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最后一个月,看完了电影《芳华》;2017年的最后一个星期,读完了小说《芳华》。
2018年的第3天,重温着小说里虐心的情节,怀念着电影里落泪的桥段,我想,我也该动笔写写了。
01
我要这俗世的幸福,不要做神龛上的英雄。
在那个英雄主义与个人崇拜的年代,刘峰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好人。他的好是无条件的,是非功利的,是没有烟火气的,是找不到弱点的,是缺乏人性的。
他那近乎神龛上的英雄的好,让周围的人很焦虑,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所以周围人在等待,等待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
终于等来了“触摸”事件。
正如严歌苓在小说中写道: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于是刘峰被批判,被迫害,被下放伐木连当兵,从此以后,他那辉煌的人生轨迹被迫中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残缺不堪的身体,是穷困潦倒的余生和被病魔纠缠的晚年,直至病死在医院。
追求喜欢的人并没有错,但对于一个被神化了的“好人”来说,这就是一种错!
“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
多么荒谬,但又多么真实。
所以刘峰,来世请做个坏人,好好活着。
02
但芳华是你们的,我什么都没有,我的青春里只有被嫌弃,失望和绝望。
何小曼,一个一出生就带有悲剧气息的女主,她的童年极其不幸,没人疼没人爱,继父、保姆、弟弟、妹妹欺辱。为了求得妈妈的爱,大冬天她泡在冷水里,只希望生病了妈妈能多抱她一会儿。
她觉得自己被抱小了,越来越小,小得可以被重新装入母亲的身体,装入她的子宫,在那里回回炉,再出来时她就有了跟弟弟妹妹们一样的名分。
只是这始终是一个奢望。
于是她离开了家,前往文工团,本以为穿上军装就能赢得尊重,可还是在一开场就遭到了欺辱和孤立,从一个冰洞跳进了另一个冰洞。
唯一善待她的人只有刘峰,只有他。
所以,当刘峰被众人唾弃,从一个“活雷锋”被压垮成人人喊打的“臭流氓”,她失望了,对整个文工团,甚至整个时代,失望了。她不再每天练舞到深夜,她甘心待在幕后服装组,她借助装病来逃离这个地方。
流放在基层又如何,每日和伤员打交道又怎样,何小曼只是为了躲避你们,那些文工团的所有人啊。
当某一天曾经被嫌弃的人成了女英雄,万人学习的楷模,争相报道的对象,无数的光环、聚光灯打在她的身上,她迷失了,迷失在对这个世界的不解上。
就像医生所说的:白菜在冬天里冻得久了,一进暖和的屋里,就烂了。一个人活得太苦了,反而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好”,心不安理不得,也就精神错乱了。
别人的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而她的青春是纯美脆弱的,被欺负,被误会,被嘲笑,被践踏,多么可怜,又多么可悲。
03
世界上最悲伤的,不过就是把美好的事物粉碎给人看。
严歌苓的文字有一种魔力:她平心静气的把生活撕给你看,不刻意说惨,也不刻意说恶。可是人性的卑劣就在那里,明明白白坦荡得让人绝望。
她没有着重描写刘峰离开文工团后的生活有多么心酸,她只是写了这样一段话:
我跟刘峰在大街上分手之后,我手心里一直留着抓握假肢的感觉。大夏天里,那种冷的、硬的、廉价的胶皮感觉留在我的手上,在我掌心上留了一块灼伤。
本来在战场上失去一条胳膊已经够不幸了,但退伍后的日子,透过那“冷的、硬的、廉价的”假肢便可猜出一二,尬尴的窘境,拮据的生活。
试想“冷”的胶皮怎么可能在掌心留了一块“灼伤”呢?我想更多的是内心的震撼吧,曾经那么善良的一个人,现在混到了这番光景,心里很堵,像被香烟烫了一下,很痛很痛。
她在描写何小曼童年生活时,明明是很欢乐,充满喜感的文字,带给人的却是一种悲凉,忍不住想要心疼眼前的这个小女孩。
她在冷水里泡了足足一小时,自身的三十六度五把半盆冷水都泡温热了,浑身冷得发僵,僵硬得正称心,上下牙哒哒哒地敲木鱼,响得能供戏台上的小旦跑圆场。好了,泡到火候了,她欣喜如愿地把自己从浴盆里打捞上来。
如果单纯只是看词语,“哒哒哒”、“敲木鱼”、“欣喜”、“称心”呈现的应该是一幅欢快的场景啊,可为何我们从文字的排列组合里读出了眼泪,读出了难过,读出了心酸。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于是这两个一直都未曾被善待过的人,终于走到了一起。他们没有结婚,没有子嗣,相伴终生。
作者在结尾写道:
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1973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莫名地想到了白夜行的结局,“她一次也没有回头”和“成都有雾——她记得”在某些程度上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作者没有挑明说,反而给了读者无限遐想的空间,我想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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