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似乎越来越开放、包容,只要说是“相爱”,无论什么关系的都在“祝福”。越想越觉得荒唐。
这几年认识些做小三的女孩子。在我不知道她们竟然是小三的情况下,我觉得各方面都还不错,三观很正的样子。可是当我知道他们竟然是小三,恰恰他们的“男人”我也认识。我就很奇怪了,她们是怎么走上这条“邪路”的。
说起,他们互相都说是“真爱”,觉得“真爱”就是神圣的,不要用什么道德、法律、习俗去评判他们,退一步说,他们说“我觉得过得开心就好”,何必在乎那么多呢。如此说,我也是无言以对,还是心里觉得很不舒服,觉得尴尬。
偶然,认识一个女孩子,她现在正在小三的边缘。她是网上认识了一个异地的男子,觉得这个男子非常好,是“真爱”,找到了家的感觉,女孩沉浸在幸福当中,而且这个女孩还不要求男子的物质给予,自己努力挣钱想去找这个男子。意外发现了男子竟然已婚生子。于是就分了,然而,这个女孩子很伤心,还念念不忘的说“我是那么爱他,真的爱他,什么都不要他的,做他的什么都愿意……”。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话说,人在年轻时谁没喜欢过几个混蛋或被混蛋喜欢过呢。问题不在于犯错,而在于执迷不悟。
古人,无论中外的,基本是不会存在现在这类烦恼,并非古人可以三妻四妾的原因。而是根本对“爱情”的定义就不一样。人与人尤其年轻男女之间产生爱慕,这是人之常情,无所谓结婚没结婚。可是,爱就像水,如果没有河床的规范,任意流淌,就会洪水泛滥,危害无穷。故而,爱情也需要道德、法律、习俗的规范,才能成就美好生活。
古人也讲爱,可是并没有单独讲男女“爱情”,而是以一种道德责任感来定义。我认为这种“爱情观”非常适合现代人。尤其当下单身泛滥、爱情信任危机的形势下。
具体说这种道德责任感的爱情观,就是要对彼此负责,什么山盟海誓都是一时情愫的冲动,不足以作为永恒的依据。责任心会更加稳定,它是建立在社会固有的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人际关系基础上的东西,以前的人为何不那么轻易离婚,就在于不会因为一时爱不爱了就离婚,离婚也有“七出”的标准的。其实很多时候就是一时冲动;冲动过去了,日子还是继续好好的过。
爱情,容易受伤就在于你爱对方必须也得对方接受你的爱并也爱你,你们的爱情才有存在的价值,如果一旦一方拒绝或者背叛,那么就会深深的伤害对方。可是,道德不存在这个问题,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道德纯属发之于个人品行,我对你好不是因为你值得我对你好,而是出于彼此关系和我的个人道德修为我必须对你好,不会因为你不接受或背叛而伤心,这反而增加了我的道德水准。
常说“你走,我不会去送你;你来,风雨我都会去接你。”怎么做到?现代爱情观是做不到的,道德责任心才可以做到。爱,是自私的,狭隘的。不能包含责任心。而道德责任心是可以包含爱的,比如孔子说的“仁者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