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方式,也称认知风格,是指人们在认知活动中所偏爱的信息加工方式。它是一种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个体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认知方式有场依赖型(field dependence)和场独立型(field independence)、冲动型和沉思型、具体型和抽象型三类。
场依赖型的学生,对客观事物的判断常以外部的线索为依据,他们的态度和自我认知易受周围环境或背景(尤其易受权威人士)的影响,往往不易独立地对事物做出判断,而是人云亦云,从他人处获得标准。行为常以社会为定向,社会敏感性强,爱好社交活动。因此,他们这类学生适合于那些强调“社会敏感性”的教学方法。
场独立型的学生,对客观事物的判断常以自己的内部线索(经验、价值观)为依据,他们不易受周围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倾向于对事物的独立判断。行为常是非社会定向的,社会敏感性差,不善于社交,关心抽象的概念和理论,喜欢独处。因此,他们不适合于那些“社会敏感性”的教学方法,更喜欢自己独立思考,独立学习。
冲动型的学生在解决认知任务时,总是急于给出问题的答案,他们不习惯对解决问题的各种可能性进行全面思考,有时问题还未搞清楚就开始解答。这种类型的学生认知问题的速度虽然很快,但错误率高。冲动型学生在运用低层次事实性信息的问题解决中占优势。
沉思型学生在解决认知任务时,总是谨慎、全面地检查各种假设,在确认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会给出答案。这种类型的儿童,认知问题的速度虽然慢,但错误率很低。沉思型儿童在解决高层次问题中占有优势。
具体型学生在进行信息加工时,善于比较深入地分析某一具体观点或情境,但必须向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有关信息,否则很容易造成他们对问题的偏见。研究表明,这类学生在结构化教学方法(如演绎法和讲解法)之下,成绩会更好。
抽象型学生在对事物进行认知时,能够看到某个问题或论点的众多方面,可以避免刻板印象(对人与事物认知的先入为主性),能够容忍情境的模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