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逻辑相关知识的梳理非常清晰,但每一部分的内容介绍的比较简单,而且最后的思考题没有参考答案。
第一章:概念
1. 概念与语词
1)概念是反映事物(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2)概念的表达需要语词作为媒介。第一,同一个概念可以由不同语词来表达。第二,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2.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说明事物是什么样的;
2)概念的外延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数量和范围,说明对象有多少。
3.概念的种类
1)根据概念所反映的是集合的整体属性还是个体的特有属性,概念可以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体是指由若干同类个体组成的有机整体。(比如森林和组成森林的树)。集合体与组成它的个体之间的关系,类似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部分不一定具有整体的属性,所以组成集合体的个体不必具有集合体的属性。
集合概念就是反映集合体的整体属性的概念。反映个体的特有属性的概念。反映个体的特有属性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2)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概念可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负概念一般带有“非”、“不”、“无”、“未”等否定词。
3)根据概念所反映的是事物本身,还是事物所具有的属性,概念可以分为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
4)根据外延是否为唯一对象,概念可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专有名词和摹状词都可以表示单独概念。
摹状词是通过对某一个别事物某方面特征的描述来指称该事物的词组。(世界最高的山)
普遍概念的外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组成的类,也叫“类概念”(马、牛、演员)
普遍概念所反映的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是该类中的每个子类、每一个分子都具有的属性。
4. 概念之间的关系
1)全同关系:S与P两个概念的外延全部重合
2)真包含于关系:S的全部外延仅仅是P的外延的一部分。S真包含于P
3)真包含:S的部分外延是P的全部外延。S真包含P
具有真包含于和真包含关系的一对概念中,外延较大的概念叫属概念,外延较小的概念叫种概念。
真包含关系:属种关系。 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4)交叉关系:S与P两个概念的外延只有一部分彼此重合
以上四种关系统称为概念间的相容关系。
5)全异关系:S与P两概念的外延没有任何重合,又叫不相容关系。
a. 矛盾关系:S与P全异并且外延之和等于它们共同的临近属性概念Q的外延。
b. 反对关系:S与P全异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小雨它们共同的临近属性概念Q的外延。
5.明确概念的方法
1)限制:通过增加内涵将一个外延较大的属概念过渡到一个外延较小的种概念。
2)概括:通过减少内涵将一个外延较小的种概念过渡到一个外延较大的属概念。
3)划分:
三部分:母项、子项、标准
母项:属概念,子项:种概念
4)定义:用简洁明了的语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
定义由三部分组成: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
常用的定义方法:属加种差定义法
第二章:恰当判断(命题)
一、性质判断及其准确表达
1.性质判断是一种简单判断,它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也称直言判断。包括主项、谓项、量项和联相四个部分。
2. 分类:全程肯定判断SAP、全程否定判断SEP、特称肯定判断SIP、特称否定判断SOP、单称肯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
3.四种关系:
1)矛盾关系:SAP与SOP、SEP与SIP
2)反对关系:SAP与SEP, 不能同时为真,但可以同时为假。
3)下反对关系:SIP与SOP,不能同时为假,但可以同时为真。
4)差等关系:SAP与SIP、SEP与SOP。如果SAP真,则SIP真;如果SIP假,则SAP假。
二、假言判断及其准确表达
1.复合判断。表示条件的称为前件,表示结果的称为后件。
2.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那么……”、“只要……就……”、“假如……就……”
1)如果p,那么q。p->q p蕴含q
2)有p一定有q,无p未必无q
3.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1)“只有……才……”、“不……不……”、“除非……才……”等
2)p<-q
3)没有p一定没有q,有p未必有q。
3.充要条件假言判断:当且仅当
三、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及其准确表达
1.联言判断
1)“并且”、“也”、“既……又……”等
2)p^q
2.选言判断
1)相容选言判断:至少有一种存在
“或者……或者……”、“也许……也许……”
pVq
2)不相容宣言判断:有而且只有一种情况存在
“要么……要么……”、“不是……就是……”等
四、负判断及其准确表达
1.负判断是否定某个判断的判断。在前面加上“并非”。并非p
p真,并非p假。p假,并非p真。
五、模态判断及其准确表达
1.包含模态词的判断。
2.广义模态词:必然、可能、禁止、允许、必须
狭义模态词:必然、可能
3.必然判断:包含必然
1)必然肯定判断
2)必然否定判断
4.可能判断:包含“可能”
1)可能肯定判断
2)可能否定判断
5. 矛盾关系、反对关系、下反对关系、差等关系
第三章 正确推理
一、三段论
1. 三段论由三个性质判断构成,这三个性质判断总共含有三个词项,每个词项出现在两个判断中。结论中的主项叫小项,结论中的谓项叫大项,只在前提中出现的那个项叫中项。含有小项的前提是小前提,含有大项的前提是大前提。
2.规则:
1)中项至少要周延一次。
2)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3)结论和前提中否定判断的数量要相等。
4)一个正确的三段论只能含有三个词项。
二、选言推理
1.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pvq;非p / q
2.不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和肯定否定式。
三、假言推理
1)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
2)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式和肯定后件式
四、二难推理
1. 二难推理是一种假言选言推理。
2. p->r; q->r; pvq / r
p->r; q->s; pvq / rvs
五、模态推理
1. 根据模态判断间的对当关系进行的直接推理。
2.模态三段论:
1)前提中若含有可能判断,结论必须为可能判断
3. 与复合判断相关的模态推理。
必然(p^q)推出:必然p^必然q
第四章、概括结论
一、归纳的一般性
1.从特定事例或事实概括出一般论断的过程,通常称之为归纳。通过归纳所得到的判断具有或然性或者一般性。
2.当我们在已有事例的基础上,做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概括的时候,这时的结论往往就具有一般的真理性。这样的真理是能够容纳反例的,是个别或者特殊事例所不能反驳的。
二、完全归纳推理
1. 根据某类事物中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事物都具有该属性的推理。
2. 一种必然性的推理。
三、枚举归纳推理
1.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也称简单枚举法。以经验认识为主要根据,通过考察一类事物中不乏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遇到反例,从而推出该类事物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
2.一类事物中被考察的对象数量越多,结论的可靠性就越大。
3.一类事物中被考察的对象范围越广,结论的可靠性就越大。
4.统计推理是由样本具有某种属性的单位频率推出总体具有某种属性的概率的推理。
1)样本的容量应尽可能大。
2)选样的范围应尽可能广。
四、科学归纳推理
1. 又叫科学归纳法,以科学分析为主要依据,根据某类事物中部分对象与其属性之间具有的因果联系,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该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2.前提的数量不起重要作用,只要是真正揭示对象与其属性间因果联系的必然性,即使前提的数量不多,甚至只考察一两个典型事例,也能得到可靠结论。
五、类比推理
1. 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方法。
2. A对象和B对象都具有属性a1,a2,^an;A对象还具有属性an+1;所以B对象也具有属性an+1;
3.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结论不一定可靠。
4.前提中所提供的相同属性或相似属性越多,结论的可靠性就越大。
5.前提中所提供的相同属性或相似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的关系越密切,结论的可靠性就越大。
第五章、解释因果
一、复杂的因果关系
1.原因和结果一定是前后相继的。
2.“强置因果”、“后此谬误”、“倒果为因”
二、求同法
1.被研究的现象在不同的场合中出现,而在各个场合中只有一个情况时共同的,那么这个共同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
2.或然性推理。
二、求异法
1.如果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场合就有某个情况出现,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场合这个情况就不出现,而两个场合的其他情况都相同,那么这个唯一不同的情况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
2.或然性推理。
三、求同求异法
1.根据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只有一个相关现行情况是共同的,而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则都不存在这个相关先行情况,推出这个相关先行情况时被研究现象的原因。
四、共变法
1.在被研究现象a发生了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只有相关先行情况A发生了变化,其他情况均保持不变,由此可得出A是a的原因。
五、溯因推理
1.e 如果h,那么e 所以,可能h
2.前提与结论的联系是或然的
第六章 合理思维
一、同一律
1.每一思想要保持其自身的同一性。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于其中涉及的每一个概念或者判断都要保持其自身的同一性。
2. 第一,概念要明确,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某一对象的属性要有明确的反映;第二,判断要同一,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判断断定了什么就是什么。
3. 混淆概念:无意识地违反思维同一性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做同一个概念来使用。
4.偷换概念:有意违反思维同一性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做同一个概念来使用。
3.转移论题:违反思维同一性的要求,把一个论题转换为与之不同的另一个论题。
4.偷换论题:违反思维同一性的要求,用一个不同的论题来暗中代替索要讨论的论题。
二、矛盾律
1.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于同一个思想不能既肯定又否定它。
2.反证法:如果我们要证明一个判断成立,就要先假定这个判断不成立,由此推出矛盾,从而得出原判断成立。
3. 归谬法:如果我们要证明一个判断不成立,就要先假定这个判断成立,由此推出矛盾,从而得出原判断不成立。
三、罗素悖论
1. 公认的前提、严格的推理、错误的结论。
四、辩证法与矛盾律
1.辩证法:人们要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对于同一个事物,如果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就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有时甚至会得出相互矛盾的结论。
五、排中律
1.在同一个概念中,不能既不断定对象具有某一属性,又不断定对象不具有某一属性。一个概念如果违反了这一要求,则称之为“模糊概念”。
第七章 有效论证
一、论证及其结构
1. 论题、论据、论证方式三个要素构成
2.论题也称为论点,是指通过论证要确定其真实性的判断。它回答的是“证明什么”的问题。
3.论据也称为证据,它是用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判断。回答的是“用什么来证明”的问题。
4. 可以作为论据的判断:1)已被确认的关于事实的判断,事实论据。2)科学原理的判断,理论论据。
5.论证方式:证明过程中所使用的推理形式。
二、论证的方式
1.演绎论证是通过关于一般原理的判断来论证具体判断成立的论证。
2.归纳论证是通过个别判断来论证一般理论成立的论证。
三、论证的方法
·1.直接论证:用论据从正面直接论证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方法。
2.间接论证:通过论证与 论题相矛盾或者相关的其他论断不能成立,从而间接确定原论题为真。反证法、排除法。
3.反证法:通过论证与原论题相矛盾的论断为假,然后根据排中律确定原论题为真的论证方法。
4.排除法:通过论证与原论题相关的所有其他可能的论断都不成立,从而确定原论题为真的论证方法。
5.对比分析因果论证法:根据两个或者两类事物属性的直接对照来证明论题的直接证明方法。
四、反驳及其结构
1.用一个或几个已知为真的判断去确定另外一个判断的虚假性或者论证不能成立的思维过程。
2.反驳在结构上分为被反驳的论题、用来反驳的论据和反驳方式。
五、反驳的基本方法
1.归谬法:为了反驳某一论题,先假定该论题为真,然后由此推出荒谬的结论来,最后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和矛盾律,确定被反驳论题为假的反驳方法。
六、反驳的突破口
1.反驳论题、反驳论据、反驳论证方式。反驳论题是最重要的。
七、有效论证的要求
1.论证中所运用的推理是否有效,论证中所使用的概念是否有效,论证所用到的论据是否真实,结论是否正确,论证方法是否恰当,等等。
2.首先考察推理是否有效,其次分析概念是否有效、论证原则和方法是否有效。再次,论证的前提是否真实、结论是否正确等。最后,所运用的论证方式和论证方法是否合理。
3.通常是首先分析这个论证的结构、前提是什么、结论是什么。然后分析这个论证的结论是否正确、前提是否真实。最后,即使一个论证的前提和结论都正确,但还可能存在着形式无效的问题,即其前提不能推出结论。
八、洞悉假设
一、语句的预设
1. 说话人在说出这句话时所预先做出的假设,是隐藏在语句背后未明确表示出来的判断。
二、复杂问句
1.当一个问句A事实上还含有另外一个问句B,并且无论对A进行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都意味着对B给出了肯定回答,也就是说,问句A中置入了对问句B的肯定回答,这时我们就称A为复杂问句。
2. 对复杂问句A所含有的问句B予以否定回答,这样就可以避免陷入他人利用复杂问句所设计的圈套了。
三、语句的语用含义
1. 狭义语境:一句话的前言后语。
2.广义语境:除了上下文语境外,还包括情景语境和社会文化语境。
3.情景语境:交际者所处的周围环境:交际的时间、地点、场景以及说话的对象、目的、话题等。
4.社会文化语境:支配、规范着具体言语行为的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
四、推理的隐含前提
1.尽可能把说话人设想为一个正常的、有理性的人,假定他一般不会进行无效的推理,也假定他一般不会使用虚假的前提。前一假定就是尽可能假定他人所给出的论证或进行的推理是演绎有效的,然后按相应的规则去寻找未言明的前提或假设,使得所揭示出来的假设与已言明的前提结合在一起能够有效地得出结论。
第九章、识别谬误
一、谬误的定义
1. 谬误指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指不符合实际的错误认识。
2.从逻辑的角度看,谬误指的是违反思维规律或逻辑规则的各种错误,尤其是指论证中的错误。
3.形式谬误指违反推理规则的种种谬误。
二、论据不足
1.虽然论据与论题相关,但论据并没有给论题提供充分的支持而使论题提供充分的支持而使论题不能得到有力证明。
2.与归纳概括有关的两种错误:仓促概括、以偏概全
3.仓促概括:基于太小的样本为论据来进行的论证。
4.以偏概全:基于片面的较大样本为论据所进行的论证。
三、虚假的二难境地
1.二难推理是演绎推理的一种,其中包括构成式和破坏式。
2.二难推理由两个假言判断和一个选言判断共同作为前提从而推出结论的一种推理。
3.构成式:前提中的选言判断断定了假言判断中的前件至少有一个会成立,结论断定前提中假言判断的后件至少有一个会成立。
4.破坏式:前提中的选言判断断定假言判断的后件中至少有一个不成立,从而在结论中断定前提中假言判断的前件至少有一个不成立。
5.如果前提之一的选言判断所罗列的选项没有穷尽所有的可能性,而只罗列出了两个极端的选择,这样的论据的真实性就是可疑的或虚假的,因而不符合好的论证的第一个要件。
四、转移注意力(红鲱鱼)
1.论证者以转变议论主题的方式来转移寻求论证者的注意力。已转变的主题通常与原来的主题有微妙的关系,论证者通过与已转变的主题相关的结论,或者只是通过假定某些结论已被证实来完成他的论证。
2. 将原来的主题转变到与之有微妙关系的主题上。
3.将所一轮的主题转向更能吸引听众注意力的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
五、诉诸情感
1.以情感的支持来取代逻辑、理性的支持。这样的诉诸情感实际上是操纵情感,被操纵的情感往往经不起实际的检验或者会引起过激的行动,因而是情感谬误。
2.诉诸愤怒、诉诸恐惧、诉诸同情、诉诸嫉妒、诉诸自负、使人负疚等。
3.诉诸同情:因对某人所怀的怜悯之心使我们持有对无关之事的某种立场。
4.使人负疚:引起某人的负疚感以促使他付诸某种行动或决定是否该做某事。
六、诉诸无知
1.利用人们对论题不成立的“无知”作为论据来支持论题的成立。
2.由于没有人能证明判断A是真的,所以它是假的。
3.由于没有人能证明判断A是假的,所以它是真的。
4.诉诸无知的主要错误在于错置了证明的责任:把本该属于自己的证明责任推诿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