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叫木又曾,我不是简书世界里有名的人。
我默默无闻似芸芸众生,但经过此役之后,我必被天下人知晓。
我知道,这是奇思大陆与短篇大陆的第一役,我也知道此役对我来说是凶多吉少。
但高昂起的雄心不怕,我知晓自己是嗜血的,一闻到充满着铁锈味的血,我就会异常兴奋。
我注定要成为一名将军,哪怕我从未打过一场战役的将军。
有的人死了,轻若鸿毛,有的人死了,却重若泰山,我不知道我死后别人会对我作何评价。
我只知道,即使我死了,也会有千千万万的奇思将士前赴后继的地踏过我的身体,向前去,向北去,向短篇大陆攻去。
风凌冽,黑色的乌鸦在树顶狂歌,战争一触即发,握着手里的剑,剑在鞘中轻啸。
我是先头部队骑兵营的队长,此时我们在名为荒冢的土丘之下。
北境短篇派出了一名响彻简书世界的大将,凉子姑娘,她是位女将军。
阳光从山丘上洒下来,凉子将军在光下更显熠熠生辉,很是威武。
想当年,如果我再忍辱负重几年,或许我也可以成为北境的大将。
可世上没有如果。
2
我是孤儿,四海为家,来到北境时,因为喜欢北境的民风选择留下,北境人民既淳朴又狂野,和我的性情一样。
在战乱的时代,我很庆幸自己能茁壮成长。我成为了北境部队附近餐馆的伙夫。
士兵在围场上操练,口号震天撼地,也点燃了我保家卫国的雄心。
我舔着脸去找步兵的队长,让他平时也操练操练我,他吃着我精心制作的烤肉,抹了抹油腻的嘴,点点头。
平时空闲时间,我拿着烧火棍操练,日积月累,我练就了一身抗敌的本事。
可毕竟人才济济,我想当个小兵也排不上队。
北境之王梅佳瑞素有爱才的贤名。他每期会发布任务,只要任务成功完成,会收到打赏。每个北境的人民都可以接受任务。
我已经出色的完成了十好几期任务,并且收到了打赏。
我以为我离出头之日不远了,离我的英雄梦不远了。
我毛遂自荐来到冬宫(北境之王所在的王宫)向北境之王讨要军阶,我想加入北境的部队,我认为自己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你进入我的部队?”北境之王坐在高高的王座上,俯视着我。
“我……我每次都完成了您布置的任务,您曾经公告天下说,凡多次出色完成任务的普通人均可立马加入队伍,报效国家。”梅王犀利的眼神扫过来,我有些紧张。
“这么说,你完成过任务?”
“是的,截止到现在的任务,我全部完成了。”
“噢,我怎么从未注意到过你?”这句话更像是梅王喃喃自语。
而我听到这句话后,被激怒了,我以为我至少能引起过他的关注,可现实是,我太高估了自己。
到底是我高估了自己,还是梅王没有发现人才的眼睛?
我决定离开这个伤心之地。
我从北境一直往南方去。
3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虽没有得到北境之王的赏识,我却拥有了一只神兽。
从北境去南方需要翻越高山跨过丛林。
谈情说爱一族与武侠江湖接界处,有一座七彩山,七彩山处于简书世界的中心区域,冬暖夏凉四季怡人,七彩山顶却积着厚厚的雪从未消融,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七彩的光。
人们传说七彩山上有一个神兽,它力大无穷极具变化之能,攻击时可喷射寒冰将人冻结。
这是群雄争霸的时代,为了躲避麻烦,我决定攀爬七彩山,从七彩山越到武侠世界。
七彩山的确是一座奇异的山,山下流淌着溪水,开着漫山的野花,山中茂林覆盖野兽丛生,山顶则是皑皑白雪和针叶林。
我在山腰处的树底休息片刻,当我闭目养神之际,隐约听到了救命的呼喊声,等我睁开眼睛找寻声音的来处时,呼喊声却消失了。
或许是我幻听了吧。
我继续赶路,眼看着要到山顶了,风裹挟着雪吃过来,还真有些冷,我紧了紧衣领。
嗯?风中怎么有血腥味?
我快走几步,爬到山顶。眼前是五六具尸体,还有一只瘫在血泊的白色的长尾貂。不远处有几把埋在雪里串着鱼的匕首。
在战乱时代虽见惯了生死,但眼前的血肉模糊还是让人觉得有些诡异。
这时,躺在血泊里的长尾貂动了动,看来它没死。毕竟是一条生命,我把它抱起放在怀里,它的腿部毛皮有些撕裂,我涂了些金疮药。
小家伙躺在我怀里很安静,也好,这样我就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4
我以为这只貂只是普通的动物,没想到它竟是神兽,它就是人们说的那只可以变化可以喷水成冰的神兽。
那是我穿过了武侠江湖的地界,来到青春族所在区域之后知晓的。
原来七彩山死的那五六个人就是被长尾貂杀死的。他们听说此神物的血可以治百病,饮用后不仅可以强身健体甚至可以颐养千年。
长生不老的欲望让他们继续铤而走险。他们看到同伴的尸体后没有止步,依然在不远处跟踪着我。
我也早已察觉有人跟踪我,只是苦于人单力薄,估计以我一人的力量不可能打得过对方的一队人。
可他们等不及了,在月黑风高的夜晚,他们动手了。
我先是踹翻冲在最前面的人,抢过了他手里的刀,没办法了,这种情形下我只有死撑了。
我声东击西敲山震虎可收效甚微,自顾不暇我不知道长尾貂此时跑去了哪里。
我刚一分心,手臂上挨了一刀,他们眼下占了上风。
“快,不想死的把神兽交出来。”一大胡子男人喝道。
“什么神兽?我他妈不知道什么是神兽!”
“好小子,临死了还嘴硬,兄弟们上,弄死他。”
咻的一身,我正前方的敌人倒地,咻咻咻,围在我身边的敌人都瞬间被冰冻了。
我目瞪口呆,寻找声音的来源,原本可在我掌心玩耍的长尾貂现在变得一人多高,腮帮子鼓鼓的,原来冰晶是从它嘴里喷射出来的。
看来,长尾貂真的是神兽,我捡了个宝。
5
我来到奇思大陆时,早已穷得叮当响。
小白爱吃鱼,我把钱都用来给它买鱼吃了,小白是我给长尾貂起的名字。
小白和我日益熟络,没钱了以后,它都会去商店偷东西来吃。
每次我警告它不要这样,它就会冲我卖萌的摇尾巴,我也拿它没办法,心想着得赶紧在一个地方落脚找个赚钱的营生。
此时的我衣衫褴褛饥肠辘辘,长尾貂也不知道跑哪去了,八成又是去偷东西了。
我来到酒馆门口,想着要是这时有人请我吃饭就好了。
正做着白日美梦呢,一个商家抄着扫把冲我赶过来,长尾貂嗖的一下跳到了我肩上,前爪抱着条鱼。
那人上来就揪住我的衣领,让我还钱,人赃俱获我也不能抵赖,但我没钱,我双手一摊,说:“要钱,找它。”我的眼睛瞄向我肩上的小白。
“好啊,戏弄老子。”那人作势要打我。
我下意思的抬起胳膊抵挡。
“住手。”浑厚的男声传来。
男人身高八尺,魁梧健壮,迈着矫健的步伐向我走来。
想揍我的卖家低头哈腰:“专首领,您怎么来了。”
原来眼前的男人正是奇思族的首领专三千。
首领把我欠的钱还给商家后,竟邀我一同去店里喝酒。
我心想这首领不会有病吧?正如前面提到的,我衣衫褴褛和叫花子没什么两样,他堂堂首领竟然请叫花子喝酒,不可思议。
有人请吃饭,我当然要去,要不估计得饿晕在大街上。
6
席间我更是对专首领刮目相看,他不拘小节甚为豪爽,我以为南方人,尤其是南方的男人柔得像水一样,没想到专首领竟是如此的爷们。
“要不要加入我的部队?”专首领饮下一碗酒后问我。
鸡腿塞满了我的嘴,我不能回话,只能拼命的点头。
咽下鸡腿后,我不顾满嘴的肉味问:“您为什么邀请我?”
“你不是凡人,从我第一眼看见你就这么以为。”专首领一脸诚恳。
“真的?我不是凡人?”说实话我是第一次听到别人对我如此之高的评价。
“真的,我从未看错过人。”
“专首领,我敬你一杯。”我端起一碗酒。
“好,不过不是一杯,是一碗。哈哈,喝!”
就这样,我进入了奇思部队,成为了一名骑兵,我想我会为自己的荣耀而战。
7
北境短篇部落和南方奇思部落是两个伟大的部落,但就像是天上的太阳,只有一颗。哪个才是更伟大的部落?
荒冢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它就像是人类的咽喉,无论被哪方占领,哪方就占据了先机。
凉子大将在荒冢之巅,我在荒冢之下。
风依旧凌冽,黑乌鸦飞上来天。
我看了看身旁已变成一人高的小白,冲它点了点头。它自然明白我的意思。
战争已一触即发。
冲锋的号角吹响,前进,前进。
我用力抽了一鞭马儿,马儿狂奔,马鸣,士兵的嘶吼声,兵器相交的铁器声,在耳畔响起。
不过我更爱听鲜血流出的汩汩声。
冲啊,杀啊!
8
我是先头部队,我身先士卒,我骑马冲向山巅,周围血浆喷薄,周围冷若冰霜,小白伴在我左右,将敌方的士兵冰封。
眼看着我要杀将到凉子的面前,凉子依然冷着脸,眼神依然锐利。
为什么她不慌?难道她早有准备。
风起,狂沙眯眼。
一只龙,天空中竟然飞着一只龙。此时,我看到凉子嘴角上扬,冷笑。
救命啊,火,着火了。
没想到北境竟有如此厉害的神兽。我看了小白一眼,我和小白四目相对。
它已然明白我的想法,它的身形有变大了好几倍,它在和龙较量。
战争依然在持续。
我杀向凉子,凉子撤退,闪躲,她是不屑于我较量吗?
我不管,擒贼先擒王,是尽早结束战争的法则。
我紧追不放,凉子虚晃几枪,看来,她是想和我打持久战,等待大部队的增援。
我不会让你得逞。
9
这时,一匹马飞奔过来,插在了我和凉子的之间。
“是你?”
“是我。”
来的人就是曾经教我功夫的步兵队长。
“放弃吧,你打不赢的。”
“我不,我要赢,哪怕是为了自己也要赢。”
两把剑碰撞在一起。
“你可曾想过战争的意义?”步兵队长问我。
“我才不管它有什么意义,我要出名,我要封将为侯。”
“哈哈,真是可笑,原来你都是为了你自己!”
“给我住嘴!”我使出了绝杀。
剑穿透他的胸膛,“停手吧,为了千千万万的百姓,停手吧!”这竟是他最后对我说的话。
噗的一声,我听到了剑声滑过了我的胸膛。
我从马上摔下来,是凉子,她给了我致命的一剑。
原来人临死时会回想过往,人临死时会静下心来思量,虽然离死越来越近,可心却越来越明朗。
是啊,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为荣耀而战还是为了什么?
和平,呵呵,真是可笑,这本来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世界。
那我死后是会被歌颂还是会被唾弃?
不管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用最后的力气闭上了双眼。
耳畔边仍充斥着厮杀的声响。
战争没有结束,战争依然在持续,奇思大陆还没有祭出最后的武器,未奇。
战争远远没有结束,它最终会有胜利的一方,而我死去了,已然不用去考虑这些问题。
这是北境短篇与南方奇思的第一战,也是我的最后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