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些所谓模棱两可的话,去敏感护住该不该能不能是不是的犹豫。我相信,很多时候,我能把错误的相遇看作终结的魔咒。
所有的所愿,都单纯活在一个爱做梦的姑娘怀里。要不是因为你,可能梦境再怎么逼真也不会把我的泪水扯出一长串。我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姑娘,我也有我的小心思。只是心思比较死,看着人有些傻。我很喜欢你,喜欢到连自己都不想相信自己,喜欢到控制理智已经是个过去式,喜欢到明明知道不是单纯喜欢就会停止的地步,喜欢到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悔恨,喜欢到你走的每一步人生我都替你担惊受怕每时每刻。
我不完美,甚至缺陷多的无法可数,但我知道,你不嫌弃我。只因我单纯又恰好是你的粉丝。如今,你太出色了,将有好多好多人来喜欢你护佑你。我不能保证我是最爱的最了解你的以及最理智的鹿饭。毕竟这个时代的人,一个比一个厉害。我胆小得只敢偷偷抓住一端生活,压低嗓音喊着,“我唯一的鹿晗,不要走好不好?没你后哪来的生活?你那么好,而我又笨得可以。你也会担心我被其他男生骗得,对不对?提拉米苏。”
我祈愿,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安静的看着你,安静的说出这番话。“你喜欢田野,而我愚笨。只能植荒十年,换得一时春生。”好确切的一席话,究根究底的认真,是否不带至那可悲的鎏金剥离?时光能镌刻一切柔软的东西,不怎么爱坚强的我们。至少你笑得明媚,予我春风十里生还度。
同者,且好像明白,什么是人生。
再多言语不见得有多凝重,所爱的轰轰烈烈终将有一天归于平淡。可怕的就在这儿。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爱你,什么时候真正为自己活。因为习惯,因为有种东西一旦努力记忆过,它就会镌刻在你的骨子里融入你的血液里隽永留存你的身体中。如此,何以单忘?
随遇而安的爱情给了你,随处可栖的梦给了自己。
我该是收起自己的混沌,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家羊肉泡馍的店,招揽我此后的生意,并为在患得患失的梦里奔跑的那个人做很多好吃的羊肉泡馍。
我只想留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