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学习了思维导图之后,我一直对自己的逻辑充满自信,原本打算看看这本小册子让自己的逻辑水平得到突飞猛进的提高,却不曾想陷入了更深的打击中。每次拿起书本我的脑仁就会间歇性疼痛,一做题头就会晕得摸不到家门……好吧,这本书充分且无情的证明了我的智商水平。我是个愿意正视自己缺点的人,所以这本书我还是会慢慢啃下来,至少里面的趣味性相比那些高高在上的逻辑书要好太多,至少手把手整理出的几十个逻辑推理方法和解题技巧还是省了很多自己埋头归纳总结的工夫,只是智商下线的我一时之间还不能“拨开云雾见月明”。
之所以说它有趣,一是因为我觉得我可以带着这些理论去重新看一遍《奇葩说》,发现他们的逻辑漏洞;二是我觉得我可能压根就不会说话,或者说在已过去的三十多年中,我一直在犯典型的逻辑错误而不自知……那个梦魇般的记忆又清晰地出现在脑海里,研究生的一次课堂上,老师要求分享读书感想,结果我被狠狠地攻击了一番,就是因为“我觉得”三个字,从严谨的学术角度来说,“我觉得”这种主观倾向太过明显的词显然是犯了一大忌,只是这三个字却是我长期以来一贯的口头禅。这种无意义的口头禅碰上一个善于抬杠的逻辑大师,不用想,也知道当时的我被批得体无完肤,情急之下“我觉得”又脱口而出,接着被迎头棒喝……
现在想来,如果在那个时候能遇到这本书,懂得从何入手破解对方的论点,会不会扭转自己的境遇呢?
潜在的文字游戏
说到文字游戏,书中前言就举了一个很有趣的例子。亨利买了一盒顶级雪茄,并为之投保。保单中约定,一旦雪茄因为任何意外——尤其是火灾——而损坏,保险公司须支付15000美元赔偿金。亨利抽完了所有雪茄,随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亨利宣称这些名贵的雪茄毁于“一系列小型火灾事故”,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轻而易举的打赢了官司!可随后,这件事竟然反转了。亨利被警察带走,因为警方接到举报,认为亨利有纵火嫌疑,而且不止一次,足足有24次,结果亨利不但入狱24个月,还被罚24000美元。“聪明反被聪明误”!
另一个语言游戏的例子是关于牛仔雷曼斯·瑞德的生平报道。
来自警察局长办公室的报道如下:
雷曼斯·瑞德,偷马贼。1885年入狱,1887年越狱。先后六次发起火车抢劫案。后被当地警察成功捕获,于1889年被判处绞刑并执行。
来自瑞德亲戚的陈述:
雷曼斯·瑞德 是一个很有名的牛仔,他不断扩展自己的商业王国,先后收购多个价值不菲的马场,并跟当地铁路局建立了频繁的商业往来。从1885年起,他开始投身政府事务,两年之后,他决定结束在政府的职业生涯,重操旧业。1889年,瑞德的商业机构遭遇不幸,当地政府为他举办一场盛大的告别仪式,他本人也在这场仪式上不幸死亡。
同一个人,同样的事件,用不同的语言去描述,可以是一个恶贯满盈的大恶人,也可以化身为一个虚构的英雄。
有时候不同的字眼表达的虽然是同一个意思,但是感知就会出现偏差。比如“我没说瞎话,我只是稍微夸大了一下事实罢了。”“说瞎话”和“夸大事实”之间又有何不同呢?
或许精通逻辑的人,才更会在文字游戏中玩得更得心应手吧。
深刻的抬杠艺术
我不爱抬杠,更讨厌“杠精”。但是看完这本书,我可能要重新审视“抬杠”的深刻意义了。
书中将“杠精”称为“魔鬼代言人”,在这里绝对是褒义词。在作者眼中,抬杠之人可以让你对事件、观点等保持更为客观的立场,从而让你的观点更经得起推敲。尤其是在进行商业谈判时,这种技巧更不可少,可以帮我们事先预想到对方思路,从而立于主动的地位。
当然“抬杠”也是一门学问,有些没有技术含量,只是用气势和言语威胁的“抬杠”,完全不能列入其中,因为毫无逻辑可言。如果你想在抬杠中获胜,书中提到的一些法则还是会对你有些帮助的。
在法则22中,提到了人们常出现的五个逻辑推理漏洞:
(1)比较和类比假设漏洞,即把两个虽然不同,但逻辑上却相等的事物进行对比;
(2)代表性假设漏洞,即“以偏概全”。
(3)“好证据”假设漏洞。当我们不经验证就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证据有效时,就会容易出现这种漏洞。
(4)因果假设漏洞。当我们错误地做出因果假设,或者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认定一件事会导致另外一件事时,就会犯这种错误。
(5)实施假设漏洞。当我们没有预料到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瓶颈,或者盲目地相信自己的计划会轻而易举地得到落实时,我们就会犯这种错误。
知道了这些逻辑漏洞,一方面可以避免自己说话被别人抓小辫子,另一方面也可以抓住对方的漏洞有技巧的抬杠!
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对于这本看似通俗的小册子来说,我知道我还要至少再读个90多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