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作为一名中二癌晚期患者,我一直秉着前人‘不反抗,毋庸者死”的教训,只想做个咸鱼。
不过老天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我不过与昔日好友重逢,喜上心头去撸个串,没有什么问题吧,
半盏小酒趁着月光朦胧,酒性上头一起穿个马路也没什么问题吧。
怪就怪在那半瞎的司机,红黄蓝都分不清,小学老师没教过吗?横冲直撞,可怜我只鄙见一道残疾,便无知无觉的
穿越啦!!!!
我还穿成了恶毒女配一个女主舔狗的舔狗。但也是一位权势滔天的丞相之女,富可敌国。
不过因爱生恨,一直难为女主,最后一手王炸打不过对三。被男主捅了一刀,没死透,丢在乱葬岗上,被野狗啃食,最终尸骨无存。下场极惨。
作为新时代打针都要疼上三天的人,这苦我可不想受。不过作为知晓剧情金手指的我来说,第一要义就是避开主角团,只要避开主角团了,应该就不会有什么事
凭借这个世界便宜老爹的财力,还不够我躺成个咸鱼。这样想想,顿时觉得前途光明,不过现在剧情走到哪一步了。
“我喜欢林若若,我一生只爱她一个人。”一位身穿青衣的飘飘少年郎对我开口。哦,原来现在到了退婚的情节。
剧本中的我死活不同意。最终在我爹的强权之下,这位少年郎娶了我。少年郎是宋轶,秦将军的第二个儿子。
而书中的皇太子是这本书的男主。而女主呢,只是一位小丫鬟,没什么东西可以跟我比。于是我和那位少年郎成亲后,嘱周围奴隶狠狠折磨女主。
最后在男主和女主结婚当日,便是我的死期,不行,我得阻止这一切。
我一手劝住我即将发作的老爹,用手绢别过脸庞,侧目用泪腔说 “我知道你对那姑娘有情既然这样,那我们的婚约便不作数,若你的心中没我。我可以成全,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希望你能去爱你喜欢的人。”
很显然我的这套表演不仅镇住了我爹,还镇住了宋轶。他看这我,眼里充满着不可置信。我要忙别过头,对我那便宜爹说
“我累了。下去休息。”很明显他还没有从震惊中走出来我便不理他,独自下去了。
哈哈哈,作为21世纪看过众多言情小说的我来说,这句话可不是狠狠的把他感动了。没有想到哇,有一天我也会说出这圣母的话。
果然从我说出退婚那句话开始,我那爹听说一直在忙着为我寻觅新的婆家,不过他总觉得看不上眼,唉,这,这不正成全了。我能晚一点嫁出去,我可以久一点的待在这府上,享受着这其人之福。
不过挺可惜的,那宋轶的颜值。在21世纪的话也可以出道当男星了,唉,可惜,可惜那是女主的人,挨不得。
不过这几天宋秩,为什么每次都在我眼前晃悠着?看着心烦,听说下午小姐们有一个赏花会。要不去逛逛,是女生的聚会,他应该不会在我面前晃吧。
并且按照这个时间,男主和女主应该见面了吧。他不应该快点去撬男主墙角吗?天天围着我干嘛!!!
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赏花会上各家。各家女娘争锋斗艳,最激烈的莫过于我在古代交上的好朋友。晨曦和那尚书之女语凝,可是我那朋友可能在诗歌朗诵方面有一丝丝的钝。被那些尚书之女,逼的话都说不转。可不,就把锅推到了我手上,
果然呐。古代现代一个样。。闺蜜就是用来背锅的。。。。
听说丞相之女不善词藻,若妹妹实在写不出,也没有关系的。
哼,写不出。 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诗歌。
我站起身抖了抖吃剩的饼渣,说‘‘ 我这方面的造诣上确实不如姐姐你。在此就现丑了”。
于是呢,那天,我从唐诗背到了宋词,又从宋词背到了元曲,反正把我高中,大学学到的通通甩了出来。
背完后我坐下喝了喝茶,看着我那姐妹一脸目瞪口呆的神情。唉,至于这么夸张吗?姐姐,我只不过浅露了几下才华,而已。
正当我得意之时。一串掌声从上方传来,咦,怎么回事?“姑娘好才华。”不是吧,不是吧,这楼上怎么还有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