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美]史蒂芬·平克
出版社: 浙江人民出版社
副标题: 人类语言进化的奥秘
原作名: The Language Instinct:How the Mind Creates Language
译者: 欧阳明亮
出版年: 2015-5
一扇了解语言器官、破解语法基因、进入人类心智的大门;
一个关于语言问题最权威的答案;
一些令人信服、生动有趣的例证;
一场常识对谬论的彻底胜利。
《语言本能》:人类语言进化的奥秘(The Language Instinct: How the Mind Creater Language)是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的一部革命性著作。
对于这样一本语言学大作,再加上各路大牛的如潮好评,我感觉阅读压力的巨大,担心由于读不好而降低了书的价值。但同时也充满着无比的兴奋与喜悦,因为能与大师生于同一时代,且能阅读到他的作品,不期达到与大师一样的水平,但能追随于大师,已是人生一大幸事。
在阅读之前,我以为这本书会如书名中的「语言」一样会是一本说语言是什么,如何使用之类的书,但拿到之后,一看目录,才发现离自己所想差了很多很多。
语言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是一件再熟悉不过的现象,而作者却拿如此多的文字说明它。我想世间之难事,能将普通得让人完全感觉不到其存在但又非得说出个东南西北来定能算得上其中之一吧。
如书名所言,平克旨在说明人类拥有语言如蜘蛛会织网、老鼠会打洞一样,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作者为了去证明这一结论,调动了语言学、心理学、遗传学、生物学、人工智能、人类学等多个学科的重要理论和研究成果,通过平易、生动、风趣、清晰语言风格展现给我们,并最终得出这一结论。
由于书中涉及到的学科很多,诸多学科对于我来说还是属于一片空白的状态。在开始读之前,我对书还是有一些期待的,我想了解到:
- 如何学习一门新语言?
- 如何清晰的写作?
由于是带着问题去读的,所以对于我不太关心的或是很难以理解的,我就读得快一些只作一般性的了解,而对于问题相关的,或是解释了其它一些疑问的,我就会读得仔细一点。毕竟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作者相差太远,不期待全部读懂,但求能知一部分。
成人如何学习一门新语言?
既然说语言是人的一种本能,我们也确实比较容易就掌握了母语,但在学习第二语言之时,比如英语,却总是困难重重,这是为什么呢?
从出生的记事这一段时间是儿童语言学习的爆炸期,从音到词、词到短语,再由短语到简单的句子,再由简单的句子到复杂的句子,而他们只是随同父母一起生活,相关的练习也非常简单,就能达到这种相对熟练的程度。而当我们学习第二语言的时候,面对规则之时却感觉到无所适从,即便是掌握了,可能也很难达到母语的程度。这也是对语言是人的一种本能作了回答。
对于「3岁的孩子已经算得上是语法天才」这事,便让我们产生了疑问。后天的经验是如何与先天设置相互配合,才使得一个3岁大的孩子能够掌握一门特定的语言呢?
要素一:声音环境
即所处的语言环境。
先天的语法能力过于简单、粗略,单凭它是无法生成语音、单词和语法结构的。
要素二:母亲式语型
言语输入是语言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只有声音是不够的。
母亲的话有着可以理解的丰富旋律。
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婴儿更喜欢听母亲式的语型,而不是成人间的交谈。
要素三:父母的回应与自我实践。
语法的发展并不依赖于刻意的练习,因为开口说话不同于侧耳倾听,侧耳倾听本身并不能提供有关所学语言的任何信息。当孩子与父母说话时所得到的语法信息会得到回应,然后再根据父母的回应,孩子可以知道自己说出的语句是否是合乎语法,意义明确的。
在语法学习上,儿童更像是一个自然研究者而不是实验研究者,他们被动地观察别人的语言,而不是进行各种操作,然后记录下最终结果。
成人在学习第二门语法的时候,已错过了最佳时期:6岁之前。通过后天的努力,大多数成人仍无法掌握一门外语,尤其是语音部分。
说到这里,我所读到的与我想要知道的东西相去甚远了,但让我明白,为什么小孩都可以很快学会的东西,到了成人身上却显得很困难了。
如何清晰的写作?
文字是神奇的,我们这个物种具有一项超凡的能力:
我们可以精确地描绘出彼此大脑中的想法与事实。……
我们的大脑记忆能力是有限的,一次只能记住少量的事物,多则9个,少则5个,一般在7个左右,并且这些事物会很快模糊起来,或者被新的记忆事物所覆盖。因此在写作中,可以将烦琐的内容放到最后来说,从而减轻听者的负担,如:
将:
他给了那天他在圣诞新年十天假期里去纽约看望父母时所遇见的女孩这颗糖果。
改:
在圣诞新年十天假期里,他去纽约看望父母,在那里他遇见了一位女孩,并把这颗糖果给了她。
修改之后的句子在字数上虽然变得多了,但读和理解就更为简单了。这种通调整短语的位置或是在各种同义结构中做出选择,其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听者的记忆负担。
另外,平克还给出了如何改善写作的方法:
因此在写作过程中,克服天生的利己思想,预想到普通读者的知识水平,是写好文章的一个重要方面。所有这一切都使得写作成为一项繁重的工作,必须通过不断地训练、学习、反馈才能掌握要领,尤其是需要大量阅读经典东西。
推荐了两本写作方面的上乘之作:
- 《文体指南》(The Elements of Style)
- 《风格:清晰、优雅地写作》
一条朴实无华但却举世公认的写作原则:文章不厌百回改。
我原以为这本书会是一个大牛坐在高高的讲坛之上,一本正经,语气深沉的开始讲授,而其中想必应该充斥着大量的让人云里雾里的专业名词及术语,还应该满是概念的黑体字还有无数的说明图表之类的。而事实上,作者却以自己独有的轻松、活泼的语言风格来讲解让人费解的事。其中许多地方在阅读的过程中让人不禁哈哈大笑。即在讲语言的事,也让我们感受到语言与文字的魅力。
最后还得赞一下译者,书本中所涉及到如此广的内容,却能翻译出来,译者才是最用心、最称职的阅读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