说想休息一阵。那便是我们同事关系的结束,也是正式成为朋友的开始。
之后的日子,我们不时互发消息,想着一起出来玩。但她有家庭要照顾,我有工作要处理,总也碰不到一起。今天下午我在家,她突然发消息问我,“要不要出来玩?”我满怀激动,在家里赶着做了一张贺卡,蓝色的背景,红色的杯子里装着咖啡,点缀白色的雪花,棕色的姜饼人。在另一页草草写下几句祝福语,着急忙慌的照着她给我的地址赶过去。她说她刚好出来烫个头发,我到晚一点也没关系,不用这么着急。我们相视一笑,我的愧疚瞬间被重逢的喜悦冲淡。在网上挑了一家咖啡店,距离我们所在的商场一公里多,我提议。“今天出太阳,要不我们走着去!”她爽快答应。沿着人行道,我们往咖啡馆的方向走,一路上有说有笑,好几次旁边的人都被我们的大嗓门惊动回头看。她的步子依旧快速而频繁。过马路时,她一直盯着红绿灯,还伸手揽过我,示意我小心。还是这么会照顾人,我在心里嘀咕。用有些敬佩的眼神看着她,这是我学不来的细致体贴。
一前一后走进咖啡馆,我在屋子正中间停下,回过头问她,“你想坐哪?”她朝四周看一眼,又往里探一探脖子,用手指指角落里一张桌子,“就那吧。”我朝着最里面两面环墙的一张长桌走过去,坐下,桌子很宽,足够五六个人坐,正前方还有另外一桌。做了三位女士,三四十岁,偶尔几个字飘过来,让人知道,她们在谈生意。我们俩拿起菜单,热情慢慢讨论着吃什么喝什么。我点咖啡,两杯拿铁,她点吃的,一份油炸鸡米花,一份薯条。我嘴巴微张,有些惊讶,毕竟我脑海里的下午茶都是不变的咖啡甜点。她的这个创意后来我一个人去咖啡馆也原样复刻了好几次,依旧是心满意足,大饱口福。看完餐单,我们不无默契地对对方的选择表示怀疑,同期待。等待的时候,我双手放在桌上,朝着她说话,她的手也像那样放在桌上,发出有节奏的“咚咚”声,脸上神色始终平静,身体却不时左右晃动,一会又靠在椅背上,右腿搭在左腿上,搭累了再换另一边。服务员端着吃的上来,她把自己的咖啡杯往面前挪一挪,手点点中间空出来的地方说,“放这吧。”服务员放下吃的,安静地离开。她伸手就要拿叉子,我连忙阻止,“等等,让我拍张照。”她有些无语的看着我,把手收了回去。拍完我拿着手机的手也没有放下去,朝她努努嘴,“我们拍个合照吧。”她答应。我挪到她旁边去,前置镜头对着我们的两张脸。她惊讶地侧过头,“你用原相机吗?不行不行,让我拿出我的美颜。”我噗嗤笑了,打趣她,“我们要接受自己真实的样子。”她也笑着回我,“我接受不了自己真实的样子,必须美颜。”我妥协,拍了两张我都不认识自己的照片,存在她手机相册。
翻看照片,一张布满文字的文档照片突然闪现在眼前。我避开视线,只当那是像我一样胡乱写写,自说自话,无关紧要的心声吐露。她却低下头,眼睛看向别处,肩膀也沉下去,我没有问,也没有说话,我们就这样静静坐着。隔了一会,她似乎平静了,扭头看着我,手指依旧是那样敲着桌子,“那是我和出版社签约写的书。”“那不是好事吗,你终于要火了。”“我把书稿发过去,他们的编辑联系我,要我改的面目全非,我一气之下,拒绝合作了。”我本想安慰她一句“没什么大不了”,可到嘴边的话还是让我生生咽了回去。她接着说,“你知道一年多的心血被人改的什么都不是那种感觉吗?”我不知道她是在问我还是只是说了一句话,只能静静听着。我也喜欢写,可我从不抱希望会被出版社出版,她内心的失落有多少,我无法衡量。我看着她,又瘫坐回沙发,长舒一口气,像是把所有的希望、失望都吐了出来。隔几分钟又趴到桌上,问起我最近在干什么,我告诉她我学游泳的事情。她眼睛一亮,抓住我的手,“那我们可以一起游泳啦,我也学了,自学的。” “你不怕淹水吗?”我有些天真的问。她轻松回答,“你知道他们也不会教你太多东西,自己看视频练一样的。我练了一个多月会的。”我正准备再说点什么,她的手机震动起来。她侧过身接起电话,嗯嗯哦哦了好几次,最后突然吼道,“让他奶奶看。”隔壁桌的那几个女人回头看向我们,我也看回去,她们立马避开我的视线,扭过头去。
从前吃饭时,她跟我提起过她儿子和丈夫。我隐约知道,她跟她丈夫是大学同学,毕业就结婚,婚后第二年就生了她儿子。孩子现在七八岁,全家人都围着他转。她丈夫又因为工作,时常不在家。我时常在非工作时间遇见她,她也诚实告诉我说,来这避一避。我也识趣地不多话,每次就邀她吃饭或者下午茶,但她总是要在晚饭时赶回家。
我的思绪被她的声音打断,“我儿子又病了,要带着去医院。”我说,“怪不得你这么忙。”她苦笑一声。我抬起手腕,手表在咖啡馆的顶灯下反射出有些刺眼的白色光线,“该吃晚饭了。”我冲她眨眨眼,“要不要陪我吃晚饭,我请你喝酒。”她犹豫了一下,但很快答应下来。走出咖啡店,天上有粉色的晚霞,一缕一缕像仙女的缎带,我拿出手机拍张照片,再挽着她的手前往我挑中的烤肉店。
边走边说着话,她的脚步突然顿住。我顺着她的视线抬头,一个三十多岁,西装革履戴黑框眼镜的男人正笔挺地站在我们眼前。他先开口,“你跟你朋友吃饭吗?”徐言换上轻松的语气,”是啊。你刚下班?“”不是,有个案子出了点意外,需要我去处理一下。“她突然哈哈哈哈笑起来,”你现在这么敬业?”对面的男人撇撇嘴,“为了生存。”
“行,我们吃饭去了,回见。”
“回见。”
他们说话甚至没有叫彼此的名字,也没有亲密的身体接触,但他们看着彼此的眼神分明是相识已久的旧人。徐言拉着我从他身侧轻轻滑过,神情有些低落,之后一路上她都没怎么说话。
杯盘交错,不时有刀叉的清脆响声。点啤酒时我选了苦的,她选了一个度数高的。服务生把就端上来,她连喝好几口,脸红的跟熟透的苹果一样。我这才知道,她平时不怎么喝酒。我有些愧疚。这样想着,她又呷了一大口。放下酒杯,双手架在桌上,放下餐具,下巴轻轻搁在拳头上,像极了教徒在忏悔。我放下刀叉,认真看着她。“刚刚那个是我初恋。”“啊,什么时候的事情?”“我们都没有在一起过,几乎只相处了一个星期,后来就遇到我现在的老公了。”
我想起佛经里说,人生有八苦、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放不下。
既求不得又放不下,也难怪她会这么失态,又云淡风轻,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他给我发过消息,只要我同意,他就愿意离开他现在的妻子,跟我在一起。”我被她的大胆吓得一时语塞,想了一会,还是说出心里话,“你就不怕他以后也这样对你?”像是早预料到我会这样说,她波澜不惊地玩着手上的叉子,”都过去了。我已经告诉他,我们不可能。”她的眼里分明泛起一点泪光,又端起酒杯抿一口。
窗外亮起了路灯,穿着拖鞋牵着狗的人来来往往,一排排闪烁的彩灯像灿烂的星空。她赶着回家。我们站在路边等车,12月的夜晚,阵阵凉风钻进大衣,我拢了拢衣服,她的卷发在风中飘舞,灯光下显得格外自由好看。临上车,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的脸依旧通红。钻进车里,探出头,面色平静地对着我喊,“下次再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