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个新闻,一个男人为了让自己常坐的公交车可以尽快通过一个路口,竟然把路口左转调头车道的路标用白漆改成也可以直行。还好被交警及时发现,并制止了他的逗逼违法行为。
说实在的,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好多。
比如我家门前的交通隔离护栏就被人割掉一块。补上了又会被割掉。动机不是为了卖废铁,而是为了自己可以直接穿过马路不必绕路。
这种为了自己的方便而无视公共秩序,甚至不惜侵害公共利益的人确实大有人在。
而且各个领域各个年龄层面各种财富拥有程度的各种长相的人都能遇到。
不可否认,这是一种客观现象。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社会发展、个人生活环境是客观原因,个体心理状态是主观因素。
用通俗的话,咱们的素质还不高,有待进一步提高。
即使我自认为自己很“高尚”了,但是我还会为了少走点路而去穿过那个人截掉的栏杆空间。
再比如,中国式过马路。一个人不好意思闯红灯,一群人就可以大着胆子,雄赳赳地过马路了。
有个原因很现实,法制意识在很多人眼中是摸不着头脑的。
闯红灯是违法行为,招聘考试徇私枉法是违法行为,这是板上钉钉的事。但是实际这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所谓的无法无天大概就是这样吧。
其实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要畏惧法律,不是说你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多么严重的影响。
美国一位法学家说过:法律是为了造福社会。
当人们怀着审慎的态度去遵守法律、遵守规则的话,我们的公共秩序会大有改观。
举个例子,公园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如果人人都能遵守规则,爱护环境,不破坏园内设施,不攀折花木,不乱丢垃圾,那么我们的公共卫生就会很容易维护,每个到公园的人都非常开心享受到这种环境。那么,这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吗?
我从来不认为那些占了便宜的人心理会多么开心,因为廉耻之心也是人的本性之一。如果你开心,那你枉为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