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不是一个擅长写作的人。
阅读、思考、写作,三者当中最难的,应该就是写作了。你阅读一本书,或细细品味,或快速浏览,注重的是看,是映入眼帘的冲击和惊喜;当你合上这卷书,脑海中回忆起所有让你印象深刻的词句和故事时,思考变得容易起来;而要你真正提起笔尖,记录下你的感受和心情,你又需要重新组织语言,纠结于如何才能更加准确地表达所想所感。到底如何才能把我想说的都精确地复制出来,你觉得有万般言语要去描绘,提笔时却总得犹豫踌躇一番。
我喜爱阅读,也酷爱写作,因此更得常常磨练自己。有时候会缜密严谨地开启写作,像是将要完成一个宏伟工程,启程前得收拾好桌上一切杂乱的东西,洗手,静心,深思熟虑后提笔写下第一个字,仿佛那个字或那句话,可以代表今日我所写的所有。这句话若是写得好,文章就可以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写作也变得逐渐顺利起来。若是写得不好,就感觉今天无论怎样努力都达不到想要的效果了,文章注定是干瘪晦涩缺乏情感的。
这就好比在超市购物架上精心挑选一把牙刷,外形、颜色、柔软度,一切都是不可马虎的。若是挑的好,以后每日清晨起床,光是想起这把牙刷,都觉得开心不已;若是挑的不好,那每日的郁闷都会从那一把牙刷开始了。对于有些人来说这听上去很荒谬,因为写作就仅仅是写作,就好比你挑来挑去,牙刷就还是牙刷一样。然而对于内心在意写作的人而言,那一个字或一句话的分量,恐怕只有她自己才能体会了。
有时候我却也很随性,想到什么写什么,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的初中语文老师。我爱看书,却不爱写。那时候学校要求学生每周一篇日志或随笔上交,我属于火烧到屁股才着急的那种学生,往往都是到了周日晚上才开始着急作业的事情。数学是最难的,耗费掉我很多精力;英语语法练习也需要认真琢磨琢磨才能过关;唯有语文随笔,嘿,随笔随笔,随便写点什么都可以。
因此我往往是趴在床上睡前的二十分钟完成了写作,想到一个小物件或小过往,继续深入,写写我对它的印象和感受,抒发抒发情感,也就七八百字了吧,完成。而偏偏语文老师是最认真仔细的,她会把我的文章逐字逐句地看完,然后在文章最后写上满满的鼓励。我本是一个不怎么认真的学生,敷衍了事却获得老师的满心期盼,任是我再怎样不上心,都得端正端正态度了。于是随笔还是随笔,却不再是随便写写凑字数的文章了,久而久之,临时起意的想法也能赋予丰富的情感,而随笔也变成了我最爱的写作形式了。
初高中的时候最喜欢写的是游记和读书笔记。游记洋洋洒洒的节奏我很喜欢,不需要非得像徐霞客那般把所到之处的景色描绘地入木三分,只需要写出今天我和哪些朋友去了哪些地方,最难忘的事情和景点是什么就可以了,也不需要斟词酌句,写得开心就好。读书笔记更简单,多回想一些书中印象深刻的段落,摘抄下来,写上一两百字的评语,认真收好,看着笔记本渐渐增厚,内心的满足感也日益增加。
上了大学,越来越多地接触社会,发现我对于社会事件的认识也变得成熟起来,于是开始慢慢地在“简书”“人人网”上写一些感悟和体会。有时就仅仅是抒发自己的想法,有时会编成一个微小说,创造几个人物,赋予他们情感,让他们代替我去探索这个世界。写作是另一种阅读,往往自己把自己陶醉了。
万般归宗,写作的基础在于阅读,书籍知识的丰满程度直接反映在写作功底上。所以你看,写作也不是那么困难的事情。坚持读书,坚持书写,就算它只是一把日常牙刷,也会带领你开启每日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