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理解与适用:
【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可以称为例会,指应当按照业主大会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召开。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大会,根据管理规约的规定,每年召开一次或几次。
【临时会议】
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2)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则的规定的其他情况。
▲条文参见: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