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两三年没有联系的老同事刘刚,突然给我发消息说他开了一间清吧,说是两天后开业,希望我能到时候带几个朋友去给他捧捧场。这个同事是我三年前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认识的。也是从外地过来打工的。当时因为业务能力不强,薪资提成比较低,做了有半年多就离职了,后来听说他也是一直在跟别人合伙创业做事情,做的也是起起伏伏亏的比较多。
由于后面不见面了,联系也就少了,这两年来基本上很少联系。前几天突然跟我联系到说他跟人合伙开了一间清吧,想让我去带几个朋友去给他捧捧场。说实话我本来不想去的,但碍于面子我同意了。既然他主动邀请了,之前在做同事时关系还可以,再说也是在同一个城市打拼的都不容易。那天我就叫了几个哥们儿在他开业的时候一起去捧了个酒场。
当时去的时候人还算有一些多,我这个朋友可能也是比较忙,就随意给我们指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让我们坐下就离开了。后面也一直没有过来找我们说话。酒过三巡,我和几个哥们儿喝得也差不多了,就准备要回去。起身回回去,这个时候清吧的一个负责人也是合伙的老板拦住了我们说:“你们还没付账呢,一共花费了650块钱。看在你是老刘的朋友份上,我就给你们打个折,收你600整”。
因为我们是过去帮忙捧场的,所以说点的酒水也不是很贵的,就是为了凑个人气。我说刘刚让我过来帮你们捧场,还得再出钱吗?有这种事吗?没想到刘刚的合伙人笑着说,我们是开门做生意的,你们过来喝酒当然得需要付钱了。老刘虽然邀请了你们过来,但他也不是让你们免费过来喝酒的,而且我们今天是第1天开业,如果都像你们这样,那我们这生意还能继续做下去吗?
我说那好吧,既然你要结账,那我们就算算清楚。这个合伙人随手把一张消费清单拿了出来说,你们一共消费了是650块钱,给你们打个折就按600块钱吧,这个时候我也看到刘刚就站在门口那边看过来,但他没有走过来。我对刘刚的合伙人说,既然你要算这么清楚的话,那你应该还得再给我找钱。刘刚的合伙人愣住了,他说你在我们清吧喝酒,我为什么还要给你钱呢?我说我刚才进来的时候给刘刚塞了一个红包是880元。
即便是按你消费清单上的原价650元,那880减去650还剩230元,那你把230元给我找回来吧。这个红包不随了,这个合伙人突然之间不知道怎么做了,显得有点尴尬,他招呼了一下刘刚过来。刘刚从门口走过来,他的合伙人把事情给他说了一下。他也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来这个红包看了一下,确实是880元。当场脸就蹭得一下红了,然后说兄弟都是误会,是我来邀请你过来捧个人场的,我朋友他不清楚,所以我给你道歉。钱不用付了。
我笑着说那你不是亏了吗?算了为了公平起见,你还是给我把钱折一下吧。我想我们之间的关系这个红包有些多余,换成我的钱消费就可以了,最后刘刚也是无计可施,让他的合伙人找回了我230元。我笑了笑,带着我这几个哥们儿就走了。
随后就给工商局拨打了投诉电话,说他们新开的这间清吧,证件不齐就开始营业了。第2天工商局就把刘刚的清吧给停业整顿了。我当时知道这个消息以后也是嗤之以鼻,既然你刘刚不把我当兄弟,那我就不要怪我如此了,因为现在的社会,退一步未必是海阔天空。我也不会傻傻地做你的冤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