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你们可能很好奇: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并且还是一个老处女,她的生活究竟会是什么样的呢?
但我想说是:
我现在才开始喜欢,并且真正爱上一个人的生活了。
即使我已经三十岁了,却依然还是一个老处女。
一度,我也曾幻想,能有一个男人,来同我一起分享这如阳光般,灿烂而美好的生活。
可是,那些男人啊,几乎总是让人失望透顶。
在一次次的失望过后,我便对男人不抱什么希望,开始独自的过起自己的小日子来了。
如果你们觉得,一个三十岁的老处女,生活一定很悲壮的话。
那么,我想你们可能是误会了呢。
02
今天星期天。
早上的阳光很好,我走在大街上,吹着这夏日里的凉凉习风,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我去街对面的那间早餐店,买了一个香芋包,一点儿香葱小饼,接着横过天桥下那条十字马路,去附近的小菜市场,买了一个胡萝卜,两根小蒜,还有一些青菜。
这就是我的早餐和午餐,有些简单,但又,有些说不出的小小满足。
提着它们,轻快的往回走,我感觉就像是走向一间甜蜜的小屋,一个幸福的城堡。
只不过住在这里面的,没有别人。
只有我自己。
独自的,一个人的小房间。
我的房间里到底有些什么啊?
你们觉得一个故事的女主角,她的房间里通常会有些什么物品呢?
和许多单身女人一样,我有一衣橱的乱七八糟的衣服,或精致、或粗糙、或优雅、或文艺、或稀奇古怪......我总是被它们所诱惑,一次又一次。
我可以轻易的抵挡一个男人的勾引,但就是无法抗拒一件美服的肆意撩拨。
它们几乎,总是乱乱的。有些乱乱的躺在我的衣橱里,有些则被乱乱的挂在我的衣架上。总之,我不喜欢它们过于规整。在我看来,过于规整的衣物,都是一种严重的洁癖和强迫症。
我喜欢乱啊乱,乱得很缤纷,很美的样子。
瞧瞧,它们多像达利梦境里画的那些软塌塌的钟表,那么懒散的,妩媚而妖娆的挂在那个如树枝的衣架上,在我眼里,这一番景象,简直美得不可胜收。
我时常会想,如果有一个男人,一起生活,那会有多糟糕?
他会不会看着我这满橱满架的乱糟糟的衣服,抛来一个鄙视的眼神?抑或一个无比嫌弃的表情?还是痛骂一句,臭婊子,就会败家!
我躺在我那个硕大的床上,幻想着,有一个男人在我房间里的情景。如果是以上这一副情状,那么——
拥有一个男人,是一种多么悲情的拥有。
03
接着,我泡了一杯牛奶。
用那个从网上淘来的透明玻璃杯。
我总觉得,像牛奶这么鲜、这么嫩、这么滑、这么如丝绸般优美滑细腻的物质,是要用透明玻璃杯才行的。
否则,多浪费它的美。
我喜欢的是,那一份,被侵泡在玻璃杯里的,雾里看花花非花般,暧昧不明的美。
我用白色的勺子,将牛奶粉末勺入玻璃杯里,冲了水,心里便随之荡起无限欢喜。
我读起了雷蒙德·卡佛的小说。
阳光正透过窗户,投射到地面,产生了一片魅人的阴影。
可爱的卡佛,他的小说真是有趣。
我几乎就要坠入他那简洁的句子,平实的描述和自我的坦白里了。于是我接二连三的读了他好几篇小说。
还读了他的两首短诗。
想象也跟随着他,飞了起来。
牛奶不知不觉,已被我喝完。
在小说、在诗、在想象、在牛奶的暧昧里,我竟有了一种晕炫感。
我读到他和他的妻子,那个会做面包的女人,他们一起去朋友家聚会,然后在朋友家发生了一件事情。
这件小事,使得我突然感到一阵小小的悲怆。
04
那个小说里的男主角,他带着女友去朋友家聚会,结果她看到了朋友电视机上,放着的一排超级丑的牙模。
叫人意想不到的是,这牙模竟是朋友和他女友爱情的见证。
那个幸福的女人啊,她拿着牙模告诉她,没认识他之前,她的牙非常丑,而且还有一个成天只知道喝酒,永远对在乎下一瓶酒从哪儿来,胜过于在乎她的前夫。是他把她救了出来。
他不仅没有嫌弃她有前夫,也没有嫌弃她丑陋的牙齿,还花钱带她去整了一排又白又漂亮的新牙。
放在电视机上的这一排牙,正是她的。
——只不过,是之前没整过形的丑牙。
丑,真真是丑。但现在的她,已有了一口漂亮的新牙。放在这儿,是为了提醒自己,要感谢他。这个伟大的男人,这个如此爱她的男人。
看到这儿,我竟是动了情。
这么说来,有一个男人,其实是一件相当不错的事儿了?
没准,他还会帮我整理好这一堆乱糟糟的衣服,也不用我一大早的起床,去下面买早餐买菜呢。说不定,连午餐都为我准备好了。
最重要的是,晚上看我最喜爱的鬼片,可以再不必在这炎热的大夏天里,还死活的盖着棉被,也不会因半夜三更的一声狗叫,或陌生人的响门声,吓得惊魂不定.......而且,刚好我也有一口不怎么好看的牙,可能,也许,他也会愿意拿出他微薄的工资,不惜一切的为我换来一口新牙。更不会在意,我三十岁了还是一个没人要的老处女......
我想我是陷入了一片过分零乱,过分浪漫的幻想里了。
我幻想着,有一个男人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这时候,朋友打来了一个电话。
05
我的幻想,终是破灭了。
在和朋友的一通电话过后,在聆听了她整整将近一个小时的哭诉之后,我重新的抛开了那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拾起了属于我的一个人的生活。
每天清晨起床,去街对面的那间早餐店,买一份早餐。再穿过天桥下的十字马路,到附近的小菜市场,买份足够自己一个人吃的菜。回来再泡杯牛奶,接着打开电脑,开始漫无目的听音乐。有时候看一点儿小说,有时候看一部很久以前就想看电影。有时候收拾一下那些软塌塌的,如钟表一般疲软慵懒的衣服,和有些零乱的小屋。
更多的时候,我躺在那张硕大的床上,埋头于那一堆怎么看也看不完的书籍。
我惊讶的发现,沉溺于书籍与琐碎生活里,所获得的快感——
竟比从一个男人身上,所获得的快乐,多更多。
于是,我开始真正的,完全的,喜欢并且爱上了一个人的生活。
它简直,完美的有些无可挑剔。
——(注:本故事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