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需要道德,也需要对公序良俗的维护,但是道德谴责要有边界,不能变为道德审判,更不能要求“权力私刑”
说到底,整个公开信事件涉及到的根本问题是,在法律缺席的领域,道德谴责的边界在哪儿,我们进行道德谴责的姿势又是什么,未加规范的道德谴责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社会生活当然不能没有道德规范,对忠诚等美好品质的追求与维护是需要的。比如,伦理学关于此有两个很重要的观点:一个是认为道德谴责是有必要的,对社会不公义事件的批判,目的在于创造更好的结果,让当事人悔过,让大众知道不可这样做,共同去维护社会的美好秩序;另一个则认为道德谴责在于维护社会的共同价值,对破坏社会共同价值者进行谴责。
但是,无论如何都是舆论对当事人行为对错的讨论和态度表达,而不是要求公家对当事人进行实际的处罚,这便不是道德谴责,而是道德审判、道德私刑了。从现实生活的案例来看,道德谴责很容易走向情绪化,而情绪化的结果就是罔顾事实,选择自己相信的部分,并且肆意扩大,所以谴责的尺度,应该谨慎,对于非公众人物尤其如此。不管怎么样都不应该拿着道德大棒,喊打喊杀,这样的效果恐怕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