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YangSiR说-2024.09.14.】 周六,杭州,阴有雨
不知怎么回事,发现自己对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越来越看不懂了。
前些天的一个傍晚,一阵紧似一阵的警笛向小区奔来。往窗外一看,多辆警车、消防车辆往小区的某一方向而去,楼底下有很多居民也急匆匆地赶往同一方向。都不用说,肯定是出事了。当时脑子里的第一反应便是,会不会是哪家哪户着火了呢?
不多久,小区业主群里就传来消息,说是某一幢楼顶有一个十几岁的男孩欲T楼。楼底下并不宽敞的区域已经搭建了充气垫等救生设备,另有帽子叔叔在楼顶跟小孩子谈判……
说实话,这种情形在我这一辈子中,还是第一次遇到。也不知道现在的小孩是怎么想的?咋动不动的就想着T楼?想不通!
业主群依旧很热闹。有好事者给出了小孩这种极端行为的动机,是因为整天在家玩手机,不吃饭也不做作业。长长两个来月的暑假,小孩子就是捧着手机度过的。父母气不过,就没收了孩子的手机。孩子一赌气就上了楼顶天台……
经过一番交涉,事情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而真正让我想不通的是,小孩子没有节制的玩手机,不吃饭不休息也不做作业,这本身就不是一个正常的行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乃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这里不说“没收手机”这个行为是不是简单粗暴,站在家长的角度这无可厚非。如果任其这么下去,那大概率这孩子就废了。在我们小的时候,别说被父母“没收自己的心爱之物”不敢吭声,有胆敢违抗父母意愿的,那一顿棍棒肯定是逃不了的。“棍棒底下出孝子”可是那个时代教育子女的“准则”。好像也没见有谁动不动就T楼、寻死觅活的!
相较于现在的孩子,动不动抑郁、甚至出现极端的行为……我不知道这是一种进步,还是时代的倒退?
无独有偶。晚间在看电视新闻时,看到了这么一条消息。说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去乘坐公交车。独自下车以后几个小时,被发现溺水身亡,大爷的家属因此把公交公司、公交车驾驶员给告上了法庭,要求高额赔偿……
而家属之所以打这个官司的理由是,“明知大爷一个人下车,驾驶员却没有把大爷送到家里”,而且“大爷有轻微的老年痴呆症状。家人一不小心,发现大爷离家出走了”……
看到这条新闻我有点懵:啥时候起我们国家的公交公司、公交驾驶员有送乘客回家的义务了?那按这个逻辑,那如果我去买个“老婆饼”,店家是不是还得送我一个老婆?想不通!
明知大爷有轻微的“老年痴呆症”,他的家人怎么还可以如此大意的“一不小心”?按照正常思维,对于患有这类疾病的老年人,家人更应该尽心竭力地照顾好,怎么可以让其独自一人离家呢?这本是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却怎么成了公交公司、驾驶员的事了?想不通!这个踢球的技术真的相当精彩,不进国家队,真的可惜了!
按常理来说,发现家中患有“老年痴呆症”的长辈离家,就应该第一时间找寻并将其安全护送到家。保护长辈安全,是为人子女应该而且必须做的,公交公司、驾驶员是你们家请的保姆?你付给公交公司、驾驶员保育费了吗?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最基本的法理原则。在依法办事的今天,并不是谁嗓门大谁就有理。明知自己是过错方,却偏偏还想找一个冤大头。我一直想不通的是,啥时候开始,“蛮不讲理”竟然可以如此的“理直气壮”?是谁给了他们这样做的底气?
真TM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