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到二十岁,从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感知自己的存在状态,开始觉得热爱生命。初读谈生命,体会的到作者生命的饱满与热烈,深深被这种跃然纸上的生命力所感染。从前少不经事,也有幸享受过一段轰轰轰烈烈灿烂的少年时光,记忆里的那时候天总是晴朗,太阳高高照耀,精力充沛的永远不知疲倦。现在那怕是记忆里不多的光亮,毫不知情的在明媚里走过一遭。生命中有那么一些篇幅的时光,现在想起无法用一个什么样的词汇去描述它,没有什么颜色,却也不透明纯净,泛着淡淡的青灰,还带着一些无法知晓薄厚与尽头的麻木。这些日子填满了从前的时光,等终于开始觉得来人间,也是一种使命的时候,生命的尊严感和敬重感便慢慢浮现。
我喜欢谈生命里生命力的炙热,纯粹的炙热带着温暖,给予满足自己并外溢温煦他人的刚刚好,不灼热不烧伤,不过分热情,不咋咋呼呼。
我喜欢谈生命里生命的沉稳,经得起大风大浪,低调含蓄,不过分张扬,寻求内在的肯定与平衡。
我喜欢谈生命里生命的舒展与坦然,生命终究是有开始有结束的,不因为在生命长河里短暂而贪婪,不因为在一生中,生命也漫长而肆意挥霍漫不经心。
只是突然有一天,发觉自己想用心的去生活而不是用力的生活。生命哪能那么干燥啊,仿佛灼烧了它的水分,变得生硬干脆,碰到些阻断便要折断似的;生命是个完整的整体,一遭几十年,哪能在哪个阶段用力迅猛,留得余生后劲不足或者力气没有着力点;生命哪能脱离了环境独自生存不索取,生命又如何给自己的行为画一个圈,不对环境施加影响。
再读谈生命,一个作者的风骨跃然纸上,遗世独立,长袖飘飘。心中感慨不已,对生命的崇敬在心中回荡。
(本文为作者原创,为语文课作业,并同步首发于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