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在假期里,不过却感觉到了几分无聊。早晨一如既往的去中山公园看腊梅,春风徜徉中嫩嫩的黄色却好像有点受伤,丝毫没有前几天天冷时候悲壮怒放的豪迈气质,大概已经错过了它最好的年华吧,倒是迎春花已经接力棒一般拉开了架子,在岩石中间探头探脑,迎接着属于他们的时光,假山旁一位阿姨正在练扇子舞,举手投足间大有高手风范,扇子张合之间发出很尖锐的“啪”声,她老人家一身紫红色的运动套装,但是满头银发在诉说着她的年龄,美女自古同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虽然舞姿优雅妖娆,但人的光阴易老,总给一种蹉跎的感觉。眼里的一切都是春天,眼里的春天又是或激昂,或睿智,或风流倜傥,大家都在一往无前的前行着。
忽然很怀念一些曾经过去的春天,当时根本没考虑春天意义何在,只是单纯享受这个美轮美奂的季节,小时候春天最喜欢看的事情也不是什么诗词歌赋,我们家可比不得红楼梦里的荣国府,最常做的背个筐子去摘野菜聊以糊口,这个习惯一直维持到南京读书后去江宁捡春笋,别人都是提个篮子,拿把镰刀,队伍中就是我背一个筐,手里擎一把铁锨,很粗犷也很有个性,同去的某同学都带上了口罩,离我远远,觉得我这个形象实在有点农村捡粪老头的样子,别人都是莺歌燕舞的说话腔调,即使男人也很温柔的窃窃私语,我则大喊大叫:“哇!好绿的竹林呀!好大的笋呀!好软的土地呀!好疼的一脚呀!”江南女子踢起人来一点也不温柔,一样很疼。
不过最后大家发现就是我背的筐、拿的铁锨是最有利的工具,虽然有不少人经验十足,但我一力降十会,一铁锨下去,让那些拿着镰刀精雕细琢的采摘者瞠目结舌,我不管春笋完不完整,野蛮式操作,别人还在赏春拍照的时候我已经采摘的盘满钵满筐子满了。
回城之后我本打算客串一把小商贩去菜市场卖春笋,但没想到同去的人很多都从我的筐里买了起来,一枚三毛钱,当然并没卖多久就被某同学给制止了,最后半筐春笋敬献给了她家,我也被分了满满一大碗油焖春笋吃,这是南京的一道经典菜,就和我老家的野菜包子一个道理,上居庙堂之高,下处江湖之远都能吃,就是在饭店里吃很贵罢了。那也是除了学校食堂以外我吃过的真正江南名菜,金陵街头上胡乱摆的咸水鸭不算啊!
介绍一下这道菜吧,主料三种春笋、鲜肉和咸肉。我第一次吃的油焖竹笋中的肉是用新鲜猪蹄和咸猪蹄代替的,另外一个名字叫做金银蹄!吃起来超凡脱俗。春笋的青涩和稍显粗糙的口感中和了肉味带来的油腻口感,它锐利的清新感、鲜味把一派荤香的肉汤中加入了清新的元素!当时觉得那一天真的没白干活,春笋越煮越香,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蹄好吃,尤其是当时三月不知肉味之后,才越发觉得肉香,春笋比肉便宜多了,这有失情调是吧,但那是我最真切的感觉。
后来回到北方,春笋一度再也没见过,偶尔有竹林也没见过竹笋,更是没有采摘的雅致,即使后来去江苏扬州工作,也曾经去见过竹笋,另外菜系多变,各种吃法都有,但再也没有那种把春天吃进肚子的情怀了。
一切都过去了,当时只道是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