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算了下时间,今天是我来简书写文章的第17天,几乎每天都更文了。就在刚刚要加入日更挑战之前,还发布了一篇,但不作数了。毕竟我此刻才下定决心,所以现在来完成这个赛季的第一篇文章。
我想对于任何一个写作爱好者来说,让他在每天的24小时里,抽出1小时来更新文章,应该不是件难事。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来了。既然选择了这条路,我肯定是要一条路走到黑的。我的文采并不出众,水平也一般。唯独有的就是满腔热血,想要在这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摸爬滚打。
我的文章既不能像鲁迅先生那样能唤醒国民的意识,也不能像我热爱的作家张爱玲、三毛、简.奥斯汀等名扬四海。可我还是要写,而且会一直写。因为喜欢,所以珍惜。珍惜每天里我和文字共处的时光,我不知道是我依赖于文字还是文字依赖我。只觉得是习惯了这样的陪伴,我往往在这样的陪伴中才能成长,从而更加的热爱眼前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