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至今,基层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近年疫情影响下,乡村治理的短板日益凸显,主要问题有: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干部干、群众看”现象较为突出;社会自治能力不足、法治意识不强、德治力量薄弱,经济基础较差等问题日渐突显。
乡村治,国家安。乡村治理有利于保障民生,实现乡村和谐稳定。乡村治理应当做到因村施策,要始终坚持在党组织引领下开展工作,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在各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推进社会治理网格化,党员干部设岗定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疫情当前,基层党员更要进一步加强模范代表作用发挥,带领基层群团组织和社会志愿者投身其中,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二、以自治增活力。基层组织要始终坚持推进“四议两公开”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严格落实村务监督管理。上级部门要科学划定“小微权力”清 单,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以法制强保障。有序开展基层民主法制示范创建活动。要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大力培养一支以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为主体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队伍。要发挥“朝阳群众”精神,让更多群众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不断增进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以德治扬正气。相对于法制的硬治理,德治更是一种软治理,更适合农村这一“熟人社会”,更能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强大的作用。因此我们要不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打造“新乡贤”,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改善群众生活方式。
五、产业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基层要在守好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好耕地保护政策,抓好粮食生产责任。同时要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增加群众收入,始增进人民福祉。
社会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持续性工作,其事关国家长治久安。面对当前国内外的风险和挑战,要坚持并不断加强和改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