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母亲不救儿,只顾拍视频?
二岁半幼儿被亲生父亲活活摔死!
这段视频好几天前就已在网上疯传。但作为一名母亲,我至今没勇气打开视频。光是想象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就让人火冒三丈。
却无能为力。
还是简单地捋一下事件经过吧:事发陕西宝鸡。8月19日,男子刘某在酒醉后,与女友冯某为二人所生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多次将孩子举过头顶抛摔到沙发上,致其受重伤,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广泛脑水肿、继发性脑干损伤等。
20日晚,孩子经抢救无效身亡。
整件事,因为有视频为证,禽兽父亲被刑拘,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这是毋庸置疑的。
颇受争议的是孩子的母亲冯某。
因为视频的拍摄者正是她。
作为父母,你尽管摔(孩子),我只管拍?
比起施暴者父亲,妈妈任其抛摔孩子不搭救,却手都不抖地拍下视频的行为,似乎更让人愤怒。
一时间,开骂、谴责者无数。
尽管事后,警方透露更多细节:刘某平时脾气异常暴躁,经常性家暴,冯某非常惧怕他。事发时,她同样被刘某的暴戾吓到,加上腿部有残疾,不敢上前阻止,紧急之下,只能选择录下视频,以作证据报警。
还有一些辅助信息,譬如刘某出轨,冯某是小三,有精神病史,孩子是两人同居时所生。
但谴责母亲的声音不绝于耳,甚至指责两人一个出轨一个当小三,现在是遭报应了,活该!
part2、母亲冯某是否具备救人的能力?
我寻思着,这风向是不是有点不妥?明明杀人的是家暴的父亲,现在却都在怪母亲不救人!
我们知道,生死之际,一个人若要去救人,那她起码得具备救人的能力,不然,跟送死差不多。
若是凭着本能上前救助,舍己救人,确实英勇,伟大,但在今时今日,我们并不鼓励,不提倡!
母亲冯某是否具备救人的能力?
首先,她腿有残疾,有过精神疾病治疗史。一个行动不便,且精神状况不算好的女人,谁能保证她能躲过盛怒暴戾的成年男子的攻击?
其次,刘某平日时常家暴,冯某非常惧怕他,每天几乎都处于暴力与恐惧中。
在面对对方施暴时,她内心已经生出极端的畏惧心理,哪有那么容易冲破?
退一万步讲,如果她拼了命拖着残腿上前阻止,会发生什么?
以男人的残暴,很有可能母子两人同归于尽。
即使活下来,也得重伤,然后,没钱救治,仍然生死不明。
而我们看到的新闻,很有可能就变成夫妻吵架,误伤孩子,而她完全找不到证据证明这男的在虐待他们母子,将继续生活在虐待中。
甚至连报道都不会见到。
所以,在当时极端的情况下,冯某能克服内心的恐惧,抑制住眼睁睁看着儿子被摔的痛彻心扉的煎熬,而选择拿起手机拍下视频留证据,我反而觉得她足够勇敢了。
为什么?
那些生活在爱和幸福之中的人们,坚信爱能让人变得强大,在生死一瞬,母亲一定能舍了命的扑上去,救下危险之中的儿子。
但他们却难以理解,对于长期被家暴,活在惊怕和恐惧中的人来说,可能连独立人格、爱的能力都已丧失,更别说舍命救人、反抗等。
理说到这一步,冯某的处境已经非常明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上来说,她都没能力从家暴男的虎口中救回儿子。
这放在其他任一宗事故中,都会得到公众的理解和同情。
part3、不救儿子,不配做母亲?
但这次,网友并不卖帐,反而更旗帜鲜明地骂她,因为她还有一个身份:母亲。
作为一名母亲,怎能眼睁睁地看着亲生儿子被施虐致死而不上前搭救,甚至也不求救呢?
键盘侠用键盘发出灵魂的拷问:这样的人还配做母亲吗?保护幼子不是一个母亲的本能吗?即使残疾也应该上前拦一下吧!
于是,该事件出现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明明该指责的是家暴摔死儿子的男人,该探讨的是如何防止家暴的问题,但人们把大部分的骂声都留给一个腿部有残疾的女人。
在他们眼中,母亲不救孩子,不随时随地做好为孩子牺牲的准备,就对不起十月怀胎的自己,对不起母亲这个称呼。
在这里,母亲就是一种原罪。
没错,古往今来,我们一直在倡导和赞颂母爱的伟大,母亲的天性。
不管在历史上,还是在我们周围,有很多在自己的孩子发生(生命)危险时,凭着母爱的本能,不惜放弃自己,舍命救下幼小弱子。
但是,这只是作为母亲的一种选择而已。
母亲也是人,也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母亲的生命也是命。
在危机和灾难面前,母亲有权利选择保全自己还是舍命救子。
母爱,仅仅是一种爱,不是一种职责,更不是道德枷锁。
那些说“如果是我,爬也爬过去阻止他”的人,希望你明白,那仅仅代表你,你可能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美满,一切都很好,但你不是那位母亲,你怎知她没阻止过?兴许是阻止不成功,才想到拍视频留证据呢!
你没走进过她的生活,不理解她遭受过的苦,又有什么资格批判她?
再说,作为一名母亲,冯某亲眼目睹儿子被摔死,而她却无力救他,这一段,将成为她毕生的噩梦和煎熬。
放过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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