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南山孤魂
《尚书》说,人乃万物之灵 。可见反对怪力乱神的儒家,也相信人身难得。
人是野兽演化而来,还是造物主本来就造了人,无可考究。但人与兽确实有共同的属性,比如食睡,喜怒,男女,生老,甚至领地意识,都是人和兽与生俱来的东西,不需要学。
造物主选择人类为万物之灵,让人类自我探索人的社会属性,创造奇迹,让其它动物只有吃睡和繁殖的本能,没有思想。
然而,我们只比其它动物多了本能之上的名、利、权、情,造物主用这四大件把人物与动物划分,诸君都在名利权情上达标了吗?
由名利权情衍生出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儒家认为,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殊不知,不是所有人都是人,有的还是混人形入世的旁生道动物,他们践踏礼乐,不敬天法。
于是,法家出现了,明码标价的立条规章法,遇到泼皮户,儒家那套是行不通的,暴力机构的法家确实法力无边。
说情,太狭窄,说名,太浩瀚。说权和利吧!大众化的东西,我们用二者来划分人物与动物的不同之处。
假如天下只有一个人,那就没有权和利了,都是你的,权和利是社会构成的本质,小国寡民也离不开权利关系,如果权利没有边界,那就是兽类了,看看动物的丛林法则,只有膨胀领地占有欲,哪里有人的耻罪感?
人与人要是连权属边界都没有,礼教和规矩都要用外界来干预,那人与兽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