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作出的又一重大举措,2021年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2年1月4日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内容都作出了明确要求,乡村振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社会的重要任务。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要把乡村振兴当作首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代表履行职务重要职责,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升级版”,“脱贫攻坚 代表在行动”与“乡村振兴 代表在行动”应有效衔接,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总要求,继续发挥代表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当好宣传员,做乡村振兴政策的诠释者。各级人大代表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扬文明健康、励行节约的社会新风尚,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宣扬移风易俗新风尚,让文明新风融入村民生产生活各方面。要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召开群众大会、群众代表大会等把党和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给老百姓讲深讲透,使广大群众对乡村振兴政策了然于胸,营造人人参与,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内生动力,主动参与乡村振兴。
当好监督员,做乡村振兴战略的捍卫者。各级人大代表应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做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会前进行深入调研,为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充分准备,会中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积极作好审议发言,为乡村振兴出良策,献良方。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就近参加代表联络站活动,在活动中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大胆提出批评意见建议。通过持证视察,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方式了解各级政府和部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督促落实。深入了解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情况等,对在乡村振兴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坚决进行抵制,发现在乡村振兴中思路不清、工作不实、推进不力的,对群众反应项目资金分配不公、不透明及优亲厚友的应按职责权限反馈各级人大或直接反馈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做好跟踪督促,直至问题解决。要敢于发声、敢于挑刺、敢于红脸,把代表身影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使代表监督成为一种常态,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当好联络员,做乡村振兴桥梁的搭建者。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对人民负责,来源人民、植根人民,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能第一时间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努力搭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听民声、集民智、解民忧,把党的关怀传递下去,把群众诉求反映上来,在乡村振兴中切实肩负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代表群众的神圣使命,找到联系群众的新支点,搭建服务群众的新平台,丰富代表群众的新内涵。善于倾听群众意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及时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乡村振兴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
当好引领员,做乡村振兴落实的推动者。人大代表来自各阶层、各领域、各行业、各民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占了相当的比重,这部分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代表履职的质量和效果,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代表要发挥好引路领航和先锋表率作用,找准定位,各负其责,认真履职。在带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上做表率。超前谋划,运筹帷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当好战斗员,做乡村振兴行动的践行者。各级人大代表应立足岗位职能和专业特长,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以实际行动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在乡村振兴中勇挑重担、冲锋陷阵,敢打硬仗、善打硬仗,带着群众干,干给群众看。要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健全“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善作为,见实效。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严格耕地保护与建设,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在科学修编村庄规划,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公共设施提档升级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消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等乡村建设行动中巧作为,作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