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篇》第十一章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有子说:“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的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对他父亲合理的部分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孝了。”
《学而篇》第十二章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王的治国方式,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小事,只按照和谐的办法去做,有时也行不通。(这是因为)为了和谐而和谐,不以礼节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学而篇》第十三章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有子说:“讲信用要符合义,才能实行;恭敬要符合于礼,这样才能远离耻辱。所依靠的都是可靠的人,也就值得尊敬了。”
学习心得:
1、宋徽宗继位以后,把“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牢记于心。
他恢复了很多父亲宋神宗时期的政策,包括打压元祐党人,重用小人,焚毁三苏著作等,最后导致亡国。
所以,这种机械式的遵守父亲遗志,显然是愚昧的。
事物不断在变化,与其盲目地尊崇父辈曾经的行为,不如保留父辈合理的价值观,传承这些不变的东西。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传承合理的父辈价值观,也是家风家道不断延续的命脉。
慎终追远,明德归厚,每一个家族中的成员因此脚下有了根,心里有了归宿。
2、我们生活当中有许多的“烂好人”。
他们一味地追求和谐,牺牲原则,毫无界限,最终反而适得其反。
礼的存在是为了促进和谐,但是为了维持和谐却失去了本该有的的礼法和秩序,那就本末倒置了。
心理学里有一个专业名词,叫界限。
人和人自己是有独立心理边界的,首先要懂得尊重自己的界限,才能去尊重他人的界限。
在有独立界限的前提下,两个人的互动和融合才是成熟的状态。
反之,为了达到表面的和谐,一味地牺牲自身的界限去附和他人,最终将失去自我,与他人纠缠。
所以原文当中的“礼”,就像是界限,是原因;而“和”,则是融合的状态,是结果。
小到个人,大到国家,要想维持和谐的状态,应该先做到“以礼节之”。
3、李零先生认为“信尽于义”,“恭近于礼”,“因不失其亲”,这三句是条件句。
满足了这三个条件,才能够做到“言可复、远耻辱、亦可宗”。
一个人一味地死守承诺,却忽略了“义”,也是愚昧的表现。
古时有个叫尾生的人,和人约好在桥底见面。结果对方爽约了,他却死守承诺,河水涨了也不愿意离开,最后抱着河底的柱子淹死了。
所以有时候言不必行,行不必果。关键要看符不符合道义。
孔子周游列国时在宋国遇到强盗,强盗要杀他,孔子求放过,强盗答应说放过可以,但是不能举报我们;孔子也答应了强盗,结果逃离危险后遇到宋国士兵,马上举报,把强盗给抓了。
孔子在那个时候并没有做到守信,是因为他把守信拿来和道义比较,是两权相害取其轻的情况下作出的更优决策。
所以,古人说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书是为了使用知识,而不是被知识限制。死读书不加以思考,反而限制了原本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