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就这么被提了很多年,它到底是个什么鬼?
“创新”是如何评判的,能否被创造出来呢,可以相对精确地控制吗?这些如要深究,有一大堆的文献可考。
然而,在这个言必称“创新”的移动互联网时代里,窃以为,真正的“创新”是一种有效实践。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要靠干,埋头苦干、鼓足干劲——这些和“干”相关的词语,对于创新来说都适用。
结合互联网产品经营和投融资对接的一些实践经验,可以归纳出这么一些观点:
1、一个人一辈子会干很多事,但是这些事不一定能干成,更不一定能干好。总体而言,能干成的事大致是可以规划和督促出来的,然而对于能干好的事,还要有一定数量的干成的事做铺垫、做积累,为什么?因为“好”和“美”都是相对的,是对比出来的,没有众多绿叶相衬,如何凸显红花之艳?人要把事干好,前提是不断地、努力地把事干成,一个人在移动互联网创新创业里干的事情,是这辈子干的事情的一个子集,由此可知的,不再赘述。
2、要把事情干好,干到有效实践的层面,只能不断细思,最后细思极感——好的事物一定经得起也配得上细腻的打磨。现在流行谈战略,似乎一聊细节就显得拘谨不豪迈,然而,老是空谈空喊一些大颗粒度的口号,极不利于把事情干成。所以要把事干成,一看逻辑,二看质量标准,对此两者,颗粒度越小越好。
3、对于一定的机制体制,是否可以通过创新增值增效?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要尊重机制体制的现状,合理创新,这又回到有效实践这一点上,只不过在实践的过程中,遇到的阻碍因素会多一些。所以创新的背后实际上是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要注意不要沦陷为问题专家。
4、很多情况下,创意只是创新的中间品,尤其对于移动互联网创业而言更甚。创意要转变为产品,并且打开一片市场,是一个有长度的过程。如何缩短这个过程,要靠持续的有效实践。
5、以后再有专家和你谈“创新”,是否值得听下去,唯一的判断标准就是能否指导有效实践,如果不能,你就礼貌地走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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