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予
闲暇时喜欢看书写文沉思,一直独行于寻找自我的不归路上。
有个文友推荐我看看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好喜欢这个书名,找到这本书便一口气看完了。
看之前没对本书的梗概进行了解,害怕那样会影响了阅读体验。可能因为书名的原因,对这本书的期待有些过高了,看完后略有些失落之感。
主人公是六十五岁的哈罗德·弗莱 ,一个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现已默默退休,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妻子与他分居多年,夫妻疏离,隔阂很深。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与之相处也不融洽,且早已过世多年。看到这样一个孤独无助的老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风雨飘摇中晚秋的残叶,摇摇欲坠!一个极平凡极普通的老人,没有亲情温热的滋润,没有友情善解的支持,只能独自枯萎,独自凋零,不得不让人心酸!
他的悲剧源于他的性格,他的性格源于他的原生家庭。在没有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品尝过爱的滋味,没有体验过被爱的温暖,你叫他怎能学会去爱?他没有学会爱自己,爱别人,爱这个美妙的世界,就只好一直徘徊于自我的孤独深渊中,苦苦挣扎着......
在他六十五岁的一天早晨,岁月的余辉快落尽山谷时,他收到了一封来自老友奎妮的信,他们已有二十年没见面了。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向他告别。在他悲痛震惊之余,灵魂深处的某根弦也被触动了。
他突然心生徒步过去跟老友告别的信念,他坚信: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凭着这个信念,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时87天,全程627英里。路途中,他结识了一些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让他对自我对他人都有了新的认识。他还学会了与自己相处,与自然相处,通过回忆一些悲伤亦或幸福的过往,对自我进行了一番审视,通过独自与自然的相处,融入自然后他感受到了生的力量,生命的喜悦。
最后,他终于见到了奎妮。他改变不了无情的事实,奎妮最终还是死了,临终前的脸色却是平静安详的,没有丝毫的痛苦。
在这一过程中,他与妻子的内心都发生了变化,他们之间的隔阂也消除了,都认识到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份量,将会相依携手走过晚年。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平凡朴实,略显温馨圆满!但我的内心并不是平静的,因为我知道故事还将继续,携手的两个老人中,总有一个走着走着就先倒下了,另一个人还要继续孤独地前行。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对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很多事情只能孤独地去面对,孤独地从虚无中走来,孤独地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最后孤独地死去。谁也帮不了谁,谁也代替不了谁。
无论在同一场筵席上,同一个屋檐下,同眠与一张床上,表面的喧闹,肉体的亲密无间,只是为了麻醉自己,好让自己在忘却自我中也能忘却孤独。
好多作品都想用爱来拯救孤独,爱真的能拯救孤独吗?对这个结论我是持怀疑态度的。
晨练时,看到一朵朵的月季花开得正艳,便随手拍了几张相邻两朵竞相开放的照片,并配上“花开两朵,各自灿烂”的文字发到了朋友圈。
当时我在想:无论是自然界的植物,还是人类自身,爱只是陪伴守望,偶尔的灵魂碰撞而已,并不能拯救孤独。也许每个生命只有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找到自我,内心才能宁静,才能在孤独中尽情地绽放生命,消融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