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我迟一些出来工作的堂妹,当初因为她选择的是客房服务员,居然昨天听说过一个多月要去澳门工作了,也是做客房服务员,不过在那边工资比在内地高2倍以上。
而我的情况是当初择业的时候,先生也建议我做客房服务员,因为做这行去澳门工作的机率最大,对于我这种相貌平平又不会讲粤语的女人来说。但是我不喜欢做客房服务员,天天工作就是打扫洗手间卫生,收拾整理房间,换床单被套。于是选择了去中餐厅做!
哎!不过最近想通了一个问题,就是当你没钱的时候,没有资格谈什么兴趣爱好,毕竟还要生活!所以应该是收入提高后,你可以边工作边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所以啊,我应该为了高收入,明年选择去做客房服务员吧,坚持2年,争取在2年之内去澳门上班,工资提高后,每个月拿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把自己喜欢的绘画和花艺学学!争取可以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变成工作。
还是自己的心眼小了,其实应该替她感到开心才对。反正又不是我发工资给她的,有什么呢?再说从她哪里也看到了一条路啊,如果你愿意也做的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