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听过程一的一个节目,里面有一句话说的是
最怕听懂一首歌。
背景音乐是很火的纸短情长。
曾经觉得,纸短情长并没有多好听,和喜欢的歌放在一起毫无可比性,直到和先生见面之后。
先生是十二点半左右到的,起初是因为无聊,帽子遮住了双眼一步一步走着台阶,先生见到我的第一眼就是这样。
一件白衣,黑帽子,黑鞋子,手上提着小小的黑色袋子,戴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走台阶。
只记得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帆布鞋,黑色的裤子,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啊这就是我的先生了,他来了,就站在我眼前。
不知道是帽子太低还是先生太高,也可能两者都有,只是略微抬眼看了一下,并未看到全脸,只觉得嗯还好,长得还可以。
不记得走向出租车的路上先生有没有牵我的手了,我却是生生抑制住想挽着他胳膊的欲望,偶尔不经意的碰触就叫人心跳加快。
这是我喜欢的人,就在我旁边。
之后的几天,只要是出门总会和先生十指相扣,大手牵着小手,一起吃饭睡觉逛超市,吹着晚风走回宾馆,总觉得这样就是一辈子。
最后一晚和先生吃完火锅往回走,风很凉爽,路上行人和车都很少,一次又一次叫先生走慢些,只想多一点时间在一起。
想回到从前
从前的日色变得很慢
车,马,邮件都很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回到这个很慢的从前,和他慢慢的爱一个人过一辈子。
先生昨天回的家,早上八点四十的车,看着他买票,走向进站口,站在外面突然不知所措,强忍着眼泪想好好送他,只是看到先生回身走过来的那一刻再也忍不住。
只想紧紧抱着他,告诉他不要走,我不想你走。
但是,谁都知道这不可能。
想他,想见他。
强过想赢比赛的欲望,强过想买手办模型的欲望,强过一切的欲望。
所以买了今天早上的票,去上海见他,再紧紧抱着他,告诉他,我来了。
从未如此强烈的思念一个人,明天昨天才分别,今天就赶着早班车去见他。
从未如此喜欢一个人,就算他傻,他没那么好,情商很低,还是想把余生都交给他。
他说,我想带你回家,想带你回去见我妈。
前一晚慌乱得不知所措,从没想过一次相见会变成见家长,手忙脚乱地向朋友打听需要注意什么,一向自信的人突然害怕没有留下好印象,害怕不被喜欢,害怕自己不够好。
还记得走前的那晚,先生握着我的手写下了我爱你三个字,说,想听我亲口说出来。
怎么会爱上了他,并决定跟他回家。
感情真的很神奇,还未见面的两个人互生情愫,见面后难舍难分。
昨天跟朋友说这两天和先生之间的事,她羡慕得不行,说了句你俩收拾收拾赶紧结婚吧,我受不了了。
结婚啊,多么美好的词。
曾经一度认为结婚不过是到了年龄找个差不多的人凑合凑合过日子而已。
现在却是觉得,结婚对象,只要是先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