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回家两三天,挑一两本小说来读。发现一天读一本小说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之前带了一本到学校,结果一个学期后那本书只看了十来页,倒是后来清明节放假在家一下子就读完了。之后就一直采取这种方法,挑固定的一两天来读一本小说。
每天读一些的方式对我不太适用,常常看几天就坚持不了,而且小说的情节很容易被自己时间上的拖延而显得无比拖沓,常常看了后面忘了前面。
读小说最难上手的阶段就是前面几三四十页,对于一本三百页左右的长篇来说,前三四十页往往都是作者的各种铺垫介绍,很容易让人看的昏昏欲睡,而且有些小说错综复杂的人物更是让人看得脑中一团糟。但是看完前三四十页,情节往往就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了,那时候看小说的乐趣就水到渠成了。
平时看小说,我基本把五十页作为一个分割点。这样一来,一本书大致分成了六个部分。这样不容易因为阅读缓慢产生挫败感,因为当你想到已经阅读了六分之一,总比还有两百五十页的感觉好。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你看到五十页的时候,往往不是某个章节的结束点,如果情节还不错的话,你就会继续阅读下去,很快,你离下一个五十页的终点又近了一步。
总之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阅读完对于一本小说的第一遍阅读是很重要的。虽说书是要精读的,但是如果你一遍都读不下来更何谈精读啊!把一件事越拖越长往往离失败就不远了。所以现在我平时宁可不读小说,要读的时候就专门挑一个时间来读,且尽可能在两三天之内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