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作为哲学的重要分支,是人类以文艺方式审美把握历史与现实在哲学思维层面上的一门学问。正如在悠长的中华文明史上早就存在一部独特而丰厚的中华哲学史一样,也早就存在一部独特而丰厚的中华美学史。
追溯中华美学精神的源头,自然是人类轴心时期的老子、孔子和庄子。是他们开了把文艺求美放到整个社会文化、宇宙自然、人伦道德的大视野中加以观照阐释的好传统。如果说,老子的“道法自然”强调了天人合一,那么孔子的礼乐观和美善观就凸现了从个体的社会责任出发去观照人类的审美活动,而庄子的大美不言和逍遥至美则是从生命的律动来观照人类的审美活动。这就奠定了中华美学的根基:讲仁爱,重诚信,尚和合,求大同。此后,虽经改朝换代,艺术实践不断丰富,审美形式愈益多样至近代,梁启超、王国维等更是把中华美学的这种精神传统发扬光大,进一步从人生与艺术的关系上去阐释中华美学精神的独特魅力。写意的中华美学精神孕育出包括情、趣、境、气、韵、味、品等一系列具有民族学理特质的美学范畴。看今日之西方艺术的嬗变,从创作到批评,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形成和发展了一系列特有的概念、范畴。文学之外,绘画艺术的线条、空白、意境,舞台艺术的虚拟性和程式化等等,都具有自身的鲜明特色和不可替代的特质。它们都是宝贵的美学精神遗产,足见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对整个人类审美思维发展的重要影响。
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就要求我们的文艺工作者对在本土文化土壤中生长的美学精神要有深入的认识,对其珍贵的价值要有足够的尊重。要以植根于中华历史文化传统的审美方式,来观照、认识和描绘现实,表达思想。