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古城的初雪。初雪的场景并不似这个名词那般浪漫。经过了长期阴冷潮湿的酝酿,古城在那个下午,终于零星开始飘落,半白半灰,似雪似雨,难以称为痛快的一场初雪,就好像带着某种长久缠绵后却无法淋漓尽致的委屈,让人觉得泄气极了。那是个十一月底的周日下午,我坐在阴沉的教室里,白炽灯在头顶,光线一闪一闪,照在那道明明在辅导书上见过,却没有记住解法的物理题,让我的心情,就像这天气,阴沉、委屈。
那个周日的下午,古城遭遇了那年的初雪。那天,我收到人生第一封手写情书。考完物理,大家收好书包,鱼贯走出教室。他守在教室门口,神情诡异,递给我一个叠成星星的纸条,转身走掉了。他的走路姿势,因为紧张,变得有些拧巴,一颠一颠,像被地面不断的电击,而无法从容踏下去。
那一天,16岁的我已通读两遍《红楼》,踩在凳子上从书架的最高层偷偷拿下《查泰来夫人和她的情人》。我一脑门青春痘,扎着一个大马尾,衣服总爱穿白色,外表清纯神情做作,内心却生长着一个怪物。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正迎接着属于十几岁的野蛮生长。
我是个情感敏感又早熟的女孩,我还没拆开那颗蓝色的星星,就在一瞬间知道,那里面会写什么,也是在一瞬间我就有了答案,答案是,我与他的交情完了。
我们同在这所市级重点的理科实验班。这个班里,下课除了去厕所,没人离开座位,都在兢兢业业的做题、问题或是讲题。全班只有我俩,可以在课间,到走廊上聊天,争论红楼梦里,袭人究竟是不是心机婊。但他实在无法成为我初恋男友,原因很简单,因为不帅,甚至是有点滑稽的长相,他有着蜡笔小新一样的眉毛,眉毛上的表情丰富的让人忘记他的眼睛、嘴巴和鼻子加起来。在初雪之后的五年,又是冬天,他站在王府井的地铁口拥抱我,试图亲我,他的脸凑上来时,我还是忍不住因为那把滑稽的眉毛,推开了他。
那天我揣着纸条,一路闷头走进家属楼,我站在楼道里,潮湿的空气里发出灰尘的味道。楼道的声控灯光线微弱,天已经擦黑了。长久的安静后,楼道的灯熄灭了。我跺跺脚,把灯重新弄亮,心脏扑通扑通的在跳,我想我大约是很好奇,他会怎样遣词造句,我也很紧张,怕我会被文字打动,会难以拒绝。
他这么写:“我深恨没有一个新奇的说法,这说法,我说了,你听了,也就飞了。一起走过,好吗?”
我的确被打动了,难以拒绝。我没有拒绝,当然也没有接受,我只是,无法再和他说话。
起初的那半年,他好像一块跨不过去的石头,拦在心里,让我躲之不及。直到半年后,我终于分科去念了文科。我读《围城》,读到方鸿渐写给唐晓芙的情书,才知道原来打动我的并不是他,而是钱钟书。且原文里,这字句嵌在上下文,并非深情,而有调情似的轻浮。于是他这块石头,在我心中轰然崩塌。
他留在理科实验班,成为一个学霸。但他依然写一手好文章,参加了新概念作文大赛,文章题目借用了小波的一篇小说题目,新颖别致,一举拿奖,这在理科班不多见,于是他成为素质教育下全才的典型,被贴在光荣榜里。
高中三年,日子过得惨白,再也没有谁可以撩动我身体里蠢蠢欲动的怪物。我梳着马尾,总穿白色的衣服,按时上课,回家做题,周日下午去上辅导班。我不明白旁人口中的青春究竟为何物,更不懂有何美好。那些年,青春应该离我很远,很远。
高中毕业,填完志愿那天,我在楼梯口遇到他,他上楼我下楼,擦身而过,我突然心头一动,于是回头。
他就站在原地,看着我。我应该要说话,于是问,你考去哪里?他说:“还定不下来,家里想让我去国外读书。你呢?”
“大约会去北京,只是去北大没戏了。”
他低头犹豫了大约两秒钟,从手里拿着的一个本子里,抽出一张递给我。是一本活页的同学录,在那个年代很普遍,浅浅的彩色纸,在同学间互相传着,用来彼此写下毕业赠言什么的。
我回到文科班,坐在噪杂的教室里,想了想,写道:“你是我心里一块石头,已经跨过去了。”我把同学录还给他那天,他加了我QQ。
后来他去了美国读大学,我们会聊QQ,继续讨论红楼梦的桥段,乐此不疲。他学会填古词,在雪天里发短信说,且煮酒,待云消。那阕词一直存在我的第一个手机里,诺基亚小小的黑色手机,闪着蓝盈盈的光。手机坏了,于是词也遗失,我深悔不曾摘录。
在我上大学的期间,他遇到假期总先飞北京,再从北京坐火车回古城。他在北京会呆两天,来到我的大学。在我的大学里,他是个过客,但不甘心仅仅是路过,总想参与进来。可我们终归隔着一个太平洋和十二小时的时差,而且,他那把眉毛,依然是这样的滑稽。所以,他终究是一场委屈的初雪,缠绵犹豫,再有无尽深意,也终究在落地的瞬间融化。让人无法辨认,那飘过的,是雪,还是只是一场冬雨。
对了,后来他疯狂迷恋一个女星,就叫周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