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短小精悍而耐人寻味的书。
主人公默尔索的生活只能用“荒诞”两个字来形容。
默尔索的母亲去世了,他请假却觉得对不住老板。他爱母亲但不知道自己究竟爱不爱,母亲下葬那天他很平静,他不想看妈妈,没有哭过一次,没有在坟前默哀,甚至不知道妈妈的岁数。第二天,和新认识的女人去海边游泳,看喜剧,过堕落的生活。和并不密切的邻居作弄他人招致麻烦,出于微不足道的理由和了结一件与自己无关的桃色事件去杀人。在面对决定自己生死的法庭上漠然如局外人。
这种人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会让人觉得没有“点”。你关注的和他关注的相互不理解。甚至怀疑这种人存在的客观性。这里的局外人并没有卞之琳先生《断章》中“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这种架构出来的第三双眼睛,以人的灵性来作为相互之间的联系。而是我们的存在本是个体,无联系。对周围的事物无动于衷,只有最基本的需要。这是一个赤裸裸的人,一个物体,而他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
默尔索被送上绞刑架并非因为他犯下的罪,而是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没有接受法律的信条和道德的习俗,一场有关自己生死的审判案上他的无措不因担心存活与否而是拒绝参加这场闹剧。或者这样的人不应该活着,他不属于这个世界。
他的内心极度空虚,无所适从,对人生,对工作毫无追求。对一切的回应只有“那没有什么”。他不明白为什么对母亲去世的淡漠会造成他杀人案审判的助力,法官问起他为什么杀人,他想到的只有那天的太阳太骄躁。他甚至没有去想想绑架他的道德是不是由偏见和伪善构成,他的心里什么也没有,但这什么也没有造成了他与常人精神世界的隔膜,因为他的没有质变而成为人群中的变质分子,成为局外之人。
尽管他荒诞,他无绪可察。但处处的细节又那么真实。每一个曾度虚无或落魄过的人都能在默尔索的身上看见自己。有没有一个早晨,不想起床,盯着天花板,发现世界真的是由物质构成,这句话不是物理或者化学老师告诉你的那一句,看看墙上的灯,背躺的床,手边的书,摸摸自己的鼻息,我们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人这种有生命的动物和那些也许并没有生命的静物究竟有什么不同。也许对于你来说,他人就是物。对于他人来说,你就是物。我们只是存在着而已。可能我们没有生而那么无聊,是因为很早接触人与人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这就是你的意义,那些你经历过的事,听过的歌,看过的风景,有过的情绪构成了你,但前提是先有一个你,去选择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你,一切的一切都是依附在你的存在上,这每一部分也只是一个点,它们每部分的存在,构成的主我。就像元素的不同是因质子数不同,6个是碳7个就是氮,你的独特只是某种物质的多少问题,远没有意义理想之类的那么高深。我们看似正常,因为环境让我们没有那么无聊。如果你也是一直等待戈多的那个人,又怎能说默尔索不是世界的常态呢?我们的一切只因存在着,存在才是意义的本质。而存在主义是无意义感的顶峰。无论是克尔凯郭尔对于黑格尔的嘲讽还是后来海德格尔对理性哲学的反思而步入诗的境界之中,都意味着我们真的仅仅活在自己的头脑的幻象之中,别无其他。
作者阿尔贝·加缪是法国存在主义作家。最后他通过默尔索的死来证明存在,荒诞的存在。加缪认为人们由于忙于自己的日常事物一般不会觉察到无意义的事物,但一旦有一天发现没有办法获得绝对真理,荒诞就由此而来,它是人渴望获得明白无误的事物的意愿和宇宙不可测的秘密之间互相撞击的结果。宇宙只提供骗人的表象和相对真理,并不能满足自身的渴望。
本来宇宙时空的存在物是毫无意义可言,只是自然规律得以呈现的载体,但人面对这个无意义的宇宙世界,索取自身存在的意义,使得人的存在本身与非人的存在产生了分野,而这种分野对人的存在本身是有意义的。
宇宙的无序被我们的理性、人性重组,从而成为有机体,赋予其意义。看似是悲观的论调,其实先承认再追寻,这才是最朴实、最富有乐观主义精神的论调。
人在无意义的世界中自己赋予意义,被迫选择自由,我们不愿去经历虚无、荒诞,所以当我们的大脑越成熟,我们越要加大马力充实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经历没经历过的事情,与更多的人建立联系,降低自我关注度,削弱自我意识,以此来证明生活很有意义。而希望有一天,我们能真正成为鲜活的人,不惧怕虚无荒诞,不因恐惧而奔跑,不为明天的生活生拉硬扯着意义这回事,伸开双手,那些信仰因自己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