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两年,我们觉得差不多了就去领了个结婚证。
彼此都不是那种很需要办婚礼的人,分几次请家人、请朋友、请同事吃顿饭就算完事了。剩下来的婚礼预算全花在蜜月上。
纠结去哪里浪的时候,John给了我个电话,告诉我UCCA三月要回归了,他有《天窗》的四张票,问我有没有空去看。
我和大叔商量了一下,干脆去欧洲玩一个月。等叔叔的签证办下来的时间里,我各种轰炸John,他很好心地整理了一份北欧的最佳旅行攻略给我,我又得寸进尺拜托他搞定住宿和各种门票,毕竟欧洲人去交涉比我们自己去订划算多了。
John在大洋那头“气”得跳脚:“你可以啊!要不是David说你结婚了,我都还不知道!你还好意思让我给你们跑腿!信不信我把你们卖了!”
我早就不吃他这套了:“我才不怕咧,你把我卖了,David会找你算账的。”
“混蛋!”John直接挂了电话。三四天以后他把酒店地址和日程表给了我,又说芬兰住Levi Glass Igloo(列维玻璃屋酒店)的三天是David特意帮我们安排的,而且他掏腰包,算是给我的结婚礼物。
大叔知道了这些事,表情相当精彩,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果断联系老王要买茶叶送给David。
我们在芬兰待了七天,在玻璃屋里住的三天有两个晚上都看到了极光,这真的让人太惊喜了。
北欧玩了芬兰和挪威,之间特意去打卡了一下《SKAM》的几个拍摄地和《超感猎杀》的拍摄地,然后直奔爱丁堡。我熟门熟路地带着叔叔深度游玩了一下爱丁堡,还在David家里蹭了一顿地道的英式晚餐。
我和叔叔二月底就在伦敦玩耍了,John和他伴侣演出前一天晚上才来伦敦。看完《天窗》,我们一起去泡吧,John的伴侣是28届IYPT的银牌队伍队员,和大叔越聊越得欢,我和John都快被他们嘴里的各种名词搞蒙圈了,只能看着他俩喝嗨。
三月中旬,我们告别了John,还约好下次一起去曼彻斯特看球赛。
在飞机上,我迷迷糊糊地搂着大叔的手臂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