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大学那会儿,玩儿心很重,整天去酒吧,认识了一揽子狐朋狗友。其中有个被那伙人戏称为“十三妹”的,是个跟我同龄的女生。一个女生整天出入充满 GAY 的声色场所,是那时我不怎么能理解的。但她并不是大部分人想象浓妆艳抹、喝酒抽烟、说起话来还抖腿跷脚的样子,只是个有空气刘海的学生妹,笑起来的时候跟张艺谋拍电影喜欢用的青涩型女主似的。
那伙男人每天晚上成群混迹在南京街头,走在路上也不分前后,并排着旁若无人地横冲直撞,说话时吞云吐雾——走路和说话的样子没喝酒就感觉像是醉了。我走在他们中间,除了淹没于那股混混劲儿之外,我也以为我和他们应该是差不多的。“十三妹”和他们走在一起,也压根不像同路人,不过大家好像也都很喜欢她,管她叫“十三妹”估计是种戏谑。
人头差不多混熟的时候,十三妹也开始跟我聊天,而且熟到相比其他人都更熟的地步。大概是因为我的“混混气”比较少,和她差不多。到已经无话不谈时,她送了个匡威的包给我——就是那时候小远把我甩了,小远送给她的包,她就转赠给我,说拿这种渣男的东西没什么好过意不去的,一把将那只包的肩带塞在我手上。
我们渐渐每周末都约出门逛街吃饭,她对我的穿衣和进食习惯都愈发了解,所以连服饰店里挂在墙上的牛仔裤我是否喜欢都知道,“这件你是不会看上眼的,我们走吧”。她最常陪我玩电动,我敲架子鼓的时候,她手肘挽着我脱下来的外套,坐在我旁边,呆望屏幕,那神态在我每一槌敲下去,造成的声响都不足以对离我只有一尺的她造成动摇,都好像她根本没听到一样。
我去过她家很多次,见过她母亲。不知道她母亲如何看像我这样的存在,对我总是很客气的样子,大概就是寻常客人的态度。十三妹从小就只有母亲,住家面积很小,就只容下一个卧房的空间。每次她母亲留我吃饭,我们三个就窝在那个空间内,在窗前支起来的小桌边吃起来。
某年我生日,她把我找去她家里,说是她妈做了一桌子菜又没人吃,热乎乎的,就等我坐去桌边一起动筷子了。那顿饭真的很热乎,电磁炉里还有冒着烟的年糕。她母亲把年糕盛到我碗里的时候说:在学校里,这么冷的天也吃不到这么热的东西吧?我道谢,也看十三妹一眼,她的眼睛就望着锅里冒着的烟,眼睛笑成了周冬雨的样子。那是我第一次在别人家里吃火锅。
那一年十三妹生日,她请了一大桌子的人去饭店,围在圆桌边吃饭:桌上除了她的两个同事是女生,其他所有男人都是 GAY,也包括我。我坐在那间包厢里,看到每个人都特意选了礼物,带给她,她就现场拆开,然后一一道谢。可能她的两个同事从来没见过这么多 GAY——大概有 10 个左右——围坐在一起吃东西,在完全不了解状况时就问她,为什么不从中挑一个做男朋友。
她笑得合不拢嘴,转头对同事说:“你得先问问他们要不要我再说吧。”我还记得那天我穿了一身绿色的衣服,和太保似的坐在她正对面,因为横跨了圆桌的直径,讲话要让对方听清楚都不容易。她的同事在得知周遭坐了十多个同志以后,才止不住赞叹的样子。
那时我就心想,以后我生日也要把所有要好的朋友聚拢起来,围坐一桌,当他们的面拆开所有的礼物。并且在吃蛋糕的时候,也能抓起一块奶油,就扔向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至少也得有很多人觥筹交错、碰杯道贺的模样,哪怕是假装的也好。
小远的男友也去了,就坐在她旁边,掏出的礼物是个巨型的风筝。我从没见过生日送风筝的,问他:怎么样,好看吗?她把拿出半截的风筝放回去:谢你啊,我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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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妹当时是个职业茶托:我是在认识她以后,才知道存在“茶托”这种职业的:就是在 QQ 上找男人聊天,假意作为网友见面、约出门吃饭喝茶,就约到某家咖啡店,点一顿贵的,再和咖啡店老板分成。我经常去她约见面的那家咖啡店喝茶,看她带进带出的那群男人,像一出戏似的。没生意的时候,她就坐来我这桌和我聊天,闲谈那群无趣的“客人”有多抠门。
偶尔,她也因为这些“勾当”摊上过一些事儿,比如有一回,她带进一个干瘪、身形像竹竿似的男人。我看着他们上楼去,但不到 5 分钟就离开了,走前听十三妹埋怨的语气:这里不是挺好的吗?干嘛要换地方?干瘪男人回:这里太贵了,换别的地方吧,吃的也比这里好。我斜眼瞥见楼上站一旁的服务生没有说话。
干瘪男人拉着她就走了。约莫半个小时,她回来拽着我往外走,说是一起吃晚饭。她拖着我左手往前拉的当儿,我问她那男人呢?她把耳朵前面的头发撩到后面,拿出手机来看了一眼。那时的手机虽然已经有了彩屏,但还没到智能机时代,短信字体的像素颗粒都还非常清晰。
那屏短信特别清楚,某个陌生号码发来的消息:“你去哪了?”大概就是刚才那个干瘪男人发来的。十三妹把手机收起来,接近晚上 6 点,天早就已经黑了。她眯了眯眼,两只手缩进大衣衣袖里,然后挽住我的手:“我刚刚偷溜出来了。那个神经病带我去肯德基,小气死了。”
“我看他带我去肯德基,就想:老娘一定得整死你,所以假装无辜的样子,在柜台上装可爱和他说:好饿哦,我要吃这个,这个好像也很好,也点吧,还有这个这个这个。总共点了三百多块钱,他脸都绿了,点完我就立刻逃出来了。”
“肯德基点三百多块钱也很不容易呢。”说这席话时,她仍是很欢愉的样子。讲了半晌,忽然很认真地走到我跟前正对着我:“阿迷,你不会因此看不起我吧?”
我得胃溃疡那会儿,恰好就在每天去那家咖啡店闲坐的一阵。头天胃出血时,我就倒在学校门口的公交车站,失血过多致连从兜里掏出手机的力气都没有。一地褐色的呕吐物,被那摊子无聊的围观路人形容成“看,这小伙子被人揍了”。路人帮我拦了辆车,我躺在汽车后座上,司机问我是否去医院,我摆摆手,把十三妹做茶托的那家咖啡店地址给司机看。
到咖啡店门口,十三妹迎上来就问我为什么嘴唇这么白,我低头只看到她瘦得细长的腿和牛仔裤,没有抬眼的力气。她扶我进门,匆忙在吧台给我倒了杯热水,嘱咐他们那里唯一的厨子做了碗蛋炒饭给我,幸好这时候她还没有要应付的“食客”上门。我就躺在楼下的沙发上,辛苦地咧嘴对他笑了一下——大概是用毫无血色的嘴唇,眼睛都快睁不开地跟她说:我快死了,你别管我了。
我躺在沙发上睡了 2 个小时,那时我可不知道导致快昏厥,以及呕吐物是黑褐色、排泄物是黑色的这种感觉是胃出血。我把这番大限将至的感受在我的 QQ 粉丝群里倒哧了一番,那群人中学医的男孩告诉我,这是典型的胃出血,必须立刻去医院做胃镜确诊才行,并且坚定地在 QQ 里面打出几行警告的字:这绝对不是在开玩笑——我用十三妹的电脑跟好友唠着这些事,那时代的手机 QQ 还是通过短信收发消息的。
十三妹又倒了好几杯热水给我,我说我胃出血了。她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我,问我那怎么办。那一刻,我看着她的脸,还有桌上冒着热气的透明玻璃杯,觉得她其实也是个孩子而已,在这种事情上并不会有自己的主意。她问我要吃什么药,下班她就去药店给我买。我说:我可能得了胃癌吧,吃什么药都得死了。
她在沙发边沿的扶手位置坐下,俯看我的那副狼狈样,作势摸了摸我的额头,笑说:好像也不烫啊。我挥开她的手:“你有病啊?我又不是感冒。”-“那明天去医院吧。”-“我不去,这种检查肯定是要做胃镜的。”这番对话僵持了几轮。
在几轮交涉失败后,我已经可以站起来走路了。准备回学校的傍晚,她很郑重地反手指着我:明天你去不去医院?我有些恼火,这应该是她同一天第三十次问我这个问题,我推开那根手指,瞪了瞪眼:我不去!那是十三妹第一次几天里没有再理我,可能也是唯一一次我们闹翻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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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妹第一次给我介绍对象,找来了肖滨。肖滨是个个字挺高而且长相清秀的男人,我们就约在她的那家咖啡店见面,事先已经交换了各自的手机号。她连我们要坐的位置都已经安排好了,肖滨先到就和她聊着漫画——咖啡店后排的书架上摆的都是二次元,几本就放在他们聊天的那张桌子上。
十三妹在给我介绍肖滨的时候,倒能明显感觉出这俩好似一伙儿,木桌上的那几本书就看得出来。等我也坐定,她从旁给我们倒上两杯饮料后,斜眼看了我一眼:你们聊,我先退场,有需要再叫我。
肖滨走后,十三妹偎到我座位旁笑开花:怎么样?这个还满意吗?我说:“有没有搞错?头发这么长也介绍给我认识,我不是说了只喜欢短发吗?”“头发这种东西是可以剪的,你要是喜欢我就让肖滨把头发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