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香港同学跟巧妹吐槽说:
好怀念在广州念书的日子,带个手机出门几乎可以搞定所有东西了,现在在香港上班偶尔忘记带钱包,在外面办公的话可能还会挨饿……
怀着好奇心和些许隐秘的自豪感,我上网查了一下,才惊觉:原来在移动支付领域,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一了。
是呀,随着“无钱包时代”的来临,人们已经越来越习惯使用支付宝、微信财付通等第三方账户进行支付交易。
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离世,你的微信、QQ和支付宝等“互联网遗产”怎么办?能继承吗?
我们可以先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丈夫离世妻子继承QQ遭拒
2011年,市民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不幸在车祸中丧生。徐先生的QQ邮箱中保存了两人的大量照片和信件,王女士想要整理和留存这些珍贵的资料,并且保留丈夫的QQ号码。
然而,在没有登陆密码的情况下,王女士只能求助腾讯公司。但是经过一番交涉之后腾讯方面却称:
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用户只有使用权,不属于遗产继承范畴。
目前,主流的观点是依照《继承法》,对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不可以继承,如个人聊天工具QQ、邮箱、网络ID等。
北京网管办评议会法律专家朱巍分析,虚拟财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物权属性,但还是跟普通的物不一样,这些虚拟财产通常都是跟帐号联系在一起的,和虚拟世界里的人际关系、人脉来往密不可分,继承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权。
案例二:支付宝里面的钱可以继承吗?
不久前,27岁的重庆女孩儿葵葵突然去世,家人知道她有钱存放在支付宝里,但是没有密码,于是向阿里求助。
支付宝相关人士表示:“只要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手续,支付宝里的钱都可以依法继承。”
此外,继承微信财付通账户的余额就与继承银行账号中的财产一样,有被继承人遗嘱的,需要提供遗嘱,以及公安机关开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至于余额宝账户资金和在网络上购买的基金或股票,也同样都属于公民的合法个人财产继承。根据相关的规定,只要向银行或基金公司提供必要的证明,都可以实现过户继承。
如果对当事人有哪些互联网财产不知情,可以通过查询银行交易流水记录、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人民银行追查网络遗产。
案例三:淘宝店主夫妻离婚争网店
2012年4月,销售额过亿的著名网店“七格格”因夫妻离婚纠纷,涉入财产分割,司法部门无法对网店这一虚拟财产价值做出判定,最后还是两人协商解决。
有网友问到:那如果离世了,网店可以过户吗?
以淘宝方面的规则来说,实名注册人才是店铺的店主,店铺无法进行转让,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不得轻易过户。
但是在电子商务成为一种重要商业模式的今天,网店的价值俨然已不低于传统店面,在征求广大淘友和店主的意见之后,淘宝目前已经放开了“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协议离婚、判决离婚、继承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办理淘宝店铺的过户手续。
互联网遗产到底该如何处理?
互联网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包括账号、密码、图文、音视频、虚拟货币、网上店铺、游戏装备等,也称为数字遗产。
今年两会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明确了互联网数据权和虚拟财产权都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另外,数据权和虚拟财产在未来非常有可能额外进行特别法的规定。
但由于网络虚拟产品的遗产继承问题比较复杂,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规范的网络财产继承方面的立法。
不过,其他发达国家已经有相关意识和实际立法举措。在英国、不少人已经有意识把数字账户的密码写入遗嘱;在美国,也有立法对这些虚拟资产进行保护,类似于实物资产;在芬兰,法律规定电信运营商有权向继承人披露管理“数字遗产”所需的相关识别数据,以及用户名、密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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