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早就想写一写“弑亲”这个问题,因为弑亲触及到了人类最根本的社会关系层面,而这一层社会关系在中国这样的超我体系中,往往显得格外的重要,对父母的态度,甚至是一种个人道德准则的评价标准。
为什么不早点触及这个问题?
因为自己并没有很透彻的理解“弑亲”这个行为的犯罪心理结构,而后面的理解也证实了我的想法,就是“弑亲”这个行为的产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往往聚合了环境,精神,机体等多方面的因素,所以每一个“弑亲”的案件,都应该单独分析,并不能用一个概括性的犯罪心理结构来套用。
但是,我们依旧可以来讨论一下,弑亲的几个种类。这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观点,就是,关系越紧密越容易引起弑亲。
抛开因为财产而引起的针对父母的谋杀,大部分的弑亲,发生的前提都是家庭关系的恶化,而这种恶化呈现的是一种增长和发展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抑制或者是抑制不住。关系越紧密,这种变化带来的打击和扭曲就越大。很多时候行为人不能理解的,就是原本亲密无间的家庭关系,为什么会在这样的路上越走越远,而你越想去努力融合,往往来带的效果就越糟或者是越不明显,因为这种恶化实际上是几方的对合意向造成的。由于这种恶化而造成了充满了爱与憎恨感情纠葛的心理状态,于是在适当的刺激下产生纠葛杀人。
在确定了“弑亲”这个行为的因素有“爱”、“憎恨”、“纠葛”之后,我们来看一下这种由及其矛盾的心理和无处发泄的情感所引发的犯罪行为有几个常见的类型,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快速的发展,社会关系的结构也在变化,这些变化同时也带来了“弑亲”种类的变化,
第一种,弑君型。出于保护的心理去杀人,一般杀害的目标是父亲。父亲的教育方式或者是相处模式如果不恰当,就会被看做是残暴的存在,常年的高压环境会激发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远离父亲的暴力,虐待及统治的逆向心理,从而引发杀人。
第二种,逃避型。为了逃避一些来自父母的要求而杀人。一般比如强迫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强迫去念书,或者是为了逃避被父母殴打。
第三种,偏执型。为了报复从前的错误而进行的杀人。即使长大后过的很自由,没有被干预,也没有什么情感上的纠葛,但是因为为人偏执,并不能忘记和尝试理解年幼时父母的行为,为了报复父母小时候对自己的自己认为错误的行为而进行的杀人。
第四种,病态型。家庭关系太压抑,为了得到解脱杀人。这种一般都是因为成长过程中被保护过度,不自立但是又想自立的矛盾,带来了为了想要从保护环境中脱离的强迫性病态而进行的杀人。
第五种,暂时叫分裂型吧。这个类型比较特殊,也不多见。是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的家族成员之间的分裂,这种分裂带来了家庭这个社会关系群体的调节功能的丧失和畸形,不愉快情绪的挤压无法在社会关系内得到排解,而进行的杀人。
以上五种,是目前发生过的案例中总结出来的一些共通点进行归类得出的,但是前面也说过,社会快速发展,造成的社会关系快速变化,会带来这些各中因素的变化,而这些,最终会影响“弑亲”这个行为的变化。
每一个“弑亲”案件都是对社会关系底线的挑战和突破,但是没有任何两个“弑亲”的案子是相同的,它不仅在道德准则上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在犯罪心理结构分析上,同样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