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表彰,是事实(含剧透)
一
这是一部所有笑点都可以变成泪点的电影,也是一部哭过后可以欣慰的笑出来的电影。这是一部好电影。
程勇是个小人物。
离过婚,偶尔能见他的孩子一面,拒绝前妻要孩子出国,交不起房租,卖卖所谓的“壮阳药”。他不是我们心中的英雄,没有伟光正的背景和拿得出手的思想,连替病人买药都是为了赚钱。在影片中他说:“命,就是钱。”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拿命换钱的人。
而对于病人,程勇之所以被他们称颂赞扬,甚至赠送锦旗,也不过是因为他卖的药比正版药便宜。这样的人,确实不是药神。
所有的转折发生在吕受益自杀后。
吕受益的自杀,是他表达爱的方式。在普通人家,负担4万一瓶的正版药,以及化疗和其他手术费用,是远远不可能的。吕受益在程勇转交代理权之前,曾经对程勇说,有药有钱,他想活下去。这是他对孩子和妻子的爱。吕受益选择自杀,既没有药也没有钱,这也是他对孩子和妻子的爱。
这种爱,换来了程勇的“大英雄”。
他明白了生命对于病人和病人家属的意义。他看清了吃人血馒头的厂家的丑恶嘴脸。
他想透了,人想要活着,没什么不对。
于是,程勇想的不再是赚钱,而是赚“命”。他要把人血馒头上的血,再输回病人的血管里。懂得生命的可贵和爱的不舍,才是“英雄”。
二
我之所以说这不是表彰,就是因为对程勇“小人物”的描写。
许多电影都会为了为了体现个人英雄主义,把主角“神化”。这样的神化会导致角色脸谱化,让角色失去立体感。而《药神》片中前期大段的描写,为我们体现了程勇的真实性格。
但即使是这样,程勇在后段的表现还是有些突兀。或许对死亡的直接感触会唤醒程勇的良知,但要完全转变,有些困难。所以他后来突然间的改变,我觉得仅有一个理由是不够的。
三
很多人把这部影片和《熔炉》相比。《熔炉》是改变了韩国法律,而《我不是药神》从根本上,并不是一个直接触动现实法律的影片。
电影表现出了时间差。
《药神》的原型的真正时间是四年前,事件发生后格列卫加入了医保。这个举动令我非常感动,我再一次为中国而骄傲。很明显,影片上映的今天,我们已经获得了医保;倘若现在格列卫依然没有加入医保,我们还能看到这部电影的上映么?
法大于情是正确的,但法的建立也应该将情纳入考虑范围。
《药神》确实是反应现实题材的电影,相似的可以参考《亲爱的》,却不能与《熔炉》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