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是我日常生活的一个支柱,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
这是村上春树专为跑步写的书,可是表达的远远不止是跑步,更多是他在二十五年坚持跑步的过程中的酸甜苦辣,还有琢磨出的写小说的好多方法。
当他跑步的时候,他谈了很多。
作者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五年,几乎每天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刚开始,并没有打算认真地跑步,只是因为长期伏案写作,又烟瘾严重,体力日渐下降。为维持必要的健康,他才选择了跑步,另一个原因是跑步并不需要特殊装备,只要有一双适合跑步的鞋子,更不需要特殊场所,只要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兴之所至爱跑多久就可以跑多久。
刚开始跑的时候跑不了太长的距离,最多三十分钟,就开始气喘吁吁,心跳不止,两腿打颤,而且还有些心理障碍,被熟人看到总有些难为情。
坚持了一段时间后,身体积极接受了这件事,跑步就成为和一日三餐同样重要的事了。
距离也一点点增长。也开始掌握跑步的节奏、呼吸,找到适合自己的频率和距离了。
但是有一段时间,他却开始有意无意地削减跑步的时间,表面看起来是因为生活琐事太多,无法自由抽出大段的时间用于跑步。其实,还有发自内心的,开始对跑步的厌倦。
据我所知,所有的习惯在养成前,总会经历一段瓶颈期。你是否能安全渡过这段时间,顺利进入下一个崭新的阶段,这时对自己的鼓励很重要。坚持下来的跑者,通常都会给自己设定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获得满足感,不管是否实现了目标,或者即使没有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只要有了尽力的感觉,或者有了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也算大功告成。
就象写作,也无所谓成败,只要写出来的文字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才至关重要。别人可以搪塞,但是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对每一个作者来说,写作动机确确实实存在于自身内部,而不应向外部寻求形式与标准。
跑步不单有益于健康,而且催人上进,通过每天一面跑步,一面一点点提高目标,立志提高自己,虽然达不到专业选手的水准,但超越前一天的自己,哪怕只是一丁点,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唯一要战胜的就是过去的自己。
作者曾经是酒吧店主,为经营酒吧吃了很多苦,可是当生意稍有起色时。某一天,却心血来潮决定开始写小说,第一篇小说获得了新人奖,从些一发不可收拾,索性转让了店铺专心写作。而跑步就在他成为职业小说家后,正式进入了他的生活。
跑步一直伴随着他的写作生涯,人们赞赏他的毅力,认为他意志坚强。可是他却认为,与意志没有关系。之所以他能坚持那么久,还是因为跑步合乎他的性情。人生来会对喜欢的事情,可以坚持,但是不喜欢的事,就做不到持之以恒,就算做到了,也对身体不利。
那么写作呢,他认为写作最重要的资质是才华,但是才华不可控制,不是什么时候你要用,就会有的。可是它想喷发的时候,自会喷涌而出,一旦枯竭就万事皆休。才华只是可遇而不可求,才华横溢的人,自然灵感会频频造访。可是普通人却无法效仿。
才华之外重要的就是集中力,将自己有限的才能汇集起来,每天集中精力几个小时,将意识倾泻于正在写的文字上,其他什么都不用考虑,好好使用集中力,才能弥补才华的不足和偏颇。
继集中力之后,必需要的是耐力。每天集中精力写作,坚持一年半载才有可能写出好文章来,每天这样的坚持,就会把信息持续不断地传递给身体系统,让它牢牢记住,再悄悄移动刻度,一点点将极限值向上提升。这和每天坚持慢跑、强化肌肉是一样的道理。这个过程需要耐心,不过一定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何况,你做到这样的“苦撑”时,也可能邂逅潜藏于自己内部的才华。当你挥汗如雨,奋力在脚下挖着坑时,可能瞎猫碰到死老鼠,竟然挖到沉睡的神秘水脉,真是足够幸运的事。但是这恰恰是你通过了训练拥有了足够的臂力,深挖坑穴才有可能。
作者谈到跑步给了他写作的太多灵感,真的就这么简单,只是偶然吗?我想你也不会相信,我们都知道是他把跑步和写作当成人生的两大乐事,当作毕生热爱的事业孜孜以求的缘故。正因为如此坚持,他最终把两件事情都做到了极致,不管是在世界各国的马拉松跑,还是被推广到全世界的畅销小说。念念不忘,必有回想。如果热爱,那么就努力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