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说我从小是一个富于想象力的孩子,非常喜欢编故事。我上小学的年代最早接触诗歌,是三年级英文老师让我们写一首关于向日葵的小诗。我还能模模糊糊地记起老师当时对我写的诗的赞扬。老师的表扬和鼓励使我对写诗开始有更大的兴趣。
因为小时遇到欺负和不愉快的校园生活的缘故,等到我十一岁时便转校到约克史代纳学校,这是一所按照奥地利哲学家兼教育家魯道夫·史代纳创建的华德福教育来办的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年级。
我之所以提起这所学校,是因为在我看来它对我的教育和个人发展的过程有甚大的影响。华德福教育与主流教育最大的区别,在于华德福教育更强调的是个人的创造力和表达力。而我认为让在幼年的“变态”中的我发展对诗歌更深的兴致,是学校着重培养这些特点的效果。
我十一岁那一年开始经常写诗歌。到十三岁的时候已经写了一两打较好的。我们学校每年有几次游园会。迈克尔,我当时的老师,汇集了我写的十几首诗在一个小册子里,打印了几十本,便在那一年的复活节游园会的一个学校办的小摊子卖了出去。多年后我一个朋友搬家的时候在收拾房子时找到了他当年买的那本小册子,扫描了就发给我看。
可惜我十三岁的时候,在迈克尔印出小册子前几个月就已经放弃了写诗。回想那时我不记得究竟是为什么,但想必是我刚跨入了青少年的时光,开始那困惑的极不自在而缺少自信的年纪,在寻找自己的过程中就失去了对写诗的信心或兴趣。
我大概那时候也开始对写作有愿望。也许同很多人一样,我青少年时代一直有写书的念头,甚至几次开始写,但究竟不懂写书是怎样的伟大事业,需要耐心、需要坚持,而且又需要计划。所有好书的开头被废弃了,一切在拿起笔时的兴奋与厚望像波浪似的方膨胀起来就马上破碎,不留痕迹地消散。
我上大学那三年就没有写什么。在那短短的几年所带来的变化中我忙碌着发现自己。这是在平生中第一次独立生活,刚化为成年人,初恋并失恋,可能在寻找自己的过程中我又失去了自己的一部分。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最早是晚上睡觉前听爸爸给我念书,后来自己独自坐在卧室床角下听着磁带播放器发出的颗粒感的声音,时而连续几个小时一动不动地听得津津有味。以后我开始借我哥哥已经看完的书籍躺在床上的寂寞中自己看。上大学那些年我这个习惯还留着,只是变得越来越少,毕业后来中国时就已经基本上消失了:在中国买英文书毕竟蛮不方便。
直到我上四川大学那一年我看书的兴致才恢复常态,但这次读物都是中文的。随着读书的兴致又慢慢来了对写作的愿望。等到我2014年上桂林理工大学的汉语课程,我已经开始定期地写中文博客,然后才开始写较为长的文章。当学生的我是先写,再交给老师,最后从老师手里拿回被批改的文章,便自己看我的谬误。这个过程不但帮助我提高写作的水平,也有助于我语法理解和口语表达能力。
到现在我已经写了几篇零散的旅游后的感想、几篇关于小时候的记忆和一两篇虚构的小故事。对我来说写作是学习必要的成分,因为有很多词语在平凡的生活无法用到。于是写作不但是一种乐趣,也便是一场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