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rey

Audrey

文:木提壶

我喜欢海边,尤其是傍晚,退潮的海波,乘着晚风,将水面的红霞荡得模糊破碎。什么也不像,又能令人什么也不想,单就沉醉在她独特的美里面。大概这便是为什么我会在六点下飞机时,选择走海边回家。

头顶一块led灯牌突然亮起,粉红色的花体英文,写着“Audrey”。“你有时间,一定要去一次Audrey。”朋友一个月前对我说。

择日不如撞日。

墙上的投影正在放《罗马假日》,奥黛丽赫本坐在踏板车后座环抱着男主角开怀大笑。旁边挂着张些许卷角的彩色海报,上面的奥黛丽赫本,抹着鲜艳浓厚的口红,与黑白屏幕形成鲜明对比,性感得像情人的吻。

“喝点什么?”

现在这个点数,远不到夜生活开始的时分,整个酒吧里只有一个人。

“百利甜吧。”

“好。”

老板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眼窝陷得很深,眉间有道小疤,看起来好似皱着眉头。鼻梁挺得像外国人一样,略厚的嘴唇周围没有半点须根,一个圆滚滚的啤酒肚,将衬衫紧紧绷住。

“去旅行?”他打开冰柜,瞥到我的行李袋。

“不,出差。”

“哦,去哪?”

“杭州。”

“嗯,”他顿了一下,“我也想去杭州,挺远的,多久的飞机?”

“两个小时左右。”

“也差不多。”

我不知道他说的差不多指的是什么。

“喏,先喝这个。”

“什么?”

“野生甜茶,解乏的。”

“哦哦,谢谢。”

我呷了一口茶,淡淡的甜味让我想起喝玫瑰花茶的日子。不同的是,这甜茶的味道更温润一些。

其实我平日里不常饮茶,女友,准确点来说,应该是前女友。她很喜欢玫瑰花茶。她经常说,多饮茶,对身体好。每次她都会帮我泡一杯。后来,她搬走了,什么没留下,只剩小半包玫瑰花在柜子里,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动过。

“老板,借个火。”

我有个癖好,喝东西的时候,习惯抽两口。

“我们这里没有烟灰缸。”他头也没回。

一家没有烟灰缸的酒吧,有点出奇。我有些不甘心,环顾一下四周,打算找点别的代替。结果只看到收银机旁边写着“请匆吸烟”的木牌,只好悻悻把烟瘾收进烟盒,把烟盒收进口袋里。

幸运的是,这里的百利甜足够浓厚、饱满且甜蜜,足以将所有的不满足都填满。我不好饮茶,但对甜食的喜爱超过常人,连酒也偏好甜酒。朋友笑话我,像个女人。

自此,时常在空闲的时候,为了一杯百利甜,到Audrey坐一阵。其他酒吧大多晚上八点后再开门。Audrey很特别。下午三点过后,就能看到老板坐在吧台,手里的抹布在一个个玻璃杯内轮番转动。

按老板的说法是,在家里待着也是待着,不如早一些开店。

“不用陪老婆的吗?”

我把酒送到嘴边,顺口调侃一句。

“她不用我陪。”老板回答。

现在的女人,消遣的方式比男人多得多,有时男人陪着,不过是身边多了个看爱情电影会睡着的累赘。我偶尔确实会理解,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女人会说,男人一点用处也没有。

当然,这也给予了男人一时半刻的清静,尤其到了一定年纪之后,爱情不再浓烈,不再是年轻时每天日思夜想的必需品,在每天下班提着盒饭挤过地铁回家之后,对比起和恋人浓情蜜意,不少人更加渴求的,是一个人在阳台吹着晚风时,食指与中指之间飘起的一缕淡淡烟雾。

“你老婆人真好。”

他笑了笑,“嗯,她人挺不错的,”随后立马接话,“什么时候带你女朋友来喝两杯?”

我摇摇头,苦笑一下。

“没机会啦。”

他看了看我,拿起酒杯向我示意。

“叮”,半杯酒下肚。

“我有时候发觉人其实很纯粹,说透不过几个花样。酒,茶,食,色。女人是最不打紧的,没有的时候,多喝两杯,你就忘了;但要是没有酒可干,没有茶可饮,没有东西可吃,再多的女人,也抵不上。”

我时常分不清这老板到底是在说理还是胡诌。如果是说理,听起来又确实像鬼扯;但如果说是在瞎掰,为什么又会无从反驳。

“你这个话,也就只敢在男人面前吹牛逼的时候说了。”我笑话他。

老板哈哈一声,转过身招呼别的客人。

“呵,这酒吧除了酒好一些,什么都坏得很。”阿思说。

“这老板不是人挺好的吗?”

“他?这里就他是最坏的,除了胡说八道,什么也不会。”

单从外表看,根本看不出,阿思会是附近火锅店的老板娘。提到老板娘,一般想到的,大多是一条黑色宽脚裤或者牛仔裤,再用各色T恤包裹住日渐发福的身材。

阿思与这种传统形象一点边也沾不上。一身黑色包臀连衣短裙,又或者露脐短衫配上修身短裤,微卷的干练短发下,半遮半掩地显露出眼角旁一颗小痣,点缀着精致而恰到好处的妆容。丰厚饱满的唇,能够和海报上的奥黛丽赫本媲美,一张一合,令人移不开眼。

难以置信是这样的女人,已经将近四十岁。更加难以置信的是,她还是单身。之前听她提起,她和Audrey老板是老相识。

我尴尬地笑笑,别过头去,假装没有看到阿思幽幽地看了老板一眼。

“你女朋友怎么了?”阿思举着酒杯问。

“走了。”我回答得很平淡,就像当时她提出分开一段时间的时候,一样平淡。

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那年,她选择留在本地跟我合租。

刚实习的时候,一个月的工资三千不到,交了房租水电,可花费的数目屈指可数,连外卖也叫不起。唯一的奢侈,只有在情人节,给她送三支十块钱的红玫瑰。

那段日子,我们最常做的浪漫事,就是两个人拿着玫瑰花茶,合计着每天的开销,幻想以后能一起买一间八九十平米的小房子。那个时候,连玫瑰花茶都只能买便宜的,更不用说多买些其他品种。那会值得庆幸的是,她很少有说什么。

后来,我们两个人的工作总算稳定下来,日子不再那么拮据,随之,我们也不必每天都一起打着算盘。

在她提出分手的前一段日子,我接下一个项目。我生日那天晚上,疲累涌进头脑,一闭眼就在公司睡倒了。睡得很甜,就连在梦里,都没有梦到她仍然守着一桌饭菜等我。

“你们就是不懂女人在想什么。”阿思没有看我。

忽然觉得有些疚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自称不羁野性,害怕别人把你囚于笼中,但是,亲爱的,你早已被困笼中,这你自己亲手造成的。不管在图纳,德克萨斯还是东边的索马里兰,它都紧追不舍,因为不管你去哪儿,你总受困于自己。”投影放着《蒂凡尼的早餐》,看来快结束了。

“老板似乎很喜欢奥黛丽赫本。”我有些生硬地转开话题。

“是啊,他喜欢得很。” 她把酒递到嘴边。头发挡住了她的侧脸,我看不到她的眼睛。

两天之后,手机收到短信,大学同学聚会。最近不太忙,我很爽快地应承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想到她也有可能去。

聚会那天,走到包厢门口,突然觉得有点紧张。结果她没有来,心里觉得有点失落,但又好像松了一口气。

“怎么没把你家那口子带来?”以前的室友打趣地问我。我没有和别人说我和她的事,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打着哈哈。

奇怪的是,她似乎也没有跟别人提起。一直和她保持联系的闺蜜,还不停和我说她以前的糗事。

“哈哈,她这个人总是一本正经的,做什么都规律得很。别人都是赖床,她倒好,每天都要早早起床,一天不这样就浑身难受。有一次为了赶论文晚睡了一点,结果第二天起晚了,当时急得都快哭出来了。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她脸拧成一团的样子。”

嗯,是她。之前每天早上我还睡得呼噜响的时候,总能迷迷糊糊地听到她悄悄起床穿鞋,走到洗手间打开水龙头的声音。

“而且每天她都按点做事,什么点就做什么,几乎都要雷打不动了。那时候大概除了你,没人能叫得动她。”

嗯,是她。每天早上七点做好早餐叫醒我,七点半出门挤上地铁,十二点发短信提醒我吃饭,下午六点到家做饭,晚上八点到外面散步,每天都沿着河边走同样的路,在九点的时候回家,洗过澡后躺在床上跟我聊天,聊着聊着就睡着了。如无意外,这就是她每天的基本生活。

“诶,对了,她现在还有喝茶吗?”闺蜜问我。

“嗯。”我点点头。其实自从分开之后,我们就没有再联系,我不知道她现在还有没有喝茶。

“哎呀,果然还是那样。当初她就很喜欢泡茶喝,整天在宿舍拿着保温杯,还常说,多喝茶对身体好。”

我笑了笑,她也常跟我说,多喝茶,以后老了,不容易猝死。

“有时候,她还会泡给我们喝。我喝了一次就不上她当了。那茶又苦又涩,难喝得要命。”

“嗯?又苦又涩?”

“是啊,她就喜欢喝苦丁茶,真不知道那有什么好喝的。”

我从来没有听过这回事。她从跟我在一起那天,就从没喝过苦丁茶,也从来没买过苦茶。

“她以前没喝过甜茶吗?”

“没有,她偶尔也喝别的茶,但从来不喝甜茶,她不太喜欢甜食。前一阵子我和朋友到广西,她还让我给她带茶来着。”

“哦…”

“我们以前都说,她一点女人情调都没有,简直像个中年大叔。”

“嗯。”

之后她说的什么,我没有留意听了。

回到出租屋,觉得有点醉意。打开柜子,看到半包玫瑰花茶。

那玫瑰花茶封存得很好,味道没有走掉。她临走之前,把一切都打理得很好。

我把茶杯放在阳台上,手里的烟雾忽然有些倾斜。我觉得有些凉意,但这凉意似乎全不因为迎面吹来的风。

周五,凌晨两点。

Audrey的投影又在放电影了。这次播的是《窈窕淑女》。

这已经是我在这里第四次看《窈窕淑女》了。

我来的时候,电影已经将近结束。

随后,播放器自动续播了《丽人行》。

这部电影是第五次了。

我实在不能理解,到底是要对于奥黛丽赫本抱有何种程度的狂热喜爱,才会把这么几部电影翻来覆去地播完又播。

更重要的是,播电影的人还始终乐此不疲,一边端着啤酒罐,一边红着脸眯着眼地欣赏得不能自已。

我无奈地看着老板,他迷离地冲我扬了一下嘴角,随即慢慢地在趴在吧台,举着啤酒的手伸出食指,向着幕布在空气中点了点。“我老婆比她好。” 阿思坐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

镜头正好停留在奥黛丽赫本的脸上。

“什么?”我把耳朵凑过去,试图听清他大着舌头说的是什么,但什么也听不到。转过头一看,发现他的头已经侧到了一边,呼吸均匀。

阿思看了一眼老板,有点埋怨地说:“又喝醉,每次都这样,别人走单都不知道。”

我看了看阿思。

“问你个问题。”

“嗯?”

“你平常喝茶吗?”

“不喝。”阿思不假思索地回答。

“额…”我挠挠头,有些尴尬。

“不过,”她接住话头,“也说不准,得看跟谁一起。”阿思抽出纸巾,伸过手去擦老板嘴上那些混杂着酒精的口水。

“嗯。”我呷了一口酒,没有再看阿思温柔细腻的动作。

“叭”,阿思点起打火机,叼着烟凑上去。随后,手指夹过烟,轻轻把烟灰弹入旁边的空啤酒罐,抹着口红的唇,吐出一阵白色的雾。

“还有吗?”我养成了习惯,到Audrey的时候身上不带烟。

“平时没有见过你抽烟。”阿思递过烟盒。

我指了指那块写着“请勿吸烟”的木牌。

“扑哧”阿思突如其来的笑,让我觉得有点不着边际。

“你见过什么酒吧不许吸烟的?”她一面看蠢材的眼神看着我。

“我还以为是因为老板不好这一口。”

“他?他爱得不得了,以前上学的时候,躲着也死活要抽,你觉得他会戒得掉?”

“平时也没有见他抽过烟。”

阿思摇摇头,没有回答,也没有解释为什么那块木牌会放在这里。

“走吧。”她说。

“那他呢?”

“没所谓的,把他锁在这里就好了,明天他醒了自然会给我打电话。”

阿思从手提皮夹里翻出一串钥匙,我跟着她出了门,她回过身把门锁上,然后拉上卷闸。

“你怎么会有钥匙?”

“他给的。不然他整天喝醉,谁来给他收铺?”

“哦。”我点点头,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

“诶,”我正要说话,阿思截了一辆出租车,向我摆了摆手。

之后的三个月,为了一个重要客户,连续地加班加点,没有半点空闲。

最后,虽然有些波折,但总算顺利拿下。工作结束那晚,我去了Audrey,结果发现这里变成了一家奶茶店。

第二天下班,同事提出一起吃饭庆祝一下,我想到了阿思的火锅店,大家一致说好。

阿思见到我,眼里有些意外。当时刚好是饭点,客人很多,阿思没有和我多说什么。

酒足饭饱之后,同事们陆续回家,店里面的客人也开始少了。

“一段时间没见了。”

“嗯,”我回答道“刚刚忙完,昨天晚上我到酒吧去,结果发现换主了。”

“他旅游去了,一个月前才把店转给别人。”

“旅游?去哪?”

“杭州。”

杭州不算是远的地方,差不多两个小时的飞机。

“跟老婆一起去?”我看着阿思的反应,试探地问。

“不,他自己去。”阿思说“不过,杭州的确是他老婆想去的地方。”

“啊?”我有些不理解,“那他老婆呢?”

“走了。”阿思的声音很平淡,平淡得让我觉得有点熟悉。

“走了?去哪?”

“五年前,得了乳腺癌走的。”

我才反应过来,这个“走了”是什么意思。

我先是觉得有点吃惊,随后,忽然觉得豁然开朗。

“他老婆一直想去杭州,但他一直都没有时间。直到查出乳腺癌的时候,他还在外地。他回来之后,在病房里见到老婆。再过一段时间,他老婆就走了。除了杭州,他老婆还特别喜欢奥黛丽赫本,于是那个傻人,就花掉积蓄开了家店,一个月前,他去杭州的时候,是他老婆忌日。”

“可惜,他老婆走得太快,也没给他留点什么特别的东西,只有一块破烂木牌。他老婆不喜欢他吸烟,木牌上面那四个字,就是他老婆的手笔。”

阿思说完,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茶。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快了。”

她放下茶杯。里面是我曾饮过的野生甜茶。

回家的路上,我路过茶叶铺。

家里半包玫瑰花茶喝完了。

我看了看表,不算太晚。

“嘟......”

“喂。”

我沉默了一下。

“喂。”

“怎么了?”电话那头的声音,还是和原来一样熟悉。

“额,没什么,家里的玫瑰花茶喝完了,不知道去哪里买。额,另外,嗯,也就是,突然想给你,打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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