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颜

如果记忆里有个人的面容已经模糊,一定是因为很重要,又很心痛,才不得不选择忘记。

许是好多年都未曾归家,家中的一切事物仿佛被尘埃覆盖。我推开书房的门时,室内昏黄的像是一个十分陈旧又无人打理的仓库,灰尘在细密的光线里清晰可见如蜉蝣跳跃的精灵。我试图寻找一个可以擦拭桌面的东西,然而我只能在这废弃已久的书房里找到一些泛黄的旧纸。无奈之下,我只好选择寻找朋友想要的那本《沉思录》。

花了将近一个多钟的时间,我在书架的顶层发现了那本书,我甚为愉悦的踮起脚去取那本书,然而由于我的胳膊太短书籍之间太过紧密取书的时候不小心把旁边的书一并抽了出来。那本淡紫色封面的书籍便顺势砸在了我的脑门上,滑落之际连同我的眼镜也一并掉落在地。我弯下腰拾起地上的书和眼镜,戴上眼镜看见那本书籍上的字,那是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

放下原本取出的那本《沉思录》,我开始翻开《飞鸟集》的封面,那一张扉页之上有被水打湿而晕染开来的墨迹。那是几个十分拙劣而又粗糙的字,像是一个刚学会写字的小学生的笔迹,但这些字如同刺眼的光线一下子令我的眼眶潮湿起来。

时光老去,记忆渐渐在风中模糊了容颜。但有些事若要是被提及,那些记忆便会排山倒海翻涌而来,淹没你所有的视线。那个夏天,仿佛还留在昨日的梦里,没有被肆意篡改或者复制。

那是我来到南国之城的第二年,我离开父母独自在外租了一间小屋。虽说不上宽敞明亮,但这偌大的房子却显得极为雅致,每到清晨会有一丝丝光线从窗户缝穿射进来照在我那黑色的木书桌上,偶尔也会在我的床上留下点点斑驳的树影。

房子是一间祖屋,有一个不大的院子,院中种着我那梦中一样的桃树,每到繁盛的夏季它就会开的格外美丽。我的房间是面对这颗桃树的,每到傍晚我都会坐在树下塞着耳机听那些自以为永恒不灭的乐曲。晚上趴在窗台上抬头仰望夜空,那天空好像是盛装着一颗颗璀璨夺目的钻石一般,让我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抓。

在这里我只拥有一间小屋,一棵桃树和那片宁静的夜空,还有如风般的日子。

我的屋主是一个年纪与我相仿的姐姐,是个在酒吧里驻唱的歌手。每每我清晨醒来都会看见她抱着心爱的吉他安静地在树下唱歌,唱着我们年少的冲动和无知还有叛逆。风吹落花瓣落在她漆黑的发丝上,她微闭上双眼,嘴角略带沉静的笑容。一缕阳光洒在她的身上把她原本白皙的皮肤照得更为通透,那姣好的容颜与姿态是我望尘莫及的,见到这样子的她我总觉得我看见了天使。

记得刚搬来的时候,是春天,下着浠浠沥沥的小雨。我背着一身的书籍在院中搬着我的日用品,她很热情的接过我身上的背包还为我撑伞,看着她对我微笑的样子我便能一眼看出她是个容易相处的人。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我们渐渐熟络了,像相见恨晚的朋友一般。没事做的时候就会粘在一起聊那些不叫事的一些事儿,时不时她就会来一段即兴的音乐搅得这个房子天翻地覆的,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是自由的。那是自我离开家乡以后,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快乐。这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却又是一种形而上的感觉,只能像是喝一口珍藏百年再难品尝到的红酒一般,顺着喉咙感受到那温润的质感,无比清晰像是一生都不会忘记。

某天她突然拉着我去了她所在的酒吧,那全然不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种灯红酒绿,和那些来发泄感情和情欲的人们。酒吧很平静,室内的光线虽然黯淡,但非常配合这酒吧的蓝调气氛。吧台周围摆放着些许玫瑰,在那样的光线下,花瓣散发出的味道很香,只要有人走进去便会感受到一种别样的气氛。那晚我站在台下让调酒师给我调了一杯叫做蓝色妖姬的酒,而她就站在那最亮的灯光下抱着心爱的吉他看着我,我同时也一直看着她,直到散场。

仅管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舞台,可她却很自然的占据了整个舞台。那时的她仿佛时光中跳跃的精灵,那迷人的声线穿梭在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只要你一不小心就会被它掳走整个灵魂,然后消失在她的歌声里。在这种地方,我们的灵魂是被抽空的,只剩下大脑还在机械式的运转,身体像是别人的,失去了所有的感官。那时我想,若她站在更为广阔的平台上,或是有那么一场演唱会式的演出,她势必会成为一个天马行空的磁场,影响身边或整个台下的观众。

散场后她拉着我去了一个我从未去过的冰淇淋店,点了一杯我最爱的香草冰淇淋。她说唱完歌后一定要冰冻一下喉咙来保护嗓子的纯净,这样的逻辑我难以接受。但看到她一脸傻呼呼的表情,我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只是看着她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一般。这样的比喻让我发现我苍老了很多,一次我还无聊的在网上测试了我的心理年龄,竟然是38岁。那一瞬间我才发觉自己长大了,懂得如何照顾自己以及身边的人。

在我眼里她是美好的。美好的只能搁置在回忆里。

夏季燥热天气沉闷,但背靠着背坐在河边,只感晚风吹过遗留下的清凉和彼此间身体的温度。我与她一人插一只耳机,听着一些我学生时代常听的歌,感觉又回到了那个时候。她私下跟我说过,她是个连小学都没有毕业便早早出来打工的人,但遇上了好心人才有今天这般闲淡的日子。我心疼她怜惜她,便开始教她写字,写自己的名字。

她叫遗梦。遗失在现实中的梦。这是一个如此凄凉的名字,叫我忍不住不去亲近她呵护她。看她用水笔在纸上开心的涂写时,我一味的用专注的神情望着她,仿佛她的一颦一笑都是能够扯动我的神经的。在这样一个遗失手稿的时代,我渐渐开始麻木变得淡漠,直至生命中出现了这样一个人,才知道所谓的快乐只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

我时常带她去逛书店,她总是站在书架边上不停地张望,她时不时会抽出一本书翻开来看一下然后再放回去。她便会扯着我的衣角不好意思地问我,“这些书我都不懂呢?可以买回去念给我听吗?”那时的我往往会买下她翻阅过的书,然后回家再一篇一篇地读给她听。当我耐心地读完每一篇时,她会高兴的跳起来,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兴奋,那是只有孩童才拥有的笑容。

有一天走在街上,她突然问我,“我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便很淡然的回答她,“似乎没有。不过最近我想买一本《飞鸟集》来看看。”她拉起我的手就冲进附近的一家书店,问那里的老板是否有这样一本书?可惜的是,那家书店太小而且仅剩的一本也被别人买走了,之后便不了了之,这本书也渐渐被我淡忘了。我仍旧记得她当时的表情,一脸的失望,嘴里还说着,“为什么这家店这么小?”

我随口的回答竟然被她一直记在心里,就在我生日的那天,她把这本我从书架上不小心取出来的《飞鸟集》送给了我。那是一本精装版的书,封面上烫着美丽的英文字,她看不懂那些字只知道贵的肯定就是好的。我不知是感动还是惊讶,就连在吃饭席间我就忍不住流了几滴眼泪,她显得有些慌乱便问我,“是不是不喜欢?”我用手背擦掉眼泪望着她说,“你傻啊,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我并没有很喜欢这本书。”她愣了一下说,“你念给我听吧。在书店时,听一些学生说,这是一本诗集呢!”

它的确是一本诗集,因了这本书的到来,我才感知这世间一切荣辱,一切悲哀,都能在这如同日光般的言语里化为尘埃。人的一生多多少少会经历困苦与坎坷,会把简单的事想的复杂,会把复杂的事想的简单。但一个人的思想境界不同,他所能懂得的认知的也就有所不同,我们有时认为幸福很简单能唾手可得,然而它是一项微妙的无法轻易承载的有重量的过程。所谓的终点是没有幸福的,至少我一直这样认为。

遗梦就此爱上这本书,爱上泰戈尔星月般柔美的语言,她是个过于单纯的人,总以为书上的一切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我这样一个满腹心思的人,在她的生命里就像是一个污点,只能短暂出现然后消失于晴朗。我知道我的离开是必然的,只是我从未想过我是以一种肆意妄为的姿态离开她,从此不再过问她不再想念她,就如同生命里从来没有过这样一个人。

那夜深沉发热,夜幕好似一张巨大的网压在我的头顶上方。在下班之后,我因想去买点宵夜而走过那条小巷时,我眼见遗梦上了一个人的车。那人年纪有些大了,身体微微发福,眼神一直游离在遗梦的身上。遗梦穿的无比招摇,就如同我在电视里看见的那些风骚的女子,她浓妆艳抹衣衫单薄透明,踩着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就这样坐进了那辆银灰色的宝马车里。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那样的她,我无比震惊。

那一晚她并没有回来,我独自一人坐在院落里等了她一个晚上。直到天亮,她都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之后的几天她回来过,不过我都在工作仍旧是没有见到她,一下心急的我便请了三天的假期在家中等她。直到那一天,她在清晨刚露出微光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脸色有些苍白,头发凌乱不堪。我赶紧朝她走去拉住她的胳膊问她,“你这几天都干什么去了?”她回答我显然是有气无力,“没什么,唱歌去了。”

“真的吗?我问过了,这几天你没有去酒吧。”我当时是担心她的,担心她的一切,可她的回答却负了我一番好意。“别管我,我只是去唱歌而已。”说完她便进了屋将门反锁,任我怎样叫她她都不理不睬。我心下知道她一定有什么事瞒着我,可我又该如何去问她甚至是如何去安慰她?我能做的唯有默默注视她关心她,可这样的想法在现实面前总显得单薄无力,我不可能就这样陪在她身边一辈子。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知道了一些有关于她的事。她是别人的情人,不能见光不能享有别人同等的待遇,她能拥有一些物质上的东西,但在她的精神世界里恐怕只剩下空虚。当我站在她面前质问她时,她一言不发眼泪就像断了线似地流个不停。我是怎样扯着她的胳膊把她从别人的怀里拉出来的?我都已经不记得了。我说过怎样难听或是肮脏的话语来刺激她?我也已经不记得了。我记得的是我离开了。

每个人都能找到离开的理由。无关幸福。无关悲伤。当某些事发生之后,在你难以接受或是难以自控的时候,你就会学着逃避或是遗忘。以为离开就能解决一切,甚至是弥补内心的一些缺失感。

我走的那晚,夜色甚好如一幅美卷。我把一切都打包好,没有同她说一句告别,心想没有那个必要了。我没有带走那本《飞鸟集》,只因我不愿以后看到这本书时就想起她,想起她不堪的一面。我许是不能接受现在的她,但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评价她呢?

繁星覆在我头上,我提着行李箱就离开了。没有什么过多的留恋,只因我是真的想要离开。那时的我对遗梦是怎样复杂的心情?纠结,疼痛,失望,感伤,这样莫名的情绪我都不曾有过,有的不过是一味的沉闷。想把她放在心上,却又告诉自己必须忘了她,彻底遗忘。所以在后来,我都不曾回去过,甚至不知道那本《飞鸟集》为何会出现在书房而我竟全然不知。

我靠在书柜上一页一页地翻完那本书,书上有许许多多被黑色水笔图画的痕迹,那些个略显生硬的字眼,一字一句扎的我心疼。最后一页写着,“小颜,晚安。这是一句我来不及说的晚安。对不起。“

书页上留着一个电话号码,是遗梦的。我以为我不会再想起她,以为她只是孤帆碧影,飘过之后什么都不会留下的一个过客。然而我拨通了这个号码,连接起遗失两年的感情,电流在时空里穿行,抵达之后便发出了微弱的声音。

在长久的沉默里,我哽咽着发不出声音,只听见她说“喂。”

“遗梦。”

电话那头也开始沉默,像是两颗遥远的行星对望着,再也说不出话来。我只听见那头轻微的哭泣声。

“小颜,我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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