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热爱阅读以至于于心不忍而要写字成文。
时过境迁,似乎看清楚了,原来是那么一个隐秘的渴望,当然它最后也没有达成。因第一个暗恋的人写字好看,便勤奋读书因为苦闷彷徨孤独恐惧胡乱地读了许多课外书籍,思想也变得信马由缰天马行空以至于自己的字迹也变得飞扬跋扈看起来像男生写的字,与文弱娟秀的女生根本不搭调。当然故事的后来无疾而终了,年少时羞于启齿的暗恋根本就是一个人旷日持久的兵荒马乱,注定要胎死腹中要流产的。没有人陪伴,那些日子精神注定是凄苦的。唯一庆幸的是有书籍的慰藉让人不至于形单影只。时至今日,我对姐姐说我们应该庆幸父亲毫无重男轻女的思想而供我们读书上大学,今后无论怎样的境遇,一个人只要热爱阅读会读书写字,他就永远不会孤独,没有今人,还有古人。
后来常常思索我是如何成了今天这样的悲观主义的基本精神的,大概与年少时胡乱阅读大有关系的。以至于后来的写字成文纯粹是出于内心的苦闷和痛苦,很少是出于快乐和幸福而写作的。那日对姐姐说,你发现没其实幸福是简单的不需要太多言语,而悲剧是需要出口的。托尔斯泰不是说过吗,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总是认为每个人都是一部历史,都可以写成一部小说,拍成一个电影,只是我们很多人没有去表达或者没有能力表达,做了沉默的大多数。《红楼梦》如果没有曹雪芹的妙笔生花,我们后人无论如何也不会知道有刘姥姥那么一个活灵活现的乡下老太太,所以曹雪芹是伟大的。有时候觉得人生无常,世事变幻,到最后尘归尘土归土。倘若历史的尘烟里能留下什么的话,那一定是伟大的经典作品了,一切都已逝去,唯有经典千古流传。
我们普通的平凡人,做不到惊天动地的大事,有一件事对自己至关重要,那便是学会书写。书写并不是要去成名成家一夜暴富,而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为了自我治愈。姐姐前段日子写完了自传性的小说,突然问我,可是写了又有什么意义。我脱口而出,不需要意义,你写了这行为就是意义,既然这么多年它就像长在你体内的毒素一样,写出来对你来说就是最好的排毒和治愈,这就够了,做了就好,好了就了。
每个人只会陪你一程,爱人会离去,故人会离去,旧物会损坏,一切都会道别都会缘尽,你就不要哭泣。最后陪你的只是你自己,人人如此,你又何必哭泣,这都是自然法则,怎么可以违背,想到这些不免惆怅,恨自己自古多情空余恨,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唯独忠诚的不离不弃的就是那些美好的书籍和动人音乐,只要你不离开它们,它们永远伴你左右。想到这些,我就觉得活着是有慰藉的,甚至有时候听到一首动听的歌会良多感慨到觉得有时候一首歌的陪伴远比一个人的陪伴来得动容持久。
常常想到林黛玉说过的那句话,我是为了我的心。我倘若写出什么文字来,完全没别的,都是从心所欲。全是信手拈来毫无章法,请你不要取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