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上看到一个真实故事计划“人到底可以有多坏”,后面跟着附上一个故事。
故事内容如下:
我十岁时,在同龄的小孩子中已经颇有威望。而小玲,一个比我小五六岁的女孩,一直试图成为我们的一员。
小玲是玩伴里最小的孩子,不爱说话,还一点也不可爱。她是我们共同的“敌人”——这并不是说我们就很团结,彼此三天两头打得鼻青脸肿也是常有的事,但是就算我们之间发生了再大的矛盾,乃至绝交,也不会有一个人愿意接纳小玲作为新伙伴。
小玲之所以被我们排挤,与她的性别和年龄无关,仅仅是因为全村的孩子里,只有她一个外姓,我们称她为“汉奸”。
她是我们的跟屁虫,赶也赶不走。我们不理会她时,她就咬着嘴唇不说话;我们让她去偷她家里糖果,她还会带来瓜子、花生和马铃薯。如果哪天我们心情好,让她参与过家家,她会屁颠屁颠地趴下,扮演我们饲养的一头猪崽,并会为此高兴一整天。
有一个秋天的傍晚,我们五六个小伙伴放学归来,小玲也闻声赶来。我们在村口生了一堆火,让小玲去她奶奶的菜地里偷几根玉米来。她一如往常不负众望,除了玉米,还抱来了几个马铃薯,往我们面前一放,脸上堆满了笑容,像一个完成了任务的士兵,在等待将军的奖赏。
“别碍事,靠边去!”我一声令下,她连忙慌张地缩到了一旁。
我们坐在火堆旁,用木棍把玉米和马铃薯窜了起来,一边烤着食物,一边计划着盛宴之后的活动。我们原本是想用燃烧的木棍去烫一头猪,但是我的堂哥突发奇想,他想知道炽热的木棍烙在人身上会怎样。
不过这也算不上突发奇想,我们在一个叔叔家的VCD里看见过太多这样的镜头,威风的黑社会大哥总会这样折磨他的敌人,而那些痛苦的表情会让我们感到快意,并加深对大哥的崇拜。
接下来我们围绕这个话题展开了一场短暂的讨论,最终没有达成统一意见。不过当我的堂哥提议在小玲身上实验一下时,我们没有一个人反对,毕竟她是一个“汉奸”,是我们的“敌人”。
我对小玲招了招手,她咧开嘴笑着跑过来,站在我旁边,期待我的下一个任务。
“你要是敢哭一声,我们以后就不带你玩了。”我说。
小玲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的堂哥从火堆里捡起一根烧了一半的木棍。他照着录像带里黑社会大哥杀人后吹枪口的烟的样子,吹灭了木棍上的火焰。他把被烧成木炭的那一端按到了小玲的小腿上。
木棍贴到皮肤时,她忍不住叫了一声,但立刻又紧紧闭上了嘴,脸上的肉拧作一团。她的小腿肉嘟嘟的,像是砌在地里的柱子,一动不动。我看到她小腿上很快冒出了一个大水泡,就像一颗黄色的鹅卵石镶在她白嫩的皮肤上。
我的妹妹吓得把眼睛蒙了起来,另外几个男孩子,有的瞠目结舌,有的拍手叫好。我的堂哥把木棍递给了我,我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丢进了火堆里。
“怎么,不敢啊?”堂哥鄙夷地看着我。
我确实有些胆怯,但并不是因为意识到自己在做一件坏事——事实上我对刚才的场景甚至感到了一点激动,感觉身体置身于录像带里的世界,作为强者惩罚我们的“敌人”。
我害怕的是被大人知道。但是比起这个,我更害怕被他们看出我的胆怯,这会让我威严扫地。
“切,这有什么不敢,我是看棍子不烫了,再烧一会。”我说。
我把木棍的那一端在火上又烤了一会,然后照着堂哥的样子吹灭了火焰,在小玲的小腿镶上了另一颗更大的鹅卵石。
我甚至听到了木棍触碰她皮肤时发出的“滋滋”声,我看见水泡像吹泡泡糖那样瞬间就鼓了起来,我看到小玲痛苦却一声不吭的表情。我像一个无所畏惧的人,完成了象征自己身份的仪式。
我激动得手有些发抖,又把木棍递给了另一个男孩。那个男孩比我小两岁,不敢接过木棍,于是我学着录像带里老大的口吻说道:“下不了手的话,以后你就跟她玩了吧。”他接过木棍,重复了我们的动作后,又把木棍交给了另一个人。
最后小玲的两只小腿上挤满了大大小小的黄色水泡,晶莹剔透,有一个破了口子,淡黄色的液体像树脂一样流下来,在火光前闪闪发亮。她至始至终也没有哭一声。
“惩罚”结束后,我们吃起了烤玉米和烤红薯。为了让她保守秘密,我们给了她半只玉米,她笑了起来。
小玲的母亲向来很少与村里其他人交往,见人总是一副微笑的样子,但那天晚上,她握着一把菜刀,领着女儿从村头骂到了村尾,挨家挨户地给人看小玲腿上的伤。
“哪个烫的你跟我说,我杀了他!”
我在屋里听见她的怒吼,恐惧地缩在被窝里,浑身发抖。我害怕那个已经发疯的女人真的会杀了我。
她一边哭一边诅咒村里的孩子,没有指名道姓,这也让我们确信小玲没有“出卖”我们。我们都装作一无所知,大人们也没有得知真相,他们把自家的孩子都教训了一顿,最后安慰小玲的母亲说:“小孩子的世界,打打闹闹很正常。”
第二天我们放学回来,看见小玲和我妹妹在玩沙子。她的小腿被包扎了起来,看上去丑极了,但她们笑得很开心。这让我感到很没面子。我当着其他孩子的面,走过去扔掉她们手里的玩具,痛骂了我妹妹一顿,然后拉着她离开了。
小玲又成了那个我们熟悉的跟屁虫。
过了几年我去镇上念初中,我的童年也因此宣告结束,小玲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没有人再提过那件事。后来有一次我回老家,去小卖部买烟,一个少女给我找了零钱,还热情地朝我笑了一下。
要不是她的母亲叫了一声她的名字,我无论如何也认不出她就是小玲。我们寒暄了几句,我不太确定她对于那段往事是否还有记忆,我也羞于启齿。我想看一眼她的腿,却始终不敢低头。
我仓皇地离开了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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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底可以有多坏?这是一个小孩的案例。有读者说:“孩子之所以是孩子,不仅因为他们没有自我保护能力,还因为他们对作恶毫无自控能力。你不告诉他那是恶,他能把别人逼死。你不告诉他要反抗,他能被别人逼死。”有时候,天真才是最大的残忍。
其实我小时候也做过和文章里的小孩一样,做过小孩子王,打过小孩,对乞丐使过坏,羞辱过老人,现在想想,和那种本意上的坏,还是有区别的。小孩因为自己的年纪小,三观还不成型,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事情,其实更多的是无知无畏。
但是一个人到底可以有多坏?生活于社会中,也就那句“只要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啊?”。 所以要坏的时候,真的可以坏到你无法想像的坏,可以漠视生命、可以看着亲生儿子饿死、可以杀人放火,人性终究太过复杂吧。
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这是一个可怕而心悸的问题——人到底可以有多坏,坏到无法想象的地步,庆幸我没遇到过很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