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很久以前,我还未懂得过“喜欢”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但是,现在我懂了。因为,我遇见了你。我想,年少青春里潜伏着伺机而出的悸动大抵便是如此吧。
提起笔来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唯一浮现的就是你那张澄澈安静的脸,明亮而又英俊。
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是在一个吵吵闹闹的聚会上。因为有事耽搁了,所以我去得最迟。当我落座的时候,身边到处弥漫着周围人群亢奋而喧闹的声音,夹杂着浓浓的啤酒、烧烤的味道。我想逃。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了同样坐在一边角落里的沉默的你。你一个人静静地呆在那里,眼光落在熙熙攘攘的人们身上。虽然那个时候是晚上,入夜微有凉意,但我却明明感受到有一束光洒在了你身上,明亮但不耀眼。后来,因为你是前辈,按照惯例新成员包括我是要给你敬酒的。于是,我走到你身边,轻拍了一下你的肩膀,你微笑地转过头来望着我。
“前辈,我敬妳一杯。”可是,天知道其实那时候我是不会喝酒的。
你从桌子上端起半瓶啤酒,冲我温柔地点点头,说:“请随意。”然后仰起头,一饮而尽。后来,我一直在想,那个时候的你,心里究竟充满了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和悲伤呢?我没有说话,轻抿了一小口酒,又很快吐掉了。你看着我的举动,轻拍了一下我的右肩,“不会喝酒就不要逞强啊。”我不好意思地笑笑。肩膀上似乎还残留着你手掌的余温。
第二次遇见你的时候是大家坐在一起开会的时候。因为你是前辈,所以要作自我介绍还要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简要的阐述。你站在高台上,讲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转向我,问我对你说的内容有什么感想或建议。面对你突如其来的询问,我有些不知所措,就支支吾吾地说了几句。你认真地听我讲完,然后点点头,继而又转向我前面的一位新成员。谁也没有注意到,那个时候我的脸已经是绯红了。会议结束后,当我正准备从后门离开时,你缓缓地朝我走了过来,轻轻地敲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下次不要一个人单独坐后面,知不知道?”虽然你的话里有着责怪,但语气很轻,也很温和。
我的脸不知不觉地再一次开始发烫了。为了掩饰我的慌张,我仰起头来望着你,说:“知道啦,别打我的头。”你又笑着回望着我,沉默着不说话。那一刻,我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
一秒。
远处,窗外的星在晶莹地闪。
两秒。
路灯在远山黑幕的背景下被渐次点亮。
三秒。
鱼的记忆在这一刻停止…
后来,当我在张小娴的作品中读到这样一段话:有些情意,转瞬即逝;有些情意,得以延续,变成爱情。长路漫漫,但你不会忘记,你曾在一瞬间喜欢上或爱上一个,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
所以,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