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题目所说,我工作的内容其实很很大程度上是与志愿服务相关的,而我在不断的对接中,对于志愿服务群体,拥有的只能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偶尔的振奋人心,很少,也就只能算一针强心针,帮助我再坚持挺一段时间吧。
作为一个不成熟的从业者,尤其是公益行业从业者,工作中是需要光的,上图。到日常工作中志愿者撂挑子是一件门槛很低的事情,因为所有其他的个人工作,生活事项势必都会比一项志愿工作的优先级要高的多。所以我也非常可以理解因为个人情况而导致约定的服务无法达成。项目前12天,总领队因工作方面的问题表示不做了,项目又要开展了,怎么办呢?作为总部接盘小能手的朕就必须挺上,能不能行不行的都要做下来,因为这是我的工作,因为我不能让报名的小伙伴太失望,因为这个场次承载着一个站点的希望了28名队员(目前)若干名义工的期待。
这就是躲不开的命运,同一天之内,两位义工为一件事儿同时找了两个同事。
能不能说没道理?不能,双方都有道理。不同的是前者想放宽现有规则以表达对义工付出的肯定,后者认为现在的执行标准放的太宽了,同一天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全国13站点上千义工的NGO的小项目负责人,你说,我这种时候站哪边?当然只能现在现有的规则上,在年终review的时候该严格的严格,该轻松的轻松了,永远抱着之前的美好将错就错,都不愿意看着现在的规则知错就改。为什么,因为大家站得角度不同。
如果只需要领导10个人,你需要的只是个人魅力,可是要开始指挥10个连的时候,就必须使用规章制度了啊。
什么叫公平,哪里有绝对的公平呢。我在雷励的全职时间内很有可能不会在境外参加雷励国际年会了,这公平吗?我在实习生期间干着和全职一样的事情,甚至大年27去考察项目地,年初三就出发去项目的人都有我,比总领队呆的都久,依旧在过年,清明16年两个定制项目期间一天实习工资扣20%所得税,没有加班调休,这公平吗?转正后因为到项目年底全职因不满3个月我无法享受到年度考核评奖,这公平吗?
看起来如此强烈的反问句,但是这些说到底都有其公平的地方,而且这又特别像是刚才说过的各地和总部要求之间关系的联系:有制度,但又有些人情。它们在那时那刻的处理方式都是按照机构规则执行的。其实一直都有人说,机构就这么少人,通融通融不行吗?(换成站点一样)探索勇气你正直魄力都去哪儿了呢,一定要探索机构规则的漏洞,用勇气去挑战总部,这让你感觉起来拥有了无限的魄力?正直呢。
还有就是报销……啊这个点吐槽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们推一万步讲,你们兄弟4个人出去混着钱花还要记好账,使用来自队员的费用怎么就不能记清楚报销明白呢?钱你花了怎么就不能负责任按要求的走报销流程呢?不把这里当成一个公益机构得想一想,别人给你转了10000+做事情,你做完了就不管钱了,也不管事后的事情了,这不说是不是一个合格义工,这位先生/女士您是不是都快涉险违法了呢(这个没有考证过)。作为负责人,所有离职员工的场次的报销我还都要接手,义工可以说年代久远想不起来了啊,秋季项目都要办了春季才结账啊,怎么就能不负责任的这样心安理得的程度呢?
机构的logo说用就用了,“我觉得得做个东西做纪念”,可能机构的商标注册都是注册着玩儿的。
永永远远说别人变了,这世界都变了你还要坚持固执致死吗?你敢说你没有变嘛?”是不是因为现在的人没有至前的优秀?”请问你有没有为了让它变得优秀出一份力量?公益机构永远要饿死是吗?
让我夜不能寐的工作,焦虑,煎熬,永远的看不到希望,也同样对有大部分志愿者群体的失望。我知道其中势必有一星半点的希望之星,这太渺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