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后的今天,我已为人妻为人母,远离故土客居他乡,仍能想起当年那个遥远偏僻的乡下小镇,想起那些本应无忧无虑的金色年华,那些和我一起在蓝天下呼啸奔跑的少年伙伴。
我总是在某个怔忡的瞬间,大脑出现短时的空白,记忆跳跃回二十多年前的某个画面:
我和那个大眼睛童花头的小慧晚上偷偷溜出校门看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哭得稀里哗啦,回去发现校门早已上锁,我俩打量四下无人赶紧趁月黑风高翻墙而入,正在弯腰拍打身上的土却被宿管老师逮个正着。
我和笑起来一双小眼睛就眯成两条缝的爱芳拿三只搪瓷碗去食堂打饭,为了少花一毛钱的粮票,把两只碗上下扣起来,在中间藏一只碗,躲过门口胖胖的大师傅那双锐利的鹰眼时得意的相视一笑,却终于在某一天故伎重演时被大师傅一把掀开搪瓷碗而羞得无地自容。
我和蓉蓉、小玲在宿舍熄灯后躲在被窝里一边啃冷馒头一边分享从大人那里听来的鬼故事时吓得瑟瑟发抖还不舍得睡觉。
十三四岁的豆蔻少女心事总是和妖娆诡秘的暗夜分不开,阴阳八卦里将女性归于阴,似乎女性气质里的某些东西也天然地属于黑夜,柔软、怯懦、敏感,特别是刚刚走进青春期的乡下女孩,身体的迅速发育让我们害羞懵懂,耳濡目染的又是长辈对性的讳莫如深,潜意识里好像女性的身体就是原罪,我记得十四岁的自己为了掩饰悄然发育的胸部,连走路都是含着胸的。而因为对身体的好奇和懵懂,跟性有关的话题就成了熄灯后女孩密友卧谈会的主题。
初冬的夜晚,爱芳和我挤一个被窝,神神秘秘地跟我咬耳朵,“你听说了吗?那个李主任是个大色狼,有个初三的女生因为被他搞大了肚子,退学了。”
李主任是我们学校的教导主任,四十来岁,中等个头,总是穿一套藏蓝色的中山装,上面口袋里还插着一支钢笔,脸色煞白煞白,三七分的发型一根不乱,又黑又亮,两只像老鼠一样的小三角眼能把人看得心里发毛,嘴巴上面还有两撇小胡子,我每回看见他,总感到不寒而栗,都是远远地绕开。
“什么什么?真的吗?不会吧?”我不禁喊了出口,嘴巴张得能吞下一只大鸭蛋。
“嘘!”周围几个铺位的同学都往我们这边靠过来,爱芳朝我竖起了食指。
“那个女生是我们村的,后来我就没见过她,听说是出去打工了。”小慧验证了爱芳的话,让我们几个女孩听得汗毛都立了起来。
“那她们家的人怎么不告诉学校?就这样忍气吞声?”我半信半疑,浑身鸡皮疙瘩。
“怕丢人呗!你想啊,闺女出了这种事儿,闹大了以后还怎么嫁人?爹妈还怎么在村儿里抬头啊?”
聊着聊着,尿意袭来,我想上厕所,可厕所离宿舍有一百多米,听了这种故事哪敢一个人去,最后大家结成伙儿,七八个女生浩浩荡荡杀向校门口的厕所。厕所前面是一排高大的法国梧桐,平时我们都学男生把梧桐果球点着了踢着玩,号称炸药弹,这会儿梧桐树的枯叶落得满地都是,被风吹得哗啦哗啦响,令人毛骨悚然。
回到宿舍,我爬到自己的上铺翻来覆去半天睡不着,下面的窗户玻璃坏了,一直也没人给装,小慧拿旧报纸给糊上了,此刻被风吹得呼呼响,一个大包鼓起来又凹进去。
夜里好不容易迷糊着,却被小慧的尖叫声给惊醒,我揉揉惺忪的眼睛,想搞清楚状况,不知道谁已经把灯来拉开了,昏黄的40瓦灯泡照着小慧蓬松的乱发和惊恐的大眼睛,“刚才有一只胳膊从窗户里伸进来拽我!”
小慧的声音都是颤抖的,我抬眼看窗户,报纸确实破掉了,不知道是风刮破的还是人为弄破的,整个事件亦真亦幻,像一场噩梦,却比噩梦更真实。
第二天,没人再说起夜里的事儿,好像压根儿不曾发生过,只是我再看见那个李主任,更加害怕得老远就开始跑。
可就在我们还未将这件事情彻底忘掉,大半年后就发生了更可怕的事情。
升初三后,两个班的女生住一个大寝室,是老教室改成的宿舍,因为有好学的女生在教室看书到很晚,寝室门总是虚掩着,等回来最晚的女生锁。那天半夜,我被蓉蓉的尖叫声给惊醒,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小慧的那件事。灯火通明,宿舍里的女生全都从被窝里坐了起来,此情此景,简直是昨日重现。
“有个男的进来,掀开我的被子,摸我!”蓉蓉的眼睛瞪得比任何时候都大,双手死死得捂着嘴巴,一看就是被吓得不轻。那一刻,我脑子里闪现出李主任的三角眼,我相信,不止我一个人想到了他。
门半开着,被风吹得微微晃,夜静得像深不见底的黑洞,时间凝固住,天好像永远不会亮。
第二天,我们集体向班主任反映了这件事,老师宣布了纪律规定:必须在11点前全部归宿,锁门。然后,体贴地给我们配了一个红色的塑料小尿桶,不允许半夜单独出去上厕所。
李主任还是一如既往地背着双手在校园的各个班级溜达检查,假模假式地在各种大会上发言讲话,权威依旧。
日子一天天滑过,恐惧渐渐远去,小孩儿毕竟是健忘的。
我最好的朋友爱芳不住校,她家离学校只有2里地,穿过了一大块庄稼地就到她们村了,她每晚下自习骑自行车回家。
有一天下午,校长带着一个穿黑色夹克的男人来我们班上,让老师把爱芳叫走了。教室里叽叽喳喳地议论了一阵,又恢复了安静。
后来,爱芳悄悄告诉我,那个穿黑色夹克的男人是镇上派出所的警察,有一天晚上,爱芳骑车回家被一个浇田的农民拽住想往庄稼地里拖,从自行车上翻下来的爱芳吓坏了,拼命地拿书包砸他,可是十五岁的爱芳哪是一个年壮力强的农民的对手。慌乱之下爱芳急中生智,大喊,“我家就是这个村儿的,就是村头儿那个开小卖部的!”农民害怕被熟人认出来,手一松放开了爱芳。
勇敢的爱芳骑上自行车还往回看,想记住农民的样貌,农民大吼一声,“看什么看,还不快走!”
爱芳一下子记住了这个公鸭嗓,回到家就告诉了爸爸。爸爸连夜去派出所报案,警察将那天晚上在附近浇田的农民全都找了来,让爱芳辨认。
公鸭嗓去了他该去的地方。可是,李主任还在我们学校里晃悠,像个幽灵,后来调到别的学校,好像还升了官。
我们不惧怕陌生的魔爪,却缺少揭开身边的罪恶的勇气。
若干年后,我成了一名警察,当我看到那么多的无知少女懵懵懂懂地陷入身边熟人的魔爪,痛心的同时,总是会忍不住地回想从前,其实,这世上大多数的罪恶,都是来自身边那些道貌岸然的嘴脸,因为熟悉,我们往往对他们毫不设防;也因为熟悉,这些罪恶才更容易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