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暗恋
我与某某某,这真是个私密话题,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私秘向大家说出来。我想了五天,始终没有想出该写的内容,初恋?暗恋?好像在我的心中,早已被油盐柴米给淹没了,想不起来了。不写自己经历过的、真实的故事,那么编来的故事,拿来的故事能有啥看头?始终是没有感觉,就是写也写不下去。若是写自己真实的经历,那可真是个“八卦”话题。真实的东西不难写,就看你心中有没有想起过他。
今天早上起来,突然一个人进入我的脑子里,可以算初恋,也可以算暗恋,暗恋不一定,因为我们确实有一个短暂的初恋。后来,因为因缘的问题,我们始终没有走到一块。现在想来很是有趣。
他是一个高大帅气阳光的,魁梧的男孩子,是高一男生,我是初三班的女生。当时,在县体校有一个女子篮球队和男子篮球队。我们一起训练、一起参加过比赛。他就是男子篮球队的队长。现在把这个话题说出来,绝对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啊,现在的校园就有很多女生爱上了篮球队长的故事。这种故事好像是一个在校园里永恒的时髦话题。
三十多年过去了,这细节确实很难想象出来。生活已经把往日的美好记忆一点点磨去了,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子。顺着这个影子,我一点一点的去寻找过去的甜蜜。
在小学五年级的下学期,县里的体校领导来到我们农场学校(当年,我们全家随着父亲来到了这个下放农场),挑选了三个女孩子,作为体校女子篮球队的候补人员,我是其中的一位。随后,初一的我们远离父母,独自在外地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第一个星期的星期六的下午,一下课我们就往家里赶,心里特别想见到妈妈。那时节,公交车非常少,下了课之后,我们是步行回家,这路程我们走了一个半小时。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现在想起来,家真是一个很温暖的地方,有妈妈的地方,总是让人很怀念,很留恋。
因为,我们是外地来的学生,县里的调皮男孩,不管是本班的还是隔壁班的男孩,总是会欺负我们。我走在楼下的时候,楼上就有男孩趴在窗子边,向我丢纸团,对我大声叫,还会在我的凳子上,涂上红墨水,在我的衣服后面贴上小纸条等等……太多了,现在想来,男孩子的思维真的是丰富啊!男孩子大部分都是学校里的恶作剧者。
记得,刚刚来体校的时候,有五个人,还有朝阳厂的两位女孩。我们住在篮球场看台下面一个放杂物的房间里,夏天的看台,被太阳晒热之后,房间里就像一个大火炉,酷热难熬,那个年代没有电风扇,我们手里拿着扇子,扇着扇着就这样睡着了。还好,那个时候我们还小,没有太多的想法,就这样熬一熬,一个夏季就过去了。就在这个火炉的宿舍里,我们还经历了一次与明星一起短暂生活的故事。那时,《乡情》制片组在彭泽拍摄,制片组的演员们住在县委招待所,每天和我们在一个食堂里吃饭,他们在空闲的时候,就会到我们的篮球场来,和我们一起打球。记得有一天晚饭后,一个制片组的黄叔叔来敲我们的窗,问我们去不去看电影,他拿了很多票来。我坐在他的旁边,看到电影里很感动的情节,却紧张地不可敢哭出来。现在想来,有人关心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后来,体校的领导又把我们安排到了一个文化馆的住宿,这个的房间也是放杂物的,腾出来之后,就给我们这些女孩子住。那年的十月份,我们搬过来了。女孩子已经从原来的五个人到了,后来八个人,农场又来了一个,黄花镇有一个,太平乡一个。这个放杂物的房间里,窗户都是没有玻璃的,冬天的风吹着那纸糊的窗户呼呼地响。有一天,这个从来不转的电风扇,居然在半夜的时候,呼呼的转了起来,冷的我直往被子里钻。还有一次,半夜里有一个男子从窗子上翻进来,偷我们的东西,当时被另一个女孩子发现之后,大叫一声,那个小偷,慌忙的越窗逃走了。现在的细细地想起来,觉得很有意思。那时节,我们心里从来没有觉得这个环境的苦,只是觉得每天都很开心、很快乐。
一转眼,我从初一到了初三,他,这个篮球球队闯进了我的心里,他是当地人,他家就住在县委招待所隔壁,是一条小路,自从认识他之后,每天上课,我都从他家的门口走过。当认识一个人之后,行走的路线都会改变,从原来的大路变成小路。认识雪漠老师后,我的“路线“也变了。
从来没有这样去想过原来的事情,现在想来,要谢谢波哥这个“八卦”题目,不是为了完成作业,我哪里会去想这么遥远的事情,回忆起来却是另外一种感觉,也别有一番味道,一种发酵的醇香味,由青涩到成熟,这香味在心里慢慢的品着。
学校里有一个很大的运动场,运动场上可以放三个篮球场。有时候在一起训练的时候。我都会关注他,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关注我。我们经常会在下课的时候,在一块聊天。当然我们是四个人在一起,他和他的队友,我和我的队友。我的队友叫王爱丽,王爱丽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甜甜的小酒窝,大家都说她和我长得很像,她也比较能说,每次大家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她说的多,我说的少;他说的多,他的队友说的少。我想,可能是他更喜欢和王爱丽在一起聊天吧。这聊天的内容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知道很向往这样在一起聊天,记得有一次他说过:于燕红这个人真的蛮好玩,她不记仇。还有一句话:他说,于燕红走累了也不喜欢中途休息,喜欢继续走,到家再休息。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当时全然没有感受到什么意思。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我才知道,他是真正的喜欢我。
那时,因为篮球队的解散,我已从彭泽县中学转回到农场学校。有一次,我从姐姐家回来。听同学说,他前天来看过我,因为他要去参军了,在他走的前一天,他和五个人骑两辆自行车,他们是轮换着坐车、骑车、跑步,从彭泽县城来到了农场。同学说,他只想在走之前看我一眼,而我却去了姐姐家,错过了参军前的最后一面,他是带着一点小遗憾,登上了去海南某海军部队的轮船。
参军后,他就给我来信了,他写,那次想看我却没有看到我的心情,写了在部队里的新军训练,以及他后来做上了管理员,后来又学了开车……我们就这样开始了彼此书信的来往,于是我们就在信里明确了恋爱关系。这种书信往来,大约有一年的时间。现在想来,那时候回信,也像现在写作文一样,靠挤。
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远在天涯海角,只能鞭长莫及了。三年之后,他回来了,我却嫁人了。回来之后,他知道了我的婚后情况后,他找好了一帮同学,准备去修理孩子的爸爸。同学又劝他说,你不用去找别人麻烦了,你打了别人,难过的是于燕红。所以,他又放弃了那次的行动。
具体的印象不记得那么多了,或许说,他确实在我心里,没有留下那种深刻的印象。我只是被他的那种感觉裹挟着,进入了他的情感世界而已吧。
再见他的时候,是2014年,他的头发白了,身体很圆,圆圆的腰上系着prada皮带,手拿prada的手袋 ,说出来的话都是一些忙着没有时间睡觉、天天喝酒喝到不愿意喝的话题。短暂的半个小时的见面,他又要赶往飞机场了。
世界在哗哗的变化着,该来的来了,该走的走了,该聚的聚了,该散的终究是要散的。我们什么都抓不住,唯一能抓住的,就是现在写作文的此时此刻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