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提高法治意识的重要性
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其中,习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法治社会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公平正义的标志。法治是指“法的统治”,也就是法在国家与社会中占统治地位。在法治社会,国家不能简单的用法律来治理,或通过法制来治理社会和统治人民,其核心要义是指国家机器本身也受法律的约束,受法制监督,而人民群众作为主权者是法治的最高主体。 法治与人治、法治与法制有着巨大的差别。法治不因法律之外的社会因素而朝令夕改,不因为领导人的变动更替无常,这是法治与人治最大的不同。而法制泛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是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原则。
对于法治立国的中国而言,基层及民众的法治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增强国民法治意识是件任重而道远的长期工作。增强国民法治意识,首先应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再以基层工作人员影响国民观念,使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并提高国民的法治意识。当全国各地基层及民众都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及观念,何愁不达习总书记所说的法治强国。
作为优秀的基层党员干部,对自身应该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认识,向上应积极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所布置的任务,向下应起到优秀的带头作用,给民众树立良好的榜样。基层党员干部是民众与国家连接的桥梁,将国家正确的意识形态传播到民众里是我们的职责。在法治强国的路上,我们基层干部应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宣扬法治知识,努力使自己辖区里的民众有良好的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