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爱这种事情

爱这种事情

我想补充的无非几点:理解与接受,欣赏与喜欢,依恋与享受。

唔,也许这就是我所理解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层次咯。而作为理想的爱人,我觉得这些情感应该相互之间都找到。

理解与接受

理解其实可以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他人表达了一种好恶或者情感,自己能不能够产生共鸣?比如食堂真是难吃死了,申学校压力好大,找不到工作好担心……两个人能够同时喜欢或者讨厌某件事情,会让许多交流变得简单。

嘛,我说的理解其实是理解情感的意思。知道另一个人感受的原因,并且觉得这是合理的。

但问题是,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并不总是能够找到这种共鸣。最明显的问题在于男女爱好之别:比如女生说这件衣服好漂亮好想买,男生说python是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我要只用python完成所有工作,女生说诶你看他们俩好像在一起了我觉得男生还挺不错的,男生说老大尽力了你行你上啊不管进没进姿势美如画,这时倾听的异性可能会非常头大:wtf你这说的有毛线意思?

无论是谁也总有这样的时候。他只能耸耸肩:我确实不能理解你为什么会对那种事情津津乐道。作为反应,有的人可能会不耐烦,有的人可能当场炸毛,有的人可能沉默不语,有的人可能为了社交起见敷衍几句。但说到底,两个人不能理解对方是十分日常的事情。恋人之间可能在某些时候这个问题会非常不明显,但那很有可能是因为这个问题被克服了,而不是它不存在。激情可以克服很多东西。但不理解永远存在,不可能永远用激情来克服它。我们只能接受,不至于产生矛盾。

而一个很麻烦的事情是,有的时候我们并不能明确地意识到有些事情仅仅是双方无法理解对方而已。在我们长大的文化当中,有太多事情是统一、绝对、标准的,以至于个人喜好的领域,被侵占了很多。比如男生应该主动,女生应该矜持,一起外出花费应该男生承担,女生应该像其他人一样讲道理,男生应该要给承诺,女生跟其他男生交流应该有分寸,如此种种的“应该”,很多时候被我们划分到了“对错”上面去。对与错的事情,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不容分歧的,但“应该”的事情,多有分歧。最后不理解被当成了道理不通,吵来吵去,却只是无谓地制造矛盾而已。

另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则是如何去“接受”。绝大多数时候,我们会“容忍”而不是“接受”。区别在于,如果我们在容忍,那么我们就总会有一种不安与烦躁,并且我们耐心总会到某个限度,以至于超出之后就会爆发矛盾。这个耐心的限度可能会是自己心里定下的某种“交易期望”:比如这男生很烦不理解我的感觉,但是我可以忍,只要他每天晚上陪我。实际上可能我们是在告诉自己,自己不是在“容忍”而是在进行“交易”,以对男生的容忍,来换取男生晚上陪。于是假如有一天男生晚上没有陪女生了,女生就特别特别生气。看起来,就像是女生因为男生没有晚上陪,就大发脾气,反应过激。但实际上呢?也许是女生觉得自己给自己的“容忍条件”被打破了。

男生可能这种烦恼少一些。比如我,我并不能容忍多少我不接受的事情。不过,男生在容忍他人时可能会这样想:我尊重你的想法,前提是你尊重我的。嘛,这还是一种“交易”。总之, 我们去容忍什么事情,可能还是因为我们觉得容忍可能会换来好处。而由于这种交易基本属于“补票”性质,也就是说到底对方会“补”来什么好处是以后才能够确认的,如果补票补得不如人意,容忍当然也就到头了。

而接受,则像不同意对方观点的伏尔泰,意味着我们认为对方持有这一观点这件事情,是不令人厌恶的。比如假如我十分讨厌五仁月饼,而某个人非常喜欢让我吃五仁月饼。我会非常讨厌他的这一喜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要讨厌他持有这一喜好这个事实。这意味着每次他让我吃五仁月饼我都会非常烦,但我不会因此而去指责他。我不会说我可以吃五仁月饼但你要听我的话,也不会说我可以吃五仁月饼但你要陪我笑。因为“接受”,不会像容忍一样,无论容忍条件是多么轻微,即使容忍的条件是爱或者被爱。

不过,这么说永远比这么做要简单。光是让自己能够在一切场合清晰地意识到有些事情是需要自己接受的,就够难了。何况,很多时候情感上我们根本就不愿意接受别人。甚至说有时我们会希望有矛盾。即使如此,能够在不能接受的时候先自己意识到这一点并且作出表态,也总比直接炸毛要好了。

欣赏与喜欢

所以说,我觉得非常努力的理解和接受,对两人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好像做起来非常困难。为什么我要去理解他/她?为什么我要接受?无论如何理解和接受都是一种投入,我们需要有回报来支持我们理解与接受下去。

所以说我们不会随便找个人恋爱。也许一开始的确没有什么脸红心跳小鹿乱撞,但在脸红心跳小鹿乱撞以外,也还是有那么些原因,使得与之牵手的这个人,不是一个另外的谁。

这个原因无非就是这个人与众不同的吸引力了:在所有可能的对象中,他/她有让我们喜欢的地方。也许恋人们也经常玩这个,依偎在对方怀里,然后问:你喜欢我什么啊?

而这个问题回答起来也非常微妙。似乎有各种情歌提供了答案的参考。但无论什么时候,真要我回答起来,我还是会压力有点大。

因为这个问题要求描述一种感觉,而不是要求描述一种为我的恋人所符合的一种标准。嘛,也许我打字很流畅,但要口头上抒情,这个还是非常困难的。

不过似乎也真有不少人就着字面意思理解,枚举对方的所谓优点。不过最后加一句,你这些优点别人都没有喔。唔,其实也不差。因为加了一句以后,说到最后意思就变成了,我很欣赏你——这是因为我喜欢你。但总之,仅仅说“我欣赏你”是不大好的,这么说基本上还暗示了“你没什么特别的”这种意思。

欣赏是很形而上的事情。无论是什么的事物,它让我们欣赏,只因为它符合我们的某种标准,而在这种标准前面,无论什么事物都是对等的。我欣赏我家妹子的身材,但我也有一堆明星的身材可以欣赏,这不是我被她吸引的直接原因。

而喜欢则基本上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了。假如我有一个欣赏的标准,我可以说服另一个人,而他也会欣赏我欣赏的东西;但假如我喜欢一个人,我是无论如何不能说服另一个人也喜欢她的。这种“对方很特殊”的感觉是恋人之间维持和发展关系最基础的动力。喜欢的人特殊,被喜欢的人也特殊。如果一个人愿意相信他的恋人很特殊,很多他对一般人不会去理解或者接受的事情,可能就因为这种特殊的感觉,而接受了。

不过,时间会杀猪,激情也会淡漠。有一天,可能恋人当中的一个就会觉得,我的另一半没什么特别的嘛,甚至还因为心里对对方设置的“容忍条件”已经消耗殆尽,而变得完全不能忍受相互间最小的琐碎矛盾。过一会儿,可能又觉得“过日子还是得忍”,或者觉得生气自己也有不对,总之“容忍条件”得到了充值,又可以再继续过下去。但到这样,总还是不如相互喜欢时那么快乐。

依恋与享受

所以我的母亲会这么教导我说,女朋友要有家人的感觉,这才是能结婚的。不然,遇到吵架升级动不动就拉豁可不行。

吵架吵不分似乎还真是个标准。据我妈说有一对情侣两年内分了七八次手,最后终于结婚了。分手的时候各种生离死别,人尽皆知,不过到最后,也算还是修成正果。

我觉得他们会在一起一辈子。这么吵都吵不分的话,的确该是把对方都看得十分特殊了。不像是“喜欢”的那种特殊,而是家人之间的特殊,混合着亲密,责任与认同。我觉得可以叫依恋吧。

之前看着有状态说,看看自己的父母,不都该相信爱情的么。嘛,就我辈而言,要几年内与一个人发展到家人的亲密程度,我怕是不敢信的。

青梅竹马之所以很棒,和罗密欧与朱丽叶那种很棒相比,是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成长中多有交集,长大后如果真的成为了家人会非常自然。相反,认识不长的人,会需要克服这种距离感。激情会拉近两个人的距离,但激情之后两个人到底被拉到了有多近,两人建立了多少依恋之情,才是漫长的人生日常中维持关系的基础动力。

而且,麻烦的是,作为理想的爱人,不仅仅是要成为家人那么简单,还要成为理想的家人。就算父子之间,也有可能一个叛逆颓废,一个粗暴严厉,每天不得安宁,就算不至于闹到离家出走,也会是一件很大的烦恼。

所以,如果作为爱人,能够在激情淡漠之后,还能在琐碎的生活中给对方提供一点乐趣,一点享受生活的滋味,就再好不过了。

(卧槽写到4点了 这绝对是碰到了奇怪的开关 我居然都不困的 明天起来再看看了)

by 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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